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章 不多说,直接开启审判!都得倒台!(第2/3页)
“本案当中还涉及到了除了原先四名犯罪嫌疑人另外的,其他犯罪嫌疑人。”
“与受害人委托律师所在休庭前陈述的一致,本案的主犯另有其人。”
“这个犯罪人员就是李小果。”
“在本案当中,李小果为了逃脱法律对自身的制裁,利用自己的关系。”
“让另外四名犯罪嫌疑人来顶罪,利用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心理,任其保持沉默。”
“并且,不继续供述李小果的犯罪事实。”
“也就是说,在本案当中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都必须掩盖李小果的犯罪事实,来获取李小果所承诺的某种利益。”
“这一点经过了检方的证实。”
“在休庭期间的调查,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没有再继续掩盖李小果的犯罪事实。”
“以现有掌握的证据,已经能够确认李小果就是吴小洁这个案件当中的主犯。”
“当时李小果等五人,原本就在李小果的提议下,打算去找个高中生,玩一玩。”
“在高中门口看到长相较好的吴小洁。”
“李小果当即选择了对于吴小洁实施侵害行为。”
“在李小果的主动提议下,几人轮换对于吴小洁实施了侵害行为。”
“这一点才是真正的犯罪过程,并且依照现有的证据已经得到了证实。”
“另外……李小果在案发被捕之后,还利用其自身关系,联系执法人员,帮忙处理顶罪流程,由主犯人员,更改成了无罪人员。”
“现在监察部门已经拿到了执法人员的口供和相应证据,证实了其有帮李小果处理顶罪的犯罪行为。”
“从检方重新得到的证据,以及相应的口供展示。”
“本案当中李小果作为主犯,有着恶意逃脱法律制裁,利用关系,寻求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所涉及到的情节特别恶劣。”
“并且通过检方的深入调查,发现李小果才是策划和组织这场案件的最关键的人员。”
“对此我方认为在本案当中应当对于先前的判定进行撤销。”
“判定李小果作为本案中的主案人员。”
“由于李小果所涉及到的罪行以及相应的刑事处罚格外严重。”
“审判长,我方对李小果的推荐刑期为死刑。”
“另外在本案内,林龙,张山峰等人,虽然说在李小果进行顶罪的过程当中,有一定违法行为。
可是具体的情况是李小果通过其他人联系到了他们。
并且是由执法工作人员有着违规的行为,而导致了他们同意了顶罪的情况。”
“基于现在他们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并且主动提供出来了,李小果定罪的犯罪过程,以及相应的违法人员名单。”
“从这一点上来看,我方认为,其有着立功表现。”
“对于林龙,张山峰,张奇,李亮等四人的推荐刑期分别为——”
“十五年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审判长,以上就是检方基于对于这个案件的调查,所展开的具体表述。”
在段召的陈述当中,大致的对于李小果的主犯成员身份进行了概括。
并且在刑期方面,对李小果主犯的刑期认定,认为应该判决死刑。
而对于林龙,张山峰等人的刑期在一定程度上略微降低。
略微降低的原因是——
除了在本案当中认定李小果为主犯。
林龙等人在主观的犯罪意图上略微减轻,降低为从犯之外。
更重要的是有着供述的立功表现。
换句话说。
如果说林龙没有立功表现的话。
那么在这个案件当中他的刑期会和在没有休庭前,所表述的张山峰一样,能够达到无期徒刑。
毕竟林龙是主要从犯。
可以看出在刑期上面,段召对林龙的推荐刑期还是减幅比较大的。
呼……
陈述完毕。
段召深吸口气,这个案件他是一直在跟着的。
怎么说呢……
在先前的一段调查时间内,段召都是非常压抑的。
毕竟……这个案件所涉及到的情况不简单。
目前在庭审上将相应的情况都陈述出来后。
怎么说呢。
他能够确认,这场案件肯定会判李小果有罪。
并且有极大的可能性会判定李小果为死刑。
在这种情况下……段召突然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有这种感觉的同样也有李雪珍。
在听完段召的陈述,李雪珍眼睛放光的扫过被告人席位。
心里默念:送进去!
在这个案子开庭前,她作为女性,和小洁聊过关于这个案子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