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二百八十三章 往日之过

褴褛人,原名叫做罗里·里根,他身上的这些破绷带虽然不起眼,但却是一件犹太教的圣器。

“福音从犹太人而出,犹太人却将之抛弃。”

这就是犹太人与上帝的关系的缩写,犹太人指的是犹大一族的后代,也就是害死了基督的人。

原本是不存在犹太人这个叫法的,他们在古被称作‘犹大家的’(Judah),当巴比伦灭亡北以色列国和南犹大国的时候,很多犹大后人被抓走当了奴隶。

可巴比伦人不会发这个音,念着念着,最后就变成了犹太人(Jew)这个词。

当年南犹大国被巴比伦围城的时候,城中犹大的子孙们向上帝祈祷,希望神能宽恕他们先祖的罪,并且再一次保护他们。

上帝原谅了他们,也为此赐下这些绷带,它可以由一个犹大的子孙缠上,只要发誓一辈子以乞讨和拾荒为生,只进食别人不要的食物,不能住在有房檐的地方,那么就可以获得上帝赐予的超凡力量。

犹大的子孙们答应了,并且因此诞生了第一代的褴褛人,成功打退了一次巴比伦的攻城,被他袭击的敌人,灵魂会被直接抽进绷带中,变成一块新的碎布。

可惜在短暂的获胜后,他们的英雄也开始了忘我的庆祝,在宴席上又吃又喝,违背了誓言。

于是第二天巴比伦再次攻城的时候,褴褛套装失效了,全国的犹大后人被杀的杀,抓的抓,从此成为了犹太人,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不过褴褛绷带毕竟是圣物,它没有被损坏,而是一直在犹太人族群中代代相传,他们试图再次唤醒它的力量,但上帝这回不理他们了。

就这么几百年过去,到了二战期间,居住在德国的犹太人们又一次面临了大屠杀,而这时也许是上帝睡醒了,再次回应了他们。

第二代的褴褛人出现了,上演了一幕幕抗德神剧。

可惜还是老问题,这个英雄救了很多犹太人,被救的人让他一起到地下室躲避盖X太保的追踪,顺便休息一下,这很合理吧?

结果就是又违背了对上帝的誓言,这套装备又失效了。

跟上帝混就是容易遇到这个问题,他可以赐予你力量,自然就能随时收回,甚至是全自动收回。

接下来犹太人都被抓进了集中营,二代褴褛人则带着圣物独身逃亡美国,他梦中的自由灯塔。

这位逃亡者,就是当今第三代褴褛人的父亲,他来了美国之后为了赎罪,就决定让上帝见证他的知错就改,从那以后在哥谭以捡垃圾为生。

不过没过几年,到了1948年的时候,在美国支持下,犹太人都重返以色列建国了。

老头一看这结果,犹太人的梦都实现了,自己还捡垃圾干嘛?对上帝的誓言?上帝是什么玩意?!

于是他立刻放弃了誓言,用自己辛苦攒下的五美元,加上变卖死于集中营里的那些亲戚们的遗产五万美元,在哥谭做起了服装生意。

他发财了,抛弃了上帝之后,他仿佛获得了撒旦的青睐一样,干什么都赚钱。

可惜他又犯了犹太人最容易犯的错误,那就是只顾着赚钱,忘了武装自己,在阔气日子过了三十来年之后,哥谭迎来了法尔科内等大哥们的时代。

各种黑招和阴招齐出,可怜的犹太老头很快变成了各种‘活力团伙’的提款机,在自由灯塔照不到的哥谭乌云下,他再一次尝到了面对枪口,瑟瑟发抖的味道。

这时他终于大彻大悟,认识到上帝的不好惹了,接着把自己的产业都当作买命钱给了几大家族,自己就留下一个废品收购站维持生活,十几年后,还找了个普通的女人生了儿子罗里。

罗里从小就被培养着捡垃圾,为的就是继承褴褛绷带,重新获得上帝的认可。

他是被父亲完全洗脑的人,对于上帝的信仰几近癫狂,除了垃圾箱里的腐烂食物,其他食物他都视作毒药。而居住的地方,必须是露天,要是头顶上有一片云,他都要跪下祈祷,整夜不敢入眠。

也许这种虔诚感动了上帝,也可能是上帝那边出了问题自顾不暇,总之罗里最终顺利成为了第三代的褴褛人,并且成了一个超级英雄。

他能够使用灵魂魔法,这是绷带赋予他的能力,不过他自己的特长是开锁和拾荒。

开锁是因为他老爹当年就是撬锁从集中营里逃出来的,这手艺不能丢;而拾荒则是从小培养的,他能在好几吨重的垃圾山里,精准分辨出哪有还能吃上一口的汉堡。

因为是巫士,所以他也和魔法界有着不少接触,又通过蝙蝠女凯特的关系接触到了当时的暗夜大师吉姆,最后加入了影契小队。

可是在影契有一次对上幽灵的时候,他倒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