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第2/4页)

她转头望向达鲁:“我舍不得你身上的伤,我替你讨公道去。”

林羡玉的眼里瞬间露出喜色,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从容道:“回王妃,小人名叫阿如娅,是达鲁的妻子。”

林羡玉望着她,望着这个与众不同的斡楚女人,望着她毫不胆怯的眼睛,和她明明年轻美丽、却因为辛苦劳作而显得粗糙的面庞,仿佛又透过她看见了百年前勇猛的游牧部落是怎么征服草原高山,在这一片不宜耕作风沙不止的土地上繁衍生息。阿如娅让他看到了一种刚强勇猛的力量,这力量与南方祁国截然不同,让林羡玉感到无比震撼。

他几乎要喜极而泣了,郑重道:“谢谢你,阿如娅。”

于是一行五人乘坐马车,往绛州的府衙出发。在路上达鲁告诉林羡玉:“小人的妻子小时候便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匪丫头,做事向来莽撞。”

他嘴上这样说着,看向妻子的眼神里却全是宠爱。

林羡玉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眼神。

很快,他们到了绛州的官府。

林羡玉带着阿如娅和达鲁下了马车,按照北境的规矩,先将诉状交给门房。

府衙处理得比想象中的快一些。

没到一盏茶的时间,专门负责审案的府令便亲自出来迎接,和绛州知府一样的态度,热情恭敬,挑不出任何错处,他在林羡玉面前跪下,说:“下官参见王妃,王妃金安,下官已经看过诉状,王妃体恤百姓,爱民如子之心实在让下官感动钦佩,下官这就升堂审案。”

林羡玉回头看向阿如娅和达鲁,三人的眼里俱是惊喜之色。

很快,府令宣布升堂,林羡玉坐在一旁的松木椅上,阿如娅和达鲁站在他的身后。

府令拍下惊堂木,先问:“王妃和这两位斡楚商贩要告官榷监官阿古木,是否?”

林羡玉答:“是。”

“罪名是受赃枉法,是否?”

“是。”

“可有证据?”

林羡玉朝阿南使了个眼色,阿南便将账本呈了上去。林羡玉解释说:“这是从阿古木的家中搜出来的账本,其中明细清楚,大人自可分辨。”

府令翻看细看,神色微变:“一条条、一桩桩,确实是令人触目惊心。”

林羡玉心想:这次一定能成功。

阿如娅也握住了达鲁的手,两个人相视而笑。

可下一刻,府令忽然说:“王妃有所不知,官榷虽然名义上是官家之榷场,但其中的监官、看守,都不属于绛州府管辖,无品无级,并非登记在册的官员。若不是官员,如何能定受赃之罪?”

府令图穷匕见,终于露出了那副和绛州知府一样的神情,他笑着望向林羡玉。

林羡玉震惊而起,怒道:“虽不是登记在册的官员,但行着官家的权力,以官府之名压榨百姓,有何区别?”

“自然是有区别的,榷场的税金收入并不交予绛州的财政,既然如此,这不过就是民间自发而成的交易市场,这其中的金钱贿络,便是百姓自愿而发的行为,称不上受赃。”

林羡玉气得脸色涨红。

阿如娅直接对着府令喊:“当初是你们说这是官榷,头上带着一个官字,说只有在这里买卖货物才不算犯法,逼着我们交税金入场,你现在又说不是官家的榷场,简直是不要脸!”

府令再拍惊堂木,冷声说:“堂前须得恭敬。”

达鲁连忙拉住阿如娅的手腕。

林羡玉没想到他人生中第一次状告官府就如此惨败,他洋洋洒洒写了一早上的诉状,原来从根上就是错的。根本伤不到贪官的毫毛。

“回王妃,北境律法共九百二十条,其中没有一条写着非本朝官吏可判受赃之罪,所以……”府令朝着林羡玉谦卑地笑了笑,说:“王妃此状告实在无法可循。”

阿如娅怒道:“你们太不要脸了!阿古木手里是不是有你们的把柄,你们这样保他?”

府令眼中闪过一丝寒光,但当着林羡玉的面,脸上依旧恭敬万分,他还热心地对阿如娅和达鲁说:“或许斡楚有律法,可以治阿古木的罪,不如二位回斡楚上告。”

府令弯着腰,万般恭敬地将诉状送回到林羡玉的手中,“还请王妃明鉴。”

林羡玉失魂落魄地走出府衙。

纳雷跟在他身后,无奈地叹了口气。

阿如娅和达鲁走上前来,刚要向林羡玉表达谢意,就见府衙里涌出两列士兵,身穿盔甲,整装以待,林羡玉忙问:“这是做什么?”

为首的总兵拱手道:“回王妃,府令下令,官榷长期以来以官家之名行事,因无人治理导致许多荒唐乱象,有违圣上治民之策,故今日派兵拆除,从此取缔官榷。”

林羡玉愣在当场。

他做了什么?他的一纸诉状没有治阿古木的罪,没有拔出萝卜带出泥,没有整顿官榷的乱象,反而打草惊蛇,彻底毁了官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