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7/8页)
别说李廷了,纪元都有点好奇,直觉上跟他有关。
“最流行,马家元宵!”
还真是。
纪元听书铺老板唾沫横飞地讲述。
那首元宵诗出来之后,不少人家都在连夜找纪元吃过的马家汤圆,桂花核桃馅,珍珠一样的江米,要有多好吃。
但县城唯二的两个马家,根本不知道啊。
被问得多了,两个马家不约而同按照诗里面说的,模仿着做。
时节不对,那就用干桂花,核桃仁咬牙买,珍珠一样的江米?用!
其中被称为老马家的,甚至让灯笼铺做了盏漂亮的昏黄灯笼,就放在摊位前。
这像了吧?!
两个马家汤圆都被抢售一空,风靡正荣县!
纪元听得扼腕。
早说啊。
早说他来卖啊,还能赚钱呢!
他就那一两六钱,随时会变成穷光蛋。
当然这是在开玩笑,若真的经商了,那他的身份必然要改,如今的风气,对商贾并非那么欢迎。
老板对此事津津乐道,一口一个小神童,听的纪元脸皮都臊。
听到两个马家汤圆的竞争,纪元倒是觉得有趣。
毕竟只是首诗,两家能把握住机会赚些银钱,对普通人家来说自然是好的。
现在老马家凭借灯笼胜出一筹,好像卖得更好点。
李廷也有了兴趣,他那日听的都想吃了:“要不然,咱们也去尝尝?”
纪元摸了摸口袋的铜板,去看看也行。
毕竟是他带出来的风尚,这热闹要是不凑,实在可惜。
“你们尽管去,这些东西我差小伙计给你们送到县学去。”胖老板笑着道,“以后碰到了说一声就行,县学我们常去的。”
虽然两人买的都是最差的纸张,老板也不另眼相看,穷学生他见多了,纪元这种小神童更是独一份。
回头他要是真考上秀才举人的,自己还能沾光呢。
县城不算大,两个马家元宵也挨着,小摊旁边确实围着不少人。
只不过吃汤圆的人,大多吃过之后有些失望。
“说得好听,哪有那么好吃。”
“桂花香馅裹胡桃,江米如珠井水淘。听得是好,吃起来也就这么回事。”
李廷也是如此,核桃馅跟干桂花包在一起,其实味道不佳,甚至不如传统的芝麻馅。
估计这桂花核桃的汤圆很快就要卖不动了。
老马家的有个灯笼做噱头,或许能撑得久点。
但正月十五已经过了,吃起来又没那么好,估计很快会消失不见。
纪元若有所思,李廷问道:“怎么了?是不是跟你吃过的一个样?”
纪元微微摇头,说起另一件事:“方才书铺老板讲,两家都买了干桂花,买了核桃,又买了上好的江米?”
“对啊,桂花跟核桃都是八九月的,现在正月时间,估计买来也不容易。”李廷随口道。
纪元算了算时间。
昨日传出来的诗句,今日傍晚已经有些卖不动了。
“估计要赔钱。”纪元道。
跟风的结果便是如此,但这个风却是他刮起来的。
纪元看着摊位前忙碌的两家,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人,纪元道:“你带羽毛笔了吗。”
羽毛笔轻便,容易写字。
李廷傻眼:“没啊。”
要纸笔干什么。
两人刚买的笔墨纸砚也被书铺老板送回县学了。
正说着,旁边有人忽然搭话:“我们这有,你们要吗?”
只见旁边桌子似乎坐了两家人,其中一个小童把纸笔递过来,纪元还是头一次摸这么好的纸,一时有些惊讶。
纪元刚要付钱,对方摆手不要,态度非常明显,似乎只是随手帮忙。
李廷也奇怪道:“你要纸笔做什么?”
李廷又想:“再写首诗,挽救他们的生意?”
“诗是挽救不了的。”
纪元道:“既然是做吃食,吃食好吃才是根本。”
“那你的意思是?”
“写食谱。”
纪元提笔,上面两个字格外醒目。
写过之后稍微顿了顿,又给这个食谱加了个名字。
符曾汤圆。
纪元默默对符曾这位大佬道歉,用了您的诗句,就用这个聊表歉意。
跟两个马家汤圆,直接把核桃磨粉跟泡开的干桂花直接做馅不同,纪元的食谱要更复杂。
首先把核桃仁炒出香味,然后再磨粉备用。
干桂花泡水之后,跟糖一起熬制成桂花酱,跟核桃粉,猪油,一起搅拌再做馅料。
最后就是江米磨粉,纪元特意写的,江米是糯米的一个分支,选形状细长的磨粉。
不过在江米磨粉之前,要用桂花水来泡江米,让江米染上桂花香味。
接下来才是磨粉,江米粉磨好,便是揉糯米团,揉好备用揪出一块放到冷水中煮沸捞出,随后把这一块糯米再揉到整个糯米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