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3章 想吃?得干活!(第2/3页)
因为速度过快,有尖锐的破空声短促的响起。
小刀飞射而出,在瞬间后便刺中了目标,一片樟树叶子被刀身刺中,紧接着,这片樟树叶子又被这股巨力从树枝上扯落而下,带着那把刀一并掉落在树下。
高岳和林烨的眼神都不错,远远地看到这一幕了,在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他们的身体就已经迅速的朝百米外的樟树跑去了。
高明程没动,他的眼睛露出一丝笑意,轻轻地扭动着脖颈和肩膀,似在放松肌肉。
好久没练了,但好在他之前勤加苦练过,再加上他一直维持着早起练拳的习惯,身体素质摆在这里,肌肉都已经形成记忆了,当他想做什么时,可以毫不费力的做到。
很快,高岳和林烨就跑到樟树那儿,把小刀捡了回来。
他们跑回来时,小刀还扎在那片樟叶上。
翠绿的樟叶,看似平平无奇,但高岳和林烨看它的目光,却十分的火热。
林烨抢先说道:“明程,把这片树叶送给我吧,我打算制成书签!”
这片叶子,可是有故事的叶子!
制成书签后,以后有人翻看到这片叶子了,那么林烨还能给人讲一讲这个故事。
至于别人信不信,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林烨信了。
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次可是他自己亲眼见到的,怎能不信?
高明程一愣,但也答应了这个请求:“好啊。”
得到应许后,林烨动手把树叶小心的取出来,当做宝贝般放在手里。
高岳颇为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其实他内心也很震动,但没好意思做到这一步。
高岳看着地上的兔子,啧啧出声,说道:“你有这手艺,也难怪不用拿枪打猎了!”
感慨完,又问高明程这兔子是在这里处理了,还是拿到县里去处理。
高明程说道:“我猎野兔,主要是给家里的狗吃的,就在这里处理吧,现在的皮毛不好,所以打算烧开水烫毛。你们是帮我去摘菜摘西瓜呢,还是帮我烧水?”
高岳和林烨对视一眼,两人刚从小富山回来,说实话有些累了,那西瓜虽然好吃,但一个有十多斤重!
摘西瓜是乐趣,搬西瓜就是苦差事了。
于是高岳和林烨说留在家里负责烧火烧水。
高明程使唤他们也使唤的心安理得,既然分配好工作了,于是高明程就拿着一个大竹篮和一个蛇皮袋去地里了。
竹篮用来装菜,蛇皮袋则用来装西瓜。
西瓜个头大,用竹篮装,装不了几个,拿蛇皮袋装,一次性就能够装好几个,然后往肩膀上一扛,就能轻松的扛回家了。
这都是生活经验,高明程别的没有,生活经验值很高!
高岳和林烨留在家里也没有闲着,烧火需要抱柴火到厨房去,烧水也需要去井里提水,这些其实也都是体力活。
但大家一起干活,似乎也就不觉得那么累了,尤其是亲眼目睹过高明程神乎其乎的绝技后,林烨更是对高明程格外的崇拜了。
当他们把一锅热水烧开后,高明程也把菜和西瓜摘了回来。
比起前几天,这次地里有不少西瓜都熟了,于是装了一袋还不够,高明程又拿着蛇皮袋往地里走去。
一连摘了十几个西瓜和二三十个香瓜。
西瓜成熟后,就要及时摘了,不然老过头了,那就没法吃了。
摘西瓜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太阳晒在西瓜上,微微发烫,不过为了怕西瓜被晒坏了,西瓜上是覆盖着一些稻草的。
稻草能起到一定的隔热作用。
扛着一袋子西瓜回到自家院子里,高明程拿出一个大西瓜放进盆里,然后又迅速的提了两桶冰凉的井水,将之泡上。
忙活了大半天,早就口渴了,正好吃个瓜解渴。
西瓜还要一会儿,但高明程已经洗了几个香瓜,然后拿起就一口咬下去。
香瓜的皮薄,不需要削皮,只是瓜肉虽然甜美,但里面的种子汁水很多,容易吃的人一脸的汁水。
高明程一口咬下去,就有种爆汁的感觉。
三两口吃了一个香瓜,高明程就招呼高岳和林烨也来吃。
高岳和林烨在摘梨子和杨梅时,就顺便吃了一些水果了,但听到高明程的招呼,也一人拿起一个香瓜吃,高岳吃着香瓜,眼角余光却看到地上有一个西瓜居然是坏的,在西瓜靠近土壤的位置,那里有一个小洞了!
看洞口的痕迹,就知道是被龋齿类小动物啃咬的,只不过刚啃咬了一点,因此西瓜虽然坏了,但也没有全部坏掉,并且看痕迹,还很新鲜。
“明程,这个西瓜被什么东西给吃了个洞了!”高岳以为高明程没有发现,忙指着那个小洞。
龋齿类的小动物啃咬地里瓜果时,往往是从靠近土壤的位置啃咬的,因此人从表面看去,一下子是看不出来的,只有在摘西瓜时,才会发现西瓜已经被咬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