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1章 劫狱?(第3/3页)

考虑了一会,吉米站起来走到会议室前面,拉过白板在上面画下了他们第一次和魔狼打交道的时候,就是吉米作为买家和他们见面的场景。

一个方框表示仓库,在里面标记了自己和对方三个人的位置,在仓库旁边画了监控车以及外面三名枪手的位置,这才开始介绍:“我跟他们的战斗持续时间非常短,首先是仓库里的三个人,我在这里,可以确定这三个人的站位非常专业,后面两个人拔枪的速度很快,应该是职业的,只是他们开枪的时机没有掌握好,被我提前击毙了。

接下来我来到外面支援,这里是三个枪手的位置。首先他们在马宏他们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先在这里开枪打伤了我们组的茱莉亚探员,导致她住院了半个月,现在还没有正式回来上班,之后马宏和琼斯听到了枪声,从监控车里出来和对方发生战斗,不到一分钟时间,琼斯在车子侧面的位置被他们击中倒地,肺部受到重创,和茱莉亚一样目前还没有正式回来上班。

马宏也被他们压制在车头位置,还击的频率很低,三个人都没有被击中。

我从仓库出来,首先在车头这里开枪击中了其中一个人,在他们的人中弹以后他们躲避的很快,第二个人是我从车底瞄准对方的脚开枪打倒的,属于意外情况,第三个人也是现场唯一使用步枪的,当然,也在之后被我成功击中。

第二次战斗发生在我们的钓鱼行动,绑架法尔克尼的其中两个人就是魔狼的人,他们在车速不超过3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只开了四枪就击杀了法尔克尼找的两名保镖,并且在我打掉他们右手的枪之后可以忍着疼痛使用左手持枪对我的方向进行还击,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

对于这两次战斗的八名枪手,我可以给出的判断是如下几点:

第一,他们的战斗站位很专业,利用掩体确保自己安全的能力也很强,但是其中一个人对于城市内战斗明显经验不足,在路边的车子旁边躲避子弹的时候没有充分利用汽车引擎和轮毂的位置,暴露了他的脚和小腿,这一点不能用来推广到他们整体团队,但是可以作为一个突破口。

第二,他们的枪法很准,并且他们的战斗风格明显是战场实用型的,并不追求击毙大脑让目标瞬间死亡,而是追求躯干位置确保命中几率,以最快的速度让对手丧失反抗能力。

第三,他们远比一般人对于疼痛的忍耐力要强的多,如果你们的人和他们战斗,必要的时候必须对倒地的人补枪,确保他们彻底丧失行动能力。

第四,相对于手枪来说,他们应该更习惯使用步枪,否则作为佣兵,在中东那种复杂环境下人员损失肯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