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4章 体制

常言道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情,但在世祖朝,一代人无疑完成了许多代人才能办成的伟业。

要知道,大顺的国初时代,可说是这个王朝统治最严密、国力最强盛的时期之一。呆迷儿帝国尚未崛起的年代里,大顺周边无强敌,李来亨的意志几乎可以完全被贯彻到物质层面。

他肆意挥霍着无数百姓积累出来的国库,使大顺国威远布四海八方,将明末以来日渐衰竭的中华国势,一举扭转和推动到了不可思议的高峰。

来自欧洲的西洋传教士们,都在他们的笔记下记载了关于天法皇帝的各种传说。

他的军队,他的国土,他的财富,他的人民,那一切海市蜃楼一样奇幻的事物,却又是真真切切存在的。

李来亨将西洋殖民者的力量拒于马六甲以西,连锁反应甚至于造成了西洋势力连印度洋都不再能够独霸。

世界变得更为多姿多彩起来,新大陆的印第安人活下来的人数要比原来历史上多得多。

而本将饱受战争、饥荒和殖民之苦的印度人民,也在呆迷儿帝国的成功治理下,实现了一种结合形式的多元政权繁荣。

大顺朝后来的历史发展脉络,也都留存在李来亨的遗诏之中。

他给继承人皇太孙李润石留下的一系列遗诏和材料里,以祖训形式,留下了不少对后世大顺历史发展十分重要的指示。

包括孝宗、高宗以后,方颁行的《皇顺帝国钦定宪法》,很多要素也是出自李来亨的设计。

按照《皇顺帝国钦定宪法》的要求,资政院是帝国国会的上议会。帝国国会同时也由下议会——议政院和皇帝组成。

资政院总计有199名议员,其中包括20名来自全国各宗教团体的灵职阁员、89名民选阁员和90名非选举产生的钦选阁员。其中民选议员根据党派更迭而流动,钦定议员为终身任职,灵职议员于其保有神职身份时续任。

在立宪之初《钦定宪法》便指出资政院有权驳回议政院的所有法令,但是这一权力在随后很快就缩水,并且受到了院章的严格限制。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权力在大多数时候还是有效的,议政院的法令并不得不经过资政院直接呈请御批,资政院仍然能够通过延宕性否决(可将议政院通过之法令在资政院搁置三到十二个月不等)来迫使议政院撤回部分法令。

在建院之初,资政院也曾经试图从大理寺处争取过司法职能,但是在“寺院之争”失败之后,资政院最终只能行使有限(实际上是全部)的立法权。

资政院的议员来源正如上文所述,分为三个部分,分别被称为:民选阁员、钦选阁员、灵职阁员。

起初,民选阁员由各省地方选出两倍于定额人数者(即要求5人,则选举10人),交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指派前往开封任职,其中多为各地有名望的乡绅或者是实业家。

而在后来政党政治逐渐成形之后,民选阁员的选举则采用了多数制的办法,即获得大选的党派能够获得资政院民选议员的全部席位。获胜的党派将可以由其全权指派89名议员进入资政院而不受谕令干涉;联合获选党派则根据各党派登记在案之党员数量来分配席位。

这一办法最初因为监管不力而发生了非常恶劣的丑闻,皇帝也经常借用这一渠道干涉资政院的组成。

钦选阁员一共有90名,略多于民选阁员,这也是大顺二元君主立宪的本质所在。

钦选阁员全部由君主提名。其中宗室王公为10人;各大都督府辖区所属的王公世爵共15人;国朝勋臣20人,帝京大学、帝国大学、进士馆大学等高等院校中退休的各类教育界人士10人,从非内阁部门中退休的常务公务人员20人,以及商界纳税多额者15人。

世爵阁员除非犯下重罪被褫夺了爵位的,一般阁员的位置是世袭的,如果继承人在继承爵位时未成年,其监护人可以代替其参加资政院讨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若世爵人丁稀少,无法继承爵位,以至于出现议席流产的情况,那么流产议席均由皇帝直接指派民间人士出任。

由于大顺对于世爵的继承有各种严格的考核要求,即便人丁旺盛,王公贵族们的爵位世袭也未必顺利——所以这一点也就成为皇帝干涉国会的体制漏洞之一。

中国国内主要活跃的宗教有传统的道教和汉传佛教,在西北一带有势力根深蒂固的回教传统,在东南地区则由于受到国外传教士的影响,存在不弱的基督教势力。

此外来自印度的基督教张孙宗宗派和在雪域有很大影响力的黄教,虽然备受朝廷打压,但也在国内存在一定影响力。

资政院在开院之初,就设置了二十位灵职阁员,以代表在国内的主要宗教。这是一种政教趋于合一并且由政府主导宗教的体系,同时也被后来的宪法学者、政治学家认为是朝廷对其合法性的一种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