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惊变!(第3/5页)
只是欧洲这边因为一些原因,似乎放缓了原先本该发生的侵略?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轻轻摇了摇头。
此时的本土若是大明国祚的话那还好说,保不齐说不定也许大概他会想点办法续个命。
可如今那头依旧是满清当政,他便彻底放弃了抢救一把的念头。
毕竟……
那是一个腐朽到极致的异族王朝。
它不倒下,星星之火便无法燃烧起来。
虽然不知为何,近些年清穿不造反的网文越来越多。
但对于徐云个人而言,他没有任何帮扶那个国家的冲动。
况且1840年也算标准的近代历史,贸然插手的话,很容易触发历史虚无主义的大道惩罚。
所以……
东方的那个国家,还是让它照常发展吧。
俗话说得好。
不破不立。
反正西边吹来的海风再大,也永远不可能吹走太阳。
因此他现在应该考虑的不是东方,而是该怎么做才能留在汤姆逊身边。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摸了摸胸口的内袋,难道真要用那个杀手锏?
有点舍不得啊……
……
夏尔马的拉力足足高达五吨,因此纵使山路有些蜿蜒,马车依旧以一个非常平稳的速度前进着。
马车进山第三个小时。
第一座侧峰通过。
第七个小时。
第二座侧峰通过。
最终在下午三点半左右。
马车顺利的穿过了怀特库姆山。
随后汤姆逊一行人在山脚的偏僻处休息了一晚,没有遇到毒蛇、灰熊、聂小倩或者吸血鬼的骚扰。
次日一大早。
一行人洗漱完毕,继续出发。
今天的天气延续了昨日的阴沉,甚至还要更压抑几分,仿佛一个吃饱了饭的耳根正在朝你坐来一般。
就在马车行进了小半天后,官道旁忽然出现了一些动静。
唰——
路边的树林里忽然冒出了几位苏格兰士兵,看上去跟越共附体似的。
这些士兵手中都握着燧发枪,脚穿黑色皮质长筒靴,里衣全白,上身穿着红色的外衣。
则是非常典型的英式军服,历史上将这一阶段的英国军队称之为红衣军。
苏格兰作为英国政体的一员,此时陆军部队在服装上也延续了英格兰的风格,只是帽子上略有差别罢了。
至于赫赫有名的苏格兰裙此时还是骑兵装束,要到二战期间才会普及到陆军——风笛手和鼓手例外。
当然了。
等再过一些年,布尔战争爆发,英国人便会因为红衣服吃了大亏:
那场战争中英军以5:1的兵力优势投入战斗,结果在丛林中太过于显眼,被没有制服的布尔人屡屡偷袭。
总结经验的英国人遂放弃了穿了接近200年的红色军装,改为土色上衣和长裤。
顺便一提。
丘吉尔曾经在这场战争中以战地记者的身份被俘虏过,后来自己越狱成功了……
视线再回归原处。
拦住马车的苏格兰军士一共有七人,很快,其中一位头领模样的中年军官走到了马车身边:
“边防检查,几位先生,你们从哪里来的?”
汤姆逊从车厢里探出头,说道:
“这位先生,我们来自爱丁堡。”
“去哪里?”
“斯坦福桥。”
“走什么道?”
“圣花大道。”
“斯坦福桥,那是在伦敦?”
中年军官微微一愣,他还以为汤姆逊是去邓弗里斯镇做生意的商人呢。
去中间地带和去英格兰境内,那可是两个概念。
眼下得知对方打算前往伦敦,他的表情不由郑重了许多,再次一敬礼:
“马车过境……这位先生,你有携带跨境公文吗?”
汤姆逊点点头,从身上取出了一卷牛皮纸递了过去。
在驾照和护照出现之前,欧洲对于身份的管理登记其实是非常松散的。
在很长的一部分时间里,负责统筹身份的都是教会,因此那些家族的徽章才会如此繁多。
汤姆逊手中的这份牛皮纸是由议会所开的商业通行卷,章印保真,军官很快便将它还给了汤姆逊:
“公文没问题。”
随后他又看向了马夫座上的徐云,目光在他的黑头发上停留了几秒钟,嘀咕道:
“怎么又是东方人……”
军官的声音很小声,汤姆逊不由眨了眨眼,问道:
“抱歉军官先生,您刚刚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军官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大事,接着又道:
“汤姆逊先生是吧,请你现在跟我们去一趟哨站,盖完章后才能上官道通行。”
汤姆逊很是理解的点点头:
“没问题,对了,军官先生,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