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皇家的新生活(第2/3页)
现在,这个孩子终究不需要自己这个舅舅的庇护了,甚至有些厌烦这样的庇护。
不被需要,就说明,长孙氏将会没落……
李治的心情非常好,一次性花出去七十万贯钱的感觉很好。
花这样的钱,才能对拿钱的人下达各种指令,提出各种要求,而不是花别人的钱的时候,自己还需要接受很多的屈辱与条件。
这一刻,李治对于掌握大量的属于自己的钱财的想法越发的浓烈了。
他觉得等云初回来以后,要好好的跟他讨论一下,如何在不影响国计民生的情况下,弄到更多的钱。
左春已经带着人快马去了莱州,抵达莱州之后,他就会组织一支巨大的船队,将云初存储在大行城的钱全部起出来带走。
因为,云初在给皇帝的奏疏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就是因为有这么大的一笔钱,导致他不得不跟英公拗着干,也要留在大行城。
所以,对他来说,这笔钱就是一个巨大的麻烦,他需要尽快的甩掉,才能轻装前进。
李治刚刚离开大殿,巨熊就连滚带爬的跑过来,第一时间将自己的圆耳朵放在李治的手边。
手里抓着熊耳朵,李治对于这头熊的身材非常的满意,能在跑动的时候,让皮肤跟水波纹一样抖动的巨熊,应该只有这一头吧。
就在李治满意这头熊的肥硕身材的时候,他对自己目前的状态也非常的满意。
肚皮上的赘肉如今早就没有了,就连往日让他痛恨至极的头晕目眩的老毛病也很久没有发作过了。
请老神仙请脉之后,得到了一个“五脏调和”的评语,这让李治欢喜莫名。
就算是自己少年时期,请老神仙诊脉,也没有获得过这样的评价。
所以,在带着巨熊在竹林里寻找嫩竹子给巨熊吃的时候,李治也辅助着给一些蜀中进贡上来的冬笋。
今天心情好,李治就多给了巨熊一根冬笋。
站在冬日暖暖的阳光里,听着巨熊喀嚓喀嚓啃咬竹笋的响动,李治觉得应该作一些诗一类的东西把今天的好日子记录下来。
心情好,作诗的时候就非常的爽利,片刻功夫就写出来一首御制诗。
端居临玉扆,初律启金商。凤阙澄秋色,龙闱引夕凉。野净山气敛,林疏风露长。砌兰亏半影,岩桂发全香。
满盖荷凋翠,圆花菊散黄。挥鞭争电烈,飞羽乱星光。
柳空穿石碎,弦虚侧月张。怯猿啼落岫,惊雁断分行。
斜轮低夕景,归旆拥通庄。
刚刚在这首诗的顶头题下《十二月二十日》这个名字,低头就发现自己诗里面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东西,比如岩桂,比如荷盖,比如黄菊,与题目不符。
所以李治立刻就把《十二月二十日》这个名字涂掉,换上了《九月初九》的名字,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将手里的诗递给宫人道:“交给皇后赏鉴。”
“父皇这首诗写的一定极好。”李弘膝盖跪在一张椅子上凑到母亲身边一起观摩他父皇的御制宏篇。
武媚看了一遍这首诗道:“这首诗算是陛下难得的精品,假如不涂改诗歌名字的话,就完美无缺。”
李弘在一边认真的道:“孩儿临摹父皇的字已经一年多了,不如,就让孩儿亲手把这一首诗抄一遍,再送到秘书监,让秘书丞录入《起居注》?”
武媚瞅着儿子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一时间分不清儿子是天真无邪呢,还是工于心计。
不过,见儿子跟自己的身子挨的紧紧的,还注意到他的脚,为了不让自己的脚碰到母亲的大肚子,特意跪在椅子上,能注意到这样的细节就很难得了,在他这么大的孩子里面,除非是真的濡慕父母,断然做不出这么精妙的事情。
见儿子铺开一张纸跪在椅子上抄录他父皇的御制诗,武媚就轻声道:“听说你最近喜欢上了种菜?”
李弘一边抄录一边随口回答道:“孩儿贪玩了,还请母亲莫要责怪。”
武媚道:“为何要种菜呢?”
李弘一边抄录一边道:“为了亲农。”
“身为太子,亲农是好事,却不可沉迷。”
“孩儿不会沉谜的,圆葱这个东西乃是我太子六率中的人走遍天涯才找来的好东西。
孩儿如果随意糊弄,对不住他们付出的苦劳。”
武媚点点头道:“确实如此,身为太子,一举一动都受人瞩目,要嘛不做,一旦要做了,就一定要做好。”
李弘笑道:“母亲说的是。”
武媚拿起李弘抄录的御制诗,跟李治的原文对比一下,发现一字不差。
鉴于此,武媚现在相信,他儿子亲近她,恭维他的父亲,都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刻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