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3/3页)
顾子恒拧了眉,看向焦棠。他今天见焦棠第一眼就看她不顺眼,不知道这是谁,无名无姓跟他们一起来录节目,他看不起这种来蹭热度的糊咖。
焦棠也没有扭捏,大方地把鼓摆好,插上电源。
夕阳光是金色的,穿过树梢落到花园里,跳跃到焦棠那张清冷的脸上。她瘦长的手指握着鼓槌潇洒地转了下,她的腕骨漂亮,瘦而修长,敲下了第一个声音,随即密集的鼓点响了起来。
跟拍的摄影师这才反应过来,给她推了个近镜头。焦棠姿态松弛,游刃有余。她扬起了头,发尾在空中一甩。她随着鼓的节奏,唱出了一个陌生而好听的曲调。
焦棠的音色极其优越,干净清透。纯纯的清唱,在这种野地,没有任何修音甚至都没有收音设备,她是原声荡上了天空,一个人一个鼓唱出了一场音乐盛宴。
年轻一辈的歌手需要舞台需要修音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唱歌,她就这么轻松地张口就来。
焦棠的实力相当的震撼,连导演都围了过来。
吉他是突然合了进来,焦棠抬眼猝不及防看到对面的齐礼。他穿着白色T恤,白色休闲裤子,歪戴着白色渔夫帽,姿态散漫地倚靠在野餐椅上。怀里抱着她的吉他,修长的腿恣意地横放着,黑眸注视着她,手指拨着吉他。
他们在音乐上的默契不需要说话,拿起乐器,他们的世界便相通了。那是一种灵魂上的契合,百分百的匹配率。
席宇放下手里铁签,抽纸擦手,拿起了他的贝斯背到了身上。
他是音乐人,他不是厨子。
虽然他如今大部分时间只能在屏幕前做厨子,可他血液里流淌着的是音符,他的音乐梦从来没有灭过。
没有交流,没有指挥,他们的乐器默契地合到了一起,成了一首熟悉的旋律。这个旋律的名字叫《我会死在明天》,齐礼十七岁写的歌,他的成名曲,曾经红遍大江南北,发行就破亿。
这首歌是十年前的今天,齐礼坐在长源镇那片废墟里写的。当时他们什么都没有,工作室被砸了,鼓坏了,吉他碎了,焦棠用手机里的架子鼓乐器软件,给齐礼配音。
曲子是摇滚风格,主乐器是吉他和鼓。
那是夏天乐队的第一首原创,也是齐礼和焦棠第一次灵魂碰撞。
齐礼长大后声线没有少年时那么清澈,只有唱高音时,偶尔带一点少年音。焦棠的声音还和十年前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两个人声线合在一起时,现场所有人感觉到头皮发麻的震撼。
他们分则各自为王,合则震麻人天灵盖。
顶级配合,极限的默契,副歌高/潮时,他们的目光撞上了,没有人移开,他们看着彼此唱完了剩余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