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惊变!(第3/5页)

只是欧洲这边因为一些原因,似乎放缓了原先本该发生的侵略?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轻轻摇了摇头。

此时的本土若是大明国祚的话那还好说,保不齐说不定也许大概他会想点办法续个命。

可如今那头依旧是满清当政,他便彻底放弃了抢救一把的念头。

毕竟……

那是一个腐朽到极致的异族王朝。

它不倒下,星星之火便无法燃烧起来。

虽然不知为何,近些年清穿不造反的网文越来越多。

但对于徐云个人而言,他没有任何帮扶那个国家的冲动。

况且1840年也算标准的近代历史,贸然插手的话,很容易触发历史虚无主义的大道惩罚。

所以……

东方的那个国家,还是让它照常发展吧。

俗话说得好。

不破不立。

反正西边吹来的海风再大,也永远不可能吹走太阳。

因此他现在应该考虑的不是东方,而是该怎么做才能留在汤姆逊身边。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摸了摸胸口的内袋,难道真要用那个杀手锏?

有点舍不得啊……

……

夏尔马的拉力足足高达五吨,因此纵使山路有些蜿蜒,马车依旧以一个非常平稳的速度前进着。

马车进山第三个小时。

第一座侧峰通过。

第七个小时。

第二座侧峰通过。

最终在下午三点半左右。

马车顺利的穿过了怀特库姆山。

随后汤姆逊一行人在山脚的偏僻处休息了一晚,没有遇到毒蛇、灰熊、聂小倩或者吸血鬼的骚扰。

次日一大早。

一行人洗漱完毕,继续出发。

今天的天气延续了昨日的阴沉,甚至还要更压抑几分,仿佛一个吃饱了饭的耳根正在朝你坐来一般。

就在马车行进了小半天后,官道旁忽然出现了一些动静。

唰——

路边的树林里忽然冒出了几位苏格兰士兵,看上去跟越共附体似的。

这些士兵手中都握着燧发枪,脚穿黑色皮质长筒靴,里衣全白,上身穿着红色的外衣。

则是非常典型的英式军服,历史上将这一阶段的英国军队称之为红衣军。

苏格兰作为英国政体的一员,此时陆军部队在服装上也延续了英格兰的风格,只是帽子上略有差别罢了。

至于赫赫有名的苏格兰裙此时还是骑兵装束,要到二战期间才会普及到陆军——风笛手和鼓手例外。

当然了。

等再过一些年,布尔战争爆发,英国人便会因为红衣服吃了大亏:

那场战争中英军以5:1的兵力优势投入战斗,结果在丛林中太过于显眼,被没有制服的布尔人屡屡偷袭。

总结经验的英国人遂放弃了穿了接近200年的红色军装,改为土色上衣和长裤。

顺便一提。

丘吉尔曾经在这场战争中以战地记者的身份被俘虏过,后来自己越狱成功了……

视线再回归原处。

拦住马车的苏格兰军士一共有七人,很快,其中一位头领模样的中年军官走到了马车身边:

“边防检查,几位先生,你们从哪里来的?”

汤姆逊从车厢里探出头,说道:

“这位先生,我们来自爱丁堡。”

“去哪里?”

“斯坦福桥。”

“走什么道?”

“圣花大道。”

“斯坦福桥,那是在伦敦?”

中年军官微微一愣,他还以为汤姆逊是去邓弗里斯镇做生意的商人呢。

去中间地带和去英格兰境内,那可是两个概念。

眼下得知对方打算前往伦敦,他的表情不由郑重了许多,再次一敬礼:

“马车过境……这位先生,你有携带跨境公文吗?”

汤姆逊点点头,从身上取出了一卷牛皮纸递了过去。

在驾照和护照出现之前,欧洲对于身份的管理登记其实是非常松散的。

在很长的一部分时间里,负责统筹身份的都是教会,因此那些家族的徽章才会如此繁多。

汤姆逊手中的这份牛皮纸是由议会所开的商业通行卷,章印保真,军官很快便将它还给了汤姆逊:

“公文没问题。”

随后他又看向了马夫座上的徐云,目光在他的黑头发上停留了几秒钟,嘀咕道:

“怎么又是东方人……”

军官的声音很小声,汤姆逊不由眨了眨眼,问道:

“抱歉军官先生,您刚刚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军官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大事,接着又道:

“汤姆逊先生是吧,请你现在跟我们去一趟哨站,盖完章后才能上官道通行。”

汤姆逊很是理解的点点头:

“没问题,对了,军官先生,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