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采生折割

“咚…咚…咚……”日落斜阳,当暮鼓声响起,整个南京城的百姓都开始火急火燎的向家中跑去。

不止是百姓,便是一些官员都着急往家里赶。

这样的场景中,不紧不慢回家的羽林左卫戌字百户的朱高煦他们显得十分异类。

望着这样的场景,朱高煦有些咋舌:“这宵禁还真是让人手忙脚乱啊。”

“没办法,殿下……”王俭有意和朱高煦拉近关系,因此他解释道:“宵禁也是为了保护百姓。”

“自两宋取消宵禁以来,夜间常有孩童妇女被人贩子拐走,贩卖到麓川,缅甸及交趾、暹罗、南洋等地。”

“卖到哪?”听到王俭的话,朱高煦有些错愕,他没想到古代的人口拐卖居然也那么严重。

“缅甸、麓川及交趾,南洋诸地啊。”王俭不明白朱高煦为什么那么大惊小怪,但一想到他是王子,想来被王府保护太好,因此才不知道这些事情。

为了替他解惑,王俭只能深入解释:“不管是孩童、妇女,基本都是被卖到这些地方,更有甚者会卖到波斯、泰西。”

“到了前朝,北虏对汉民不加体恤,常有不管,因此人贩子愈加猖狂,甚至将掳掠的孩童妇女以采生折割的方式用于敛财。”

“采生折割是?”朱高煦发现自己不懂的实在是太多了,只能不断询问,好在王俭也知无不言。

“采生折割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和妇女,用刀砍斧削及其它方式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的怪物,让他们上街乞讨。”

“有些愚昧的人则是将孩童和妇女买回家,然后将人杀死再进行肢解,肢解后行法仪式,妄图使唤所杀之生魂达到“但有求索,不劳而获”的目的。”

“……”听完王俭的描述,朱高煦只觉得浑身汗毛倒立,倍觉恐怖。

不过在王俭描述后,朱高煦也想到了前世自己所见过的许多残疾孩童和妇女在街上乞讨。

他本以为是近代才出现的敛财方式,不曾想源头居然是元朝。

“对这些畜生,没有律法制裁吗?”朱高煦下意识握紧刀把,显然在听到描述后,十分仇恨那群人贩子。

“有!”王俭不假思索的点头:“按照《刑律·人命》篇里的惩处,凡是参与采生折割的人,尽数凌迟处死,财产全数补偿死者之家。”

“刑者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但受其恩惠,要依法流放二千里。”

“另外即便没有参与采生折割,只要知道消息而不禀告的人,也会被视为从犯,依律斩首。”

说到这里,王俭看朱高煦听得认真,也不免讲了其它关于贩卖人口的刑罚。

例如买卖同罪,还有街头阻止衙役解救“被采生折割”者,可当场斩首等。

从中不难看出,大明对于拐卖和采生折割的律法立的尤为严苛,而这样的严苛背后,也代表着拐卖和采生折割在元末明初这段时间到底有多么严重。

“依你看,被采生折割的人多吗?”

朱高煦听完后询问了一声王俭,王俭听后愣了愣,他没想到这个二殿下居然还会关注这些。

“卑职没去看过,但卑职有朋友在外城班值,据他们所,南京城上元县的养济院内便有‘被采生折割’的两千余人,大部分均为至正年间被拐卖后遭到采生折割的孩子。”

“这么多?”听到两千余人这个数目,朱高煦停下了脚步,心里不敢置信。

他已经了解过南京城的情况了,南京城分为东城和西城,东城为上元县,西城为江宁县。

也就是说,如果上元县有两千多个被采生折割的人,那西城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三十多万人的南京城,居然有四千多个被采生折割的百姓。

王俭的话,让朱高煦更了解了元末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乱局。

回过神来后,他继续带队往前走,顺带询问起了王俭:“养济院只收容他们吗?”

“不止……”王俭将自己所知全盘而出。

简单来说,从唐代开元年间开始,汉人王朝都会营造诸如育婴堂、安济坊、居养院、福田院、漏泽园等都为古代的福利慈善机构。

洪武元年和洪武五年,朱元璋先后下诏建立孤老院。不久之后,朱元璋又将孤老院改名为养济院,并下令全国各县分别建立养济院,而养济院的其收养对象为民间“孤独残病”及不能生育者。

到洪武十七年,朱元璋又宽松收养范畴,将孤儿及穷苦年老而没有人养育者收入养济院。

地方衙门应收养而不收养者,官员杖六十。

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扣,官员以监守自盗论罪,克扣物资超过六十两则斩首。

这些种种律法,都表面了朱元璋体恤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