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铃铛响(第2/3页)
-
散场时,vip席位是内场里的前排,总是要最后离开的。
贺闻朝等人散的差不多时走了过来,毕竟都是他请来的老同学,是要打个招呼的。
有喜爱热闹的人立刻借机张罗着去吃一顿,不少应和声。
贺闻朝看起来心情不错,竟答应了下来:“行,剧院外面就有一家饭店,我来安排。”
“朝哥!上道啊!”提议的人很兴奋。
一群老同学一起从后门走去相隔不过几百米的饭店时,蒋莞都不禁有些疑惑——这人长大之后好像没那么不合群了,脾气好了不少。
除了在她面前就是了。
但很快在吃饭的时候,蒋莞就被自己刚刚的想法狠狠打脸。
贺闻朝作为今天的主角,又是当下炙手可热的古典乐圈新秀,自然是有不少人去敬酒的。
就算大家都是认识了许久的老同学,但人到中年,在职场上训练出来的谄媚会让他们忘记身份。
贺闻朝竟然来者不拒,一杯接着一杯地喝。
然而他不知道是酒量不怎么样还是容易上脸,冷白的皮肤在几杯啤酒下肚后就开始变红。
在包厢澄明的灯光映射下,黑眸不正常的亮。
一看就是醉了,蒋莞扫了眼,无声叹息。
唐明绮也端着酒杯凑过去,声音温柔中带着点试探和失落:“朝哥,你和今天那位叶临漪…是男女朋友吗?”
不少人都把耳朵竖了起来。
本来嘛,恋爱就是最让人好奇的八卦,更别说贺闻朝这种天之骄子的感情问题了。
这里很多人早就好奇了,就是没人真的敢去问。
贺闻朝顿了一下,微微抬高了声音:“不是。”
也不知道是说给谁听。
“哦,这样啊。”唐明绮笑起来,仿佛轻松了不少:“今天看你特意邀请她来当嘉宾,还以为……”
“有一首曲子和管弦乐配合起来效果更好。”贺闻朝淡淡打断了她。
“啊,那这个意思是以后有演奏会的话,还会有请嘉宾的机会嘛?”唐明绮脑子转得很快,立刻意有所指地说:“朝哥,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我高中时候也是艺术生,从小学起就开始练小提琴……”
只是‘怀才不遇’,一直没有一个出头的机会。
直到现在也还是平平无奇,只能在京北一家艺术机构里当老师,天知道她多羡慕叶临漪能在贺闻朝的演唱会上当嘉宾!
今天抓住这个机会把请求表达出来,唐明绮也算是背水一战。
毕竟贺闻朝现在看起来不像高中时候那么冷漠,他会主动去参加老同学婚礼,给同学们送票,还请吃饭,甚至敬酒都喝了……
那说不定也会提携自己一下?
唐明绮说完,紧张又期待,让她的手都有点发抖。
只是,递出去的酒杯并没有被接住。
贺闻朝淡淡道:“不记得。”
唐明绮的心脏一下子跌到谷底,听见旁边有人忍不住偷笑的声音,更为恼怒。
一时间指甲都陷进掌心里了。
周围确实有不少人在看笑话的。
毕竟从高中那时候开始唐明绮喜欢贺闻朝就是人尽皆知,在座的都知道,但喜欢贺闻朝的太多了,追的疯狂的也不少。
唐明绮没追到,另外一个追到了呀。
所以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在这种场合暗示自己想要当嘉宾的,真是没眼力见儿。
想着,又有一批人默契的看向蒋莞那里。
这就是当年得手的那个了。
两女追一男不是什么新鲜事儿,高中骚动期常有,几个男生追一个女生的情况更多。
但时隔多年后又凑在一起吃饭,一颦一笑都很值得玩味了。
蒋莞知道这群人的劣根性,越是表现出来什么他们就越起劲儿。
她干脆只顾低头吃饭,像是饿死鬼转世了一样。
本来……她今天也还没来得及吃饭呢。
“蒋莞,我才看到你呀。”唐明绮不想让自己成为焦点,干脆把话题转移到她身上,皮笑肉不笑:“没想到你也会来。”
“这有什么没想到的,大家不是都来了吗?”蒋莞不意外她点自己的名字,反正他们从前就不对付,此刻打着太极,温吞反击。
“你不一样呀,你说过你一点不喜欢古典乐的。”唐明绮笑眯眯的:“你说过自己最讨厌肖邦莫扎特这些钢琴家了呀,你甚至连古尔德是谁都不知道。”
蒋莞就是那种一点音乐细胞没有,和艺术生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她就算零星知道一两个演奏家的名字,必然也都是那种举世闻名是个人都知道的伟人,只要‘冷门’一点点,她就不知道。
这样的她和贺闻朝在一起,当然是从高中起就被唐明绮所鄙视的。
她一直鄙视到了现在,始终认为蒋莞是胸大无脑,空有漂亮皮囊。
就算贺闻朝以前是见色起意,后来不是也嫌弃她和她分手了么?还拽什么拽?蒋莞还有什么资本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