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叔叔万福1(第3/5页)

一瞬,老板脸色惨白。

秦放又说:“这姑娘不过上个月初七来做帮工,况且我们都还不晓得是否有毒,你就笃定酒里有毒,不打自招。”

兰絮倒是惊奇地看了秦放一眼。

这人还是个青天大老爷呢?

没有狡辩的余地,张老板破口大骂:“你们这群不得好死的……”

话没说完,一总旗上去邦邦两拳,把他打得面部凹陷,鼻血横流,一命呜呼。

那老板娘不知道哪里来的气力,猛地挣脱锦衣卫的束缚,舔起兰絮摔打在地的酒水。

不过一瞬,她翻着白眼,口吐白沫,魂归西天。

余下总旗们也没了吃酒的兴致,踹翻桌椅,骂了句“狗日的”,四五人去后厨里间搜查,四五人跑上楼,要抓老板的“同党”来审,夜宿此客栈的百姓叫苦不迭。

一时,偌大的大堂,就剩兰絮和秦放。

兰絮看着不远处的尸体,喉咙猛地动了动,别过眼。

秦放瞧她,笑了声:“害怕?”

兰絮侧首,露出一截白皙细腻的脖颈,并没有回他的话。

秦放眼神一黯,不由想起,方才攥住她的手腕的触感。

去年,他升千户时,周佥事送了一块羊脂玉,又软又滑嫩,仿佛多摸几下,他手上的疤痕、厚茧,就会划坏它。

所以他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只偶尔得空,拿出来也不敢多把玩。

秦放捻了捻指尖。

一时,他瞧她顺眼几分,便看她方才洒了酒水在衣襟处,秋季衣裳就算厚一些,湿了也不成体统。

秦放便脱下蓝色外袍,搭在兰絮肩上,他外袍宽大,轻易就将兰絮裹了起来。

兰絮愣了愣。

秦放毫不掩饰目光中的攻击性:“衣服暂且借你,来日,我会来取走。”

饶是表面上,他认为兰絮是无辜牵涉,但对她依然充满警惕与防备。

给她衣裳,就是变相警告她别乱跑,他会盯着她。

兰絮缓缓呼出一口气。

什么青天大老爷,分明就是多疑臭男人,拿衣服当标记呢。

她撇下身上的外袍,双手递给他。

秦放挑眉。

反正都是得罪,兰絮低头,声音冷冷清清:“不是飞鱼服,我不要。”

秦放:“……”

如今这时代,并非所有锦衣卫都能穿上飞鱼服,只有中正三品,以及皇帝御赐,才能穿飞鱼服。

这是故意把他话语里的“取走”曲解成“娶走”,兼嫌他官阶低。

秦放却不恼,世人皆畏飞鱼服,独她想要。

他也对飞鱼服志在必得。

于是,他放声大笑:“不错,我这棉袍,是比不上飞鱼服!”

兰絮本以为自己把他得罪狠了,但看他如此笑,有些搞不懂气运之子在想什么。

紧接着,秦放抓走自己的衣服,重新披在自己身上,对兰絮挥挥手:“我且先放你一回。”

既然得了机会,兰絮连忙福身:“多谢大人。”

……

等兰絮离开客栈,秦放的心腹总旗卫纲小跑来,问:“大人,可要派人盯着她?”

秦放:“不必。”

他眼底露出几分兴味,他是从底部一个小旗,慢慢爬到这个位置的,手上沾的人命,不知凡几。

他什么人都见过,却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女子。

一般人的眼睛,还真看不出她有何不同,确实,冷兰絮一副中原人的模样,行为举止口音,全无差错。

但秦放就是觉得,她与他们不一样,甚至,他能从她身上,感觉出一丝丝针对。

这是很客观的,不是他主观臆想。

当真有意思,明明只是个弱女子,胆子却大得很,还敢和他做戏。

秦放暂且压下所有探究,把案卷塞给总旗,说:“我们先去缉拿要犯,三日后回来,我再看情况。”

……

兰絮没卖成酒水,今日颗粒无收,挨了冷家父母一顿骂。

冷家母亲还能干点刺绣补贴家用,父亲卧床,无工作能力,家里还有五个弟弟。

穷得揭不开锅了。

兰絮还不会刺绣,冷母让她绣个东西明天给她,她补了两针,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之中,听到外头媒婆说亲的声音。

系统叫兰絮:“宿主宿主,上正轨了!”

兰絮揉揉眼睛,隔着一扇门细听。

那媒婆说:“隔壁县的秦家,你们是有所耳闻的,他家小儿子做……那个的,日进斗金,钱都往家里拿呢!”

冷母兴奋:“那是给他家小儿子说亲?”

媒婆:“不不,他家有个大的,也是一表人才,还是个秀才!”

冷母摇头,秀才都穷。

可媒婆转手拿出一包银子:“秦秀才虽然没钱,可他弟弟能干啊,这里面是二十两,若您答应了,回头等女儿嫁到秦家,我们这边再给您剩下的三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