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封信 Qualm 彷徨(第3/3页)
Reply from 十年后的自己:
好多年没有写信了,现在拿着笔写字都觉得别扭,像是回到了小学的时候,一笔一画,结果写出来的不是汉字,而是鬼画符。
现在的我已经三十五岁了,皮肤松弛,眼角长了细纹,晚上八点以后吃消夜会难消化到睡不着觉。我的身体,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年岁的增长,我已经太久没有发过脾气,也不再同人怄气,如果这些都算是好事的话,那么我已经成了一个成熟的中年人了。
这是我离家独自居住的第十年。我买了个小房子,没有买车,因为并不太需要。昆明不大,上班的地方步行二十分钟就到,要去远一点的地方打车也挺方便,我宁愿拿养车的钱来买贵点的护肤品。我每周六晚上会回家吃饭,还会和爸妈一起去看看电影逛逛街。眼下的和平,是无数次争吵和妥协后的结果。
他们曾经很认真地问过我两个问题,第一个,爱情真的那么重要吗?第二个,如果一辈子都等不到怎么办?
第一个问题我的回答是,爱情一点都不重要,没有它我也可以过得很好,可是婚姻很重要,重要到如果对方不是我深爱的人,我宁愿不要。
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是,不知道,可是我一定会遇到那个人,因为我做了大部分人没有勇气做的事,我值得拥有幸福。
大概是一年前,我去楚雄出差,回来的火车上,因为实在太累了,我低着头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靠在旁边的人身上。就这样认识了他,之后在火车上我们一直在聊天,很开心,相见恨晚。
他比我小三岁,建筑师,很白很高,看起来像是一棵树。我很喜欢和他说话,我们去过很多一样的地方,看过同一本书,喜欢相同的电影。我有时喜欢一个人发呆,他不会打扰,也不会觉得我奇怪。
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到了这个年纪还不结婚。他说,遇到过喜欢的,时间不对,时间对了,遇不到喜欢的了。我们都是这样,浮浮沉沉,走走停停,等这个人已经很久了。今年夏天,昆明下暴雨,积了很深的水,都没有人敢出行。我没有东西可以吃,饿得要命,他冒着倾盆大雨来给我送南瓜粥。昨天晚上,他告诉我,因为工作的缘故,他可能还要在外地几年。我记得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说“你跟我走,或者我留下”。回首自己这三十五年,第一次有人对我说这样的话,年少时有过几段仓促而青涩的感情,可惜我们都没有承担彼此未来的勇气。或许只有当我们克服孤独、贫穷、懦弱、寂寞以后,当我们变得越来越好的时候,爱情才能露出它真正的模样。
已经晚上十二点了,我有点累了,这封信就写到这里吧,明天还要告诉他我的决定,还要收拾行李。搬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光是一整墙的书,就够我头疼的了,还有衣服、鞋子……这么一算,真的是伤筋动骨啊。
不过放心吧,我已经不会再感到害怕了。因为我渐渐觉得,人生啊,不管怎么挣扎,到了最后也还是会有遗憾,会后悔,会化为一句“要是当初没有那么做就好了”,这么一想,反而有勇气了,既然都是要后悔的,也已经偏离“正常人 ”的道路一万八千米了,那就继续挣扎下去好了,至少在走到这一生的尽头的时候,我能昂起头骄傲地说一句,我愿意。
嘿,对了,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