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男人真好当啊”(第5/6页)

他知道这样的“规则”狭隘又可笑,但规则牛逼的地方在于,你可以嘲笑它,它可以卡死你。

余乔乔绘声绘色地给周慕孙描述过,姐姐是怎么劝说自己的:“她说我要是真喜欢你,谈恋爱就好了,为什么要结婚呢?我姐姐自己就是不打算结婚的,她的小孩是她跟一个前男友生的,不过俩人签了协议,男方对小孩连探视权都没有。她一个人,拥有这个小孩。她厉害吧?”

江涯说起他大学时候在校刊上发表的第一篇小说,是根据邻居家的事改编的:一对下放到新疆的夫妻想办法把女儿送回了北京,家里除了祖父母,就只有一个叔叔。谁也没想到,情窦初开的女孩爱上了自己的亲叔叔,怀了孕。父母怀着嫌恶带她去堕胎,最后,她大出血死亡,年仅17岁。

记忆里她们俩感情很不错——他们当年要结婚的时候,父母没说什么,是姐姐激烈反对,她专门从美国回来,痛斥周慕孙是要“吃绝户”、“狼子野心”。

当他开始提笔写作的时候,他第一时间想起了这个故事,淡淡的血腥气仿佛萦绕在他的鼻尖,流血的不止那一个女孩,还有无数的被时代碾压出汁的年轻人。他一晚上就写完了一个一万多字的短篇。

重点太多,连周慕孙都需要消化一下:“你跟你姐?”

刊登在校刊上以后,理所当然地引起了轰动。

“我来找你是想问,你能不能陪我去一趟美国。我要去跟我姐打遗产官司。”

父亲喊他回家,一进门,把报纸远远地扔过来,在他脸上精准地划了道口子。他站得笔直,他以为爸爸是怕“影响不好”,跟所有的年轻人一样,他在内心暗暗鄙视父辈的谨慎怕事。但父亲说的是,你写这种东西,是揭人家疮疤啊。你考虑过人家父母的感受吗?

周慕孙无声地笑了。

江涯不解:“艺术不就是揭开人类的疮疤吗?只有完整地呈现出悲剧,人类才能反思啊。”

“不用表演伤心了,”余乔乔先打破沉默:“我妈那么不喜欢你,你的祈祷她哪怕感应到了也会拒收的。”

父亲说:“你要呈现什么我不管,但你不能写人家的家事,给人家添堵。”

他就默默在她对面坐下。

江涯破罐子破摔:“登都登了。”

余乔乔摇头。

父亲说那你领着我,去问你们同学挨个把报纸买回来,不然我们就得搬家。我没脸再见他们。

周慕孙愣了一下,然后从酒柜里拿出一瓶威士忌,倒了递给她:“要加冰吗?”

20岁时候的江涯虽然不得不领着父亲低声下气地去买回报纸,但心里并不服气——他想中国的文艺为什么搞不起来,就是因为人情大过于艺术。

余乔乔笑了,她进门以后第一次直视周慕孙,她说:“我妈进ICU了,我快变成孤儿了。要一杯酒过分吗?”

20年过去,江涯反而很敬佩父亲。

周慕孙不想她久留,于是他淡淡说:“这才八点,酒吧也得十点营业呢。”

“以前会觉得戏比天大,现在觉得,戏也就是人生的一部分。除了拍戏,还有很多值得去体验珍惜的东西。”

她坐在了中岛椅子上,用手指关节轻扣台面:“有酒吗,给我一杯。”

他把手覆盖在她的手背上:“这条路我走了20年,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你肯定听过,我想说的是,成为骨的那些当然是悲剧,但踩着累累白骨活下来的将,也已经算不上人了。”

余乔乔不响,这些年,他把“bewater”这门功课修炼得炉火纯青,让她的讽刺变得无聊。

他终于问出了那句话:“你愿不愿意只把演戏当成爱好呢——”

周慕孙对这种有意无意戳他两记提醒他“出身”的行为一笑置之:“都是便宜东西,我不懂艺术,所以就看眼缘瞎买。”

剩下半句他没有说出口,但钟倾城领会到了:偶尔在他电影里露个脸,更多时间作为他的伴侣存在。

她还记得她第一次带他去画廊的时候,周慕孙对着标价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

要说完全没有一点感动是假的,对于江涯这种“根正苗红”的人来说,愿意对她这种无名之辈发出这样的邀请,已然是极限。

余乔乔不理他,脱了鞋光脚径直往里走,还环视了一圈家里,点评道:“你现在也开始买画啦。”

她柔情似水地看向他:“导演,你23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周慕孙仍然站在门口:“怎么了?”

“我?”江涯蹙起眉头想了想,随即略有些骄傲地说:“离家出走。我大学毕业后,家里替我安排了工作,但我没去,我想拍电影。我爸泼我冷水,说我是误把表达欲当做才华,把我给气得……就跑了。”

在周慕孙迷惑和不快的眼神里,她胜利地一笑:“大概是我长得就像住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