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6.Insidious-01(第2/2页)

“好久不见啦,俞编剧。”

柳弈笑着朝他伸出了手。

俞远光很敷衍地握了握,又耿直地回答:“没有很久,也就十多天而已。”

确实,俞远光因脑袋被詹慕闲砸破而住院后,柳弈除了第一晚时去探望了他一次之外,就被各种各样繁琐的物证绊住手脚,几乎每天都泡在法研所里,根本没空理会还在医院里躺着的俞远光了。

反倒是俞远光出院后几乎天天在杏滘村里泡着,倒是跟戚山雨见过好几次。

不过俞编剧对朋友一向耿直,他说的“也没多久”就是字面意思上的“没多久”,压根儿没有在阴阳怪气的意思。

“走吧。”

柳弈抬手拍了拍俞远光的胳膊,“你不是有话想跟我们聊吗?找个地方坐坐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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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星河公墓附近基本上又且只有卖祭祀用品的店家,根本找不到可以坐下来聊天的地方,于是俞远光上了柳弈和戚山雨的车,又在柳弈询问他想去哪儿后回答了“随便”两字,就很随和地直接载到了柳、戚二人的公寓楼下,随后被领上了楼。

到家后,戚山雨给客人泡了茶,又端出了昨天烤给戚蓁蓁的还没吃完的曲奇饼。

三人在沙发上落座。

其实俞远光主要是想告诉柳弈和戚山雨,大约三天前,程家二老和他们的两个儿子给已经化成骨殖的程娟娟举行了遗体告别式,几乎全村的人都自发去给那可怜的女孩儿送行了,出殡的队伍绵延了好长好长,壮观而肃穆,好歹也算是给了遭逢横祸的程家遗族那么一丝半点的安慰了。

可惜的是,程娟娟的头颅已经再也找不回来了。

在警察和法医们的不懈努力下,除了张家的火灾案尚没有明确证据能指出凶手就是詹慕闲之外,剩下林美娟的溺水案和程娟娟的失踪案,警方基本上就是人证物证俱在,不容詹慕闲狡辩了。

詹慕闲既要面对实打实的物证,还要疲于应付警官们一轮又一轮的严密审问。

原本他以为自己是个意志坚定的牛逼人物,结果几天车轮战下来,他身心俱疲,心防崩溃,在辩无可辩之下,终于认罪,坦白交代了自己在二十多年前犯下的一系列罪行。

詹慕闲告诉警官,张晓娟是他在杏滘村遇到的第一个名字带“娟”字的女孩。

只是虽然张晓娟与他哥的笔友用着同样的昵称,性格却是南辕北辙,是个散漫、早恋、不爱学习且看着不太聪明的笨女孩。

詹慕闲对她很失望。不仅失望,还有嫌弃和厌恶,以及由此而生的仿佛迁怒一般的杀意。

于是他设计了自己的第一套杀人方案。

当年杏滘村还没有通管道天然气,家家用的都是燃气罐。

詹慕闲购买了六罐燃气,趁着夜深人静之时将气罐藏在张家附近,然后编了个借口正大光明地进了张家,用加了安眠药的饮料迷昏了可怜的张晓娟和她的男朋友黄鹏——还生怕他们睡得不够死,给两人一人一针镇定剂。

接着他将几个气罐里的天然气通过门缝灌进了张家的厨房,并用棉线从室外引火,将张家烧了个一干二净。

如果当年的火灾调查更彻底一些,或许就能发现起火点异常、助燃物堵在过道等诸多疑点。

假如把那两具烧焦的遗体送去解剖,还能验出二人体内超量的安眠药成分。可惜当时大家根本没想到有人会处心积虑布置那么多的细节,竟然当真只是想要杀死两个年轻小崽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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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林美娟的溺亡案,在有了被车轮缠住的头发里的DNA证据后,一切就变得很好解释了。

正常情况下,人类脱落的头发是不带毛囊的,自然也就无法检查DNA信息了。

而挣扎、拉扯时拽掉的头发,根部则很容易留下毛囊。

詹慕闲自白说自己当时观察了林美娟很长一段时间,知道她最近在准备参加校园歌手大赛,经常在放学时间偷偷在播音室里练歌。

于是那天他借口要给杏滘中专的农学专科送一批科普书籍,用小推车推了一箱子书上门,甚至还正大光明地请保安帮他连箱带书一起搬进了教师办公室。

打发走保安之后,詹慕闲悄悄潜入播音室,袭击了林美娟,把人弄晕之后,塞进了以及腾空了的箱子里,又搬上了平板推车。

现在想来,那些带着毛囊的头发,应该就是林美娟在挣扎时蹭掉了,再被手推车的车轮卷了进去,成为了定格他犯罪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