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九章 李嫦曦收徒,先杀第三方(第2/8页)

半空中,杨婵义愤填膺:“这万圣龙王和九头虫好过分。”

嫦娥仙子没有义愤填膺,她很疑惑道:“星君,万圣龙王一条龙,九头虫一个妖精,要佛门舍利子做什么?这局设的也太糙了吧?”

李嫦曦吐槽道:“杨婵是蠢的不知道思考,你是刚有点小聪明就卖弄。谁看不出来这是栽赃陷害,就你长了张嘴?”

嫦娥仙子立刻闭嘴,但还是没忍住反驳道:“杨婵就没看出来。”

李嫦曦无言以对。

要是和杨婵比,嫦娥还真赢了。

杨戬的反应,和嫦娥仙子与杨婵都不同。

杨戬是真的双商拉满,闻言故作惊讶:“万圣老龙素来安分,没想到竟然犯下此事。”

碧波潭公司和灌江口集团的牵扯是经不起查的。

这其中的资本运作和暗中持股,能瞒过杨婵这种傻白甜,但瞒不过真正的有心神佛。

所以杨戬是在暗示平账大圣,碧波潭公司以前是个好的,咱们既往不咎。

季长生当然能听懂杨戬的意思。

这点面子季长生还是给杨戬的——反正万圣龙王已经被他给打死了。

咳咳。

他都已经原谅杨戬了,想来杨戬肯定也不会反过来怪罪他。

季长生把锅扣在了九头虫头上:“应该是被九头虫挑唆,这九头虫又和青龙神君有关系,我也没想到,这件事情能查到青龙神君头上。若非兄长仗义相助,今日我就危险了。不过对方毕竟是四灵之首,位高权重。即便兄长是司法天神,也应当谨慎行事,以免祸临己身。”

杨戬摆了摆手,表现的刚正不阿,义气千秋:“于公,我是玉皇大帝亲封的司法天神,执掌天条,监察万神。青龙神君触犯天条,正是我的职责范围。于私,我昔日与大圣不打不相识。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对大圣的胆魄和实力,我一向是欣赏的。现在大圣陪同三葬法师西天取经,刻日功完,高登莲座,为兄也为你欣喜。今日青龙神君犯到大圣手上,我自当竭尽全力。大圣,无需多说,我与诸兄弟一定与你并肩作战。”

“二哥说的好,我也助你们一臂之力。”

杨婵心神激荡,感觉杨戬和平账大圣这不打不相识的交情完全符合她对友情的完美想象。

平账大圣是不世出的豪杰,充满了反抗权威的英雄主义,这样的形象对于喜欢幻想的小女孩来说杀伤力是极大的。

横扫十万天兵,荡尽漫天神佛,这种横扫千军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强大,更是让平账大圣的名气和形象愈发高涨。

而杨戬给外人包括杨婵的印象,同样是心高不认天家眷,性傲归神住灌江,和平账大圣一样,都不将漫天神佛放在眼中。

也是巧了,平账大圣和七大圣义结金兰。

而杨戬同样和梅山六怪义结金兰。

经历、心性、能力……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完全一致。

杨婵不知道,平账大圣横扫的十万天兵都是吹出来的。

她也不知道,她二哥从来就没有不认过她舅舅。

她不知道,七大圣的义结金兰是心怀鬼胎。

她也不知道,梅山六怪是被杨戬打服后招安的,原来就是一群黑涩会。

但是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杨婵主动跳了出来,被杨戬大无畏的形象和精神感动了,给杨戬和平账大圣的义气千秋点赞了。

所以杨戬大喜。

还是大圣给力啊。

他那六个兄弟忠心是忠心,没一个顶用的。

他之前也不知道怎么讨小妹喜欢。

原来这么容易。

虽然这有表演的痕迹,但是杨戬发誓,他可以给小妹表演一辈子。

只要能表演一辈子,这就是真的,这就是爱!

为了让沉香叫自己爸爸,杨戬拼了。

不就是做演员吗?

他都做司法天神了,在天庭序列中也稳进前二十甚至前十,拥有影帝级别的演技是必须的。

三流演员在娱乐圈。

顶尖的演员都在宇宙尽头。

演戏对于司法天神来说,并不是难事。

给了平账大圣一个感激的眼神后,杨戬才对杨婵道:“三妹,青龙神君是大罗强者,你现在修为还不够,不必参与如此大战。”

杨婵自信道:“二哥,没事,我有宝莲灯护体,一定可以帮到你们。”

杨戬还要再劝,季长生开口道:“显圣大哥,就让三圣母去吧。三圣母也长大了,你不能永远把她当成妹妹保护。”

杨婵大喜:“大圣果然慧眼,二哥你多跟着学学。”

杨戬有些着急。

季长生无奈摇头。

杨戬真是各方面都是很优秀的人才,天赋、双商、政治、军事、实力、领导力……完全是一个六边形拉满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