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5页)
给她防身的匕首,掩护她趁乱逃走,这是最好的选择。
霍钰面沉如水,虽说他并未说什么,可心里犹如巨浪翻滚,心乱如麻。
就连辛荣都无法全身而退,可见那些海岛应该个个武艺高强,她若是落到那些海岛的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而辛荣方才血战了一场,强撑着等宁王回来,让宁王派人去救王妃,却终于因失血过去,晕了过去。
霍钰对属下吩咐道:“先带他去疗伤。”又让手下拿了他的玉佩去刺史府,让雷刺史尽快派出人手去苏州城的所有街巷寻薛雁的下落,将被海盗所伤之人送去医治,让人拿着他的令牌去附近调兵。
城中并无薛雁的消息,霍钰担心王妃已经落入的手里,便一刻也不想耽搁,出发前去寻人。
又担心人太多会打草惊蛇,激怒了那些海盗恐伤害薛雁性命,便选择孤身前去。
霍钰拔出长剑,周身的温度像是凝结成冰,眼眸像是染了血一般,猩红一片,布满了血丝,他身在船上,此刻正站立船头,一身黑袍被江风刮得猎猎作响。
一想到薛雁可能已经落到那凶残的海盗手里,他便收紧了拳头,捏得指骨咔嚓作响。
上一次他如此暴躁愤怒还是得知了皇长兄的死讯,那时他屯兵雁门关,关外是北狄的三十万铁骑。
燕帝为了安抚宁王,隐瞒了先太子自刎的消息,先太子死在那年冬天,皇太子死讯传到雁门关战场时,已经过去了整整三个月了。
北地苦寒,二月春寒料峭,寒风浸透骨髓,大燕将士已经和北狄对战了整整三个月,双方各有小胜,改变这种对峙局面是宁王突然带兵出城,宣布大开城门,迎战杀敌。
得到太子自刎的消息,他撕下里衣,将白布绑在额头上,拔出这把长剑,纵身上马,率先冲进敌人的千军万马之中。
一身黑色战甲,手握黑色长剑的宁王,只额头上一抹白色,他策马飞驰而去,战甲铮铮,衣袍猎猎,白布随风飞扬,手中长剑所到之处,血溅三尺。
身后众将士为主帅的英勇无畏折服感染,他们热血澎湃,兴奋激动,心脏剧烈跳动着,随着那抹英勇无畏的身影率先冲散敌军的先锋军,身后将士们见他身上的铠甲上满是血污,长剑染血,却所向披靡,英勇无敌。
敌人的血溅到他的脸上,溅到他的衣袍上,那双幽深漆黑的眼眸似被鲜血染红了,眸中皆是一片血红。
落日的红光染红了半边天,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从天亮一直战至红日西沉。
最后宁王的战马乌云累死,他自己也身受重伤,满身伤痕,精疲力尽。
当日在场的所有将士永远都忘不了宁王冲入敌人先锋军中,忘不了他杀红了眼满身鲜血的那一幕。
似地狱里爬出的修罗,他手中的那把黑沉的剑名叫嗜血,剑如其名,嗜血长剑一出,需饮饱了鲜血,似嗜血的怪物。
宁王战马所到之处,无人生还,那场战役虽说大燕也死伤无数,但北狄的十员猛将都死在宁王的嗜血剑下,战场惨烈,北狄三十万大军有来无还。
嗜血剑的剑刃绽出冷沉乌黑的光芒,那柄满是邪气的黑剑,乌黑的剑刃映着宁王那冷峻的面容,和眉眼间那股化不去的戾气。
远方出现了那座海岛的轮廓,同时一轮红日从海平面缓缓升起,他站了一夜,握紧了手中的嗜血剑。
倘若薛雁有个三长两短,他必定杀尽岛上的海盗,将这座海岛夷为平地。
*
薛雁从昨夜便被抓到这座海岛,好在被她蒙混过关,那些海盗并未发现她女子的身份。
飞鹰寨今夜要办喜事,又因此次上岸抢夺的财物比往日多了一倍,还抢来了如此貌美如花的美人,大当家武文才满脸喜色,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召集了寨子的兄弟们大肆操办庆功宴。
那武文才身高不过六尺,五短身材,形容猥琐,虽名为武文才,但目不识丁,粗人一个。
自从他听说苏州城的慕容家来了个大美人,便花钱从慕容府的下人手里购得美人的画像,自从他见过秦宓的画像之后,便成天对着画像睹物思人。
因慕容氏是苏州城的大家族,与官府关联颇深,武文才曾策划过一次上岸掠夺,想要攻破慕容府。但府中有不少高手,防卫甚严,那一次无功而返。可越是得不到的美人,他越是朝思暮想,心痒难耐,却苦于找不到机会。
后来,听说秦宓离开了慕容府,住在流云观中,他便觉得机会来了。
上一次上岸损失惨重,他手底下有不少兄弟都折在慕容氏府的家丁护院手里,这一次他更加小心谨慎,绝不敢轻举妄动,虽说那秦宓在流云观中修行,平日做道姑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