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第2/3页)
杀的是11岁的小女孩约瑟芬,很难想明白他脑子里在想什么。警方的侧写没有错,只是不够全面。
这种截然不同的双面性格,好似人格分裂,实际上又不是,用一个比喻能够解释:“这些杀手的心理就像是在死亡集中营里工作的医生,工作时冷酷无情,回到家又迅速变成了正常人,他可以和自己的孩子嬉笑玩耍,跟别人谈笑风生。”①
这两个极为矛盾的部分,又融洽地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愿不愿意切换,全看本人的心情。
属于黑夜的另一面,便不再掩饰自己的真面目,想杀人就杀人,随心所欲,来去如风。
【凶手应该是混合型杀手】
第二句侧写也没有错。
连环杀手有三种类型:组织型、无组织和混合型。简单来说,有组织杀手头脑比较聪明,性情谨慎又会处理尸体和案发现场,来躲避警察的调查,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①
比如曾经有一个盗窃犯,他在事后之后窃听了警方频道的电台。
于是警方的每一次行动他都提前知道,警方抓他屡屡落空,精明狡猾到了这种地步。
警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失败,事后问犯人,换来了对方无情的嘲笑。
“因为我窃听了你们的电台啊,一个不巧还听到了探长你跟情人的对话。”这一刻警察内部脸色又白又红又青又紫,如同打翻了调色盘。
而无组织杀手,作案之前不会详细策划,随便找人就下手。杀人时随心所欲,也许一个心血来潮就会杀人,不会像有组织杀手一般仔谨慎细挑选目标,让警方完全摸不到规律。①
比如凶手下一个要杀什么类型的人,他要杀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如果警察选择问上帝,上帝都无法回答,因为凶手本人也不知道。
凶手在决定行凶前的三分钟,才会选中对象。
这种不确定性代表了什么?代表了不知道刀子会落在谁头上。
江雪律透过时代,完全看到了那个时代民众的害怕,因为不确定性,犹卡斯城的市民,人人都可能是被选中的下一个目标,人人都是猎物,女人要担心自己,男人也要担心自己。孩子不敢上学,老人不敢散步。
偏偏“犹卡斯噩梦”属于混合型,他在杀人时随心所欲,狂放不羁,从不处理尸体,也不掩饰自己的面容,这是典型的无组织行为。
作案时无组织,事后又有组织了,比如他会灭口,还会带走凶器。
混合型的连环杀手,一个兼具了“随意”和“谨慎”、“疯狂”和“自控”的人,让当时的警方破案极为棘手。
警方也没有放弃继续努力。他们在受害者身上提取到了半枚指纹。
八十年代,警方耗费巨资建立了一个电脑辅助识别系统,这个系统能把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指纹和以往的犯罪记录进行匹配①,可惜扑空了——
这名凶手来去无踪,过去没有犯罪记录,这简直如一盆冷水,泼在所有人心上。
没有前科就意味着很难捕捉,想要在人群里抓住对方如同大海捞针一般。
犯罪侧写还在继续,如果说上面的侧写都成功了的话,接下来的侧写反而只对了一半。
【男性,年龄在20-30岁,面容和善】
警察是通过11岁的小女孩约瑟芬和引狼入室的老夫妻,侧写出了这个特征。人类都是看脸的生物,凶手一定有着极具迷惑性的面孔或者身份,让人升不起警惕。
【凶手应该有一个不幸的童年,父母失职或者家庭糟糕,父母中很可能有犯罪记录】
【凶手信奉撒旦,他一定不会去教堂】
在当时,警方认为这个侧写没问题。
这属于常规特写,因为大多数的连环杀手,童年都极为不幸,什么母亲酗酒、父亲家暴、父母早年离异自己被抛弃,或者父母中有罪犯自己耳濡目染之下也走上犯罪之路等,绝大多数如此。
偏偏这个特写,在“犹卡斯噩梦”这个连环杀手上失误了一大半。
江雪律看到,“犹卡斯噩梦”非但没有活在支离破碎的家庭,他父亲是一名外国警察,母亲则是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她每天都会祷告,按时去教堂做礼拜。②
他杀人还信奉撒旦,完全是这个家庭里的异端,可是他表现良好,根本没有人发现。他确实因为跟母亲的宗教信仰冲突而时常憋屈烦躁,可他释放压力的方式就是拥抱黑夜,跑出去大杀特杀。
通过杀人贡献祭品的方式,他感觉灵魂得到了升华。
所以他会偶尔会陪母亲去教堂,还会跟牧师谈笑风生,完全颠覆了警方认为的“不去教堂”。
【凶手杀戮成性,独居给他杀人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便利。他也许没有成婚,他缺乏爱人的能力,如果有爱人也许感情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