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我要杀人,谁敢有意见?(第3/3页)

朱江明有想过逃跑或者去请他的上司帮忙说话,可最终还是放弃了。

这位小爷已经快疯魔了,特别是解救出来的女子一个个自尽之后,这位小爷的双眼都快变得血红。

他是龙禁卫的千户,虽然远离京城却也清楚贾琮以及宁荣贾家那几位的脾气。

贾琮若真要杀他,他逃不掉的。

好在这位爷还有些理智,知道太原府的事背后还有更大的黑手,龙禁卫有责任,他这个千户有责任,但还罪不至死。

他最好乖乖听话,将功赎罪说不定还能减少些罪责……

“伯爷,附近州县的棺材都买过来了,装殓后是寻地安葬还是再等等?”

八百多女子陆续自尽,光是寻找购买棺材就让朱江明差点跑断了腿。

贾琮闻言愣了一下,摇了摇头:“不,太原府的百姓还没有见过她们所经受的苦难,先让人装殓,等大军抵达后,抬棺入城,本伯要让她们亲眼看到仇人接受《大夏律》的审判!”

没有杀气腾腾的怒喝,却让朱江明脊椎骨都在发寒。

八百口棺材被抬进太原城,八百道冤魂向仇人索命,也不知会是什么样的情形,恐怕整座太原府都将被那样的场景震撼。

“还有这些女子的亲人,能找到的尽量找到,到时候由朝廷出资,送她们回家安葬。若是找不到……”

这群可怜的女子差不多都是幼时就被掳掠而来,能记住家人地址的不多,大部分都在地狱般的苦难中失去了亲人的记忆。

行尸走肉般的活了几年,甚至无法适应重见天日的生活。

“你去寻一风水好的地,将其先买下来吧。”

贾琮知道这些可怜的女子绝大部分是回不了家了,国朝每年丢失的孩子数不胜数,县衙能做的只不过是在有人报案时记录一下。

至于说帮忙寻找,根本做不到。这不是官府尽不尽力的问题,而是压根就没能力去做。

略人买卖之罪,从法律上来说,仅在十恶不赦之罪之下,极为严格。

按照《大夏律》的规定,设方略诱取良人为奴婢、为妻妾子孙,杖一百,徒三年。

略人略卖,即贩卖与购买之人,皆同罪,充军流放。如拐卖人口在三人以上,或是怙恶累犯,戴百斤大枷,示众一月,然后发配到边关充军做苦役。

若犯人累犯三次,要被发配到极远地永远充军,犯人死了,其子孙替之。

采生折割者,也就是故意割伤弄残儿童。犯下“采生折割”罪的人贩子,一旦被官府抓获,按律凌迟处死,涉案人员,不论主犯从犯,同罪而论,严惩不贷。

律法虽严,国朝的官员也差不多能做到按律惩处,但这压不过略买人口的暴利以及有些畜生的包庇。

贾琮敢肯定现如今查到的这些人,不过是别人抛出来的弃子,其背后还有藏得更深的黑手。

而且这些被抛出来的弃子亦是诱饵,诱使他去咬钩。但贾琮没有犹豫,他要看看真正的幕后黑手到底要做什么。

是搅乱山西的局势浑水摸鱼,还是有更深的谋算。

不管对方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贾琮只想干一件事:无论敌人要算计什么,无论对方抛出什么诱饵,他都接了。

别说是什么布政使按察使,他贾琮要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直到杀出个朗朗晴天,杀出个天道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