第72章(第4/6页)

林父道:“这件事我做主了,口粮也不用补了,三个宝这些年在老宅吃的东西,也没有200的,所以你去年给你娘的200就当抵消了孩子们的口粮。老大、老大媳妇、老二、老二媳妇,你们认为可以吗?还是觉得三个宝占了便宜,要口粮不要钱?老二媳妇你先说。”

自从林国栋进来之后,张琴芳就没有说过一句话,现在被林父指名道姓的问,她怂怂的说了一句:“我……我没意见。”

林父又问了一遍其他三人:“老大、老大媳妇、老二,你们三人怎么看?认为这样可以吗?还是要口粮?”

钱爱芬不想回答的,让张琴芳去说好了,她一旦开口了,岂不是让老三两口记上她了?

林父再次道:“怎么了?刚才在老宅的时候,你们不是都很能说吗?现在是哑巴了?”

“爹,我没意见,200块够了。”林国丰不得已开口,他从来没有对老三家的三个宝在老宅吃饭有意见。孩子还小,老三又不在,身为大伯,他觉得自己照顾一下孩子也是应该的。就像他帮老三家种地一样,反正都是力气活,他也没觉得不行。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现在这地步。

“我也没有意见,和大哥一样。”见大哥说了,林国梁也开口。他的想法也是和林国丰一样的。觉得身为二伯,照顾一下孩子没什么。只是对于这份工作,他也确实觉得应该先顾着大哥的,便是卖给大哥,他也没有意见,哪有先卖给家里的女儿,不考虑儿子的?

林国丰和林国梁说完,林父看着钱爱芬。

钱爱芬也只好说些好听的话:“这三个宝在老宅又吃不了多少,哪里要200块钱啊,依我看,这口粮不用给,钱也不用给我了。都是一家子兄弟,都有吃来吃去的时候,哪里需要算的这么清楚。”

林父点点头,并没有回应她的话:“所以用200块抵消三个宝这些年在老宅吃的口粮你们都没有意见了。那么,接下来说小晶工作的事情。

小晶的这个工作是老三媳妇的,而这个工作是她凭自己的本事得到的,所以和我们林家没有任何关系。这年头,没有婆家打儿媳妇私产的主意,别说我们林家没有,就是整个大队也没有的。这事情说出去,也是被人笑话的。

我今天就把话放在这里了,老三媳妇自己的工作,她愿意卖给谁,那是她的权利,就算她今天不卖给小晶,不卖给老大老二,你们也不能说什么。老大、老大媳妇、老二、老二媳妇,我希望你们明白,我们本本分分做人,不要看别人碗里的东西就嘴馋,这吃相难看。

如果有机会是可以争取,但是不能用上不了台面的手段,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

林国丰已经愧疚不已了,他爹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话,他知道现在他爹已经伤心了,所以赶忙表示:“爹我知道了,不管三弟妹卖给谁,我都没有意见。”

林国梁也表示:“爹,我也没有意见,我和大哥一样。”

钱爱芬笑着道:“我肯定没有意见的,三弟妹的东西,自然是她自己做主的。”

张琴芳瘪瘪嘴,她觉得大嫂虚伪,刚才在老宅,她可不是这么说的。“我也没有意见。”可她也不是傻的,话都到这份上了,他们都这样说了,她还争什么?他们都不在乎自己的利益,她惹人嫌的去挣来给他们享福吗?

林父点点头:“老三,你们决定吧。”

林国栋看向宁书:“你决定吧,不管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宁书道:“650块,卖给小晶吧。”卖给小晶的理由如她说的,这小姑娘因为对五年前事情的愧疚,所以这五年来,对三个宝一直很好。她这人不喜欢欠人人情,不管是林母还是林小晶,这五年来的情谊,她确实都欠着。

还有,卖给小晶也不仅仅是她这五年来对三个宝的照顾,还有五年前的那件事,在她还没有被剧情控制前,她也的确是有目的的接近13岁的林小晶,想经过她和林国栋交往。所以,也当是对那件事的歉意了。

毕竟即便是受到剧情影响,可她对林小晶的伤害也是真的造成了。

林父:“那好,小晶,你三嫂要把工作买给你,你要吗?”

林小晶红着眼睛道:“我要的,谢谢三嫂。但是……”她咬咬牙,“三嫂,我没有钱,我能给你打借条吗?我每年给你10块钱利息,不,20块钱利息,可以吗?”

林小晶这话也不是一时冲动说的,为了卖工作的事情,大嫂和二嫂对她肯定有意见了,至于大哥二哥,她也不知道他们真正的想法,可她如果再拿老宅的钱去买工作,她会低他们一等不说,就是爹娘恐怕还得受他们的气了,她不想要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