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强制执行,又有不少人开始慌了……(第2/3页)
陈大义:……
这个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只听苏白继续陈述:“我方应该在庭审上表述出来,顺安地产有限公司给予我方的赔偿款项。”
“那么问题来了……”
“关于顺安地产有限公司为什么要给予我方这么低的赔偿款项?”
“我想请问一下其被告委托代理人,你方能不能解释一下,给予我方这么低的赔偿款项,是原因造成的?”
按照法律规定,征地的赔偿,需要依照相关的规定。
就比如说,相关部门发出的征地赔偿费用应在6000每平米。
那么就应该按照六千米平米进行补偿。
否则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顺安地产有限公司给予村民们的赔偿金额的确过少。
这一点,陈大义心里非常的清楚。
如果回答了这个问题,那么对于顺安地产公司的影响是巨大的。
所以陈大义没有进行回答。
而在这个时候,苏白继续进行了追问:
“我不知道被告方委托代理人为什么陷入沉默。”
“为什么不回答我方询问的问题。”
“但是……”
“审判长,我想就此提出来,其他的一些相关性问题。”
任行作为审判长,很清楚这场庭审顺安地产公司会败诉。
而作为原告代理律师的苏白,在尽力的扩大公开庭审的影响力。
面对这种情况,任行并没有拒绝苏白的请求。
“请原告方进行陈述。”
“好的,审判长。”
苏白深呼了口气,继续开口:
“在本次庭审当中,我方只是针对于我告方顺安地产有限公司的赔偿款项中提起诉讼。”
“关于先前的因果关系,我方陈述的已经非常的清楚了。”
“我不知道被告方公司,为什么不按照法定的赔偿金额赔偿给我方的委托人。”
“但是通过以上的行为,可以明确的看出来……顺安地产有限公司的逻辑和行为是什么?”
“是强取豪夺,是强买强卖!”
“是依仗着明确的知道村民维权难的情况。”
“不顾村民们的阻拦,和法律的约束,来进行强夺的行为。”
“虽然说顺安地产有限公司,给予了村民们补偿条款,可是给予的补偿远低于法定的补偿额度!”
“村民们愿意这种补偿吗?”
“肯定不愿意!”
“那么,顺安地产有限公司在这种不愿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强行的行为。”
“属于什么?”
“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到了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本次庭审只是民事诉讼,可是实际的内容之中还是涉及到了刑事责任。”
“我不知道顺安地产有限公司是依靠什么法律来进行强征的行为。”
“或者说凭什么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进行强迫。”
“但是可以看出来,顺安地产有限公司完全是想要通过已经被强征的情况,来逼迫村民低头!”
“如果说……每一家公司,清楚个人维权难的问题,都不按照法律的约束和法定的规则。”
“那么,对于普通人而言是一种什么情况?”
“法律的武器保护不了自己,完全陷入到了无力的局面。”
“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
“顺安地产有限公司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法律的约束并破坏了法定的规则。”
“所以我想请求法院在判决后,能够进行强制的赔偿措施,以保全我方委托人的法律权益。”
“……”
关于本次庭审最关键和最重要的也是在这一点。
要求法院能够强制赔偿措施,来保全村民们的法律权益。
苏白刚才的陈述表明了两个观点——
第一,在这个案子当中,顺安地产公司没有依照法律进行征地和赔偿。
是很显然的过错方。
并且涉及到了一定的刑事相关责任。
只是本次庭审是民事诉讼,苏白也只是提了一嘴,并没有涉及到过多。
第二,要求法院能够,在本次庭审后,强制顺安地产有限公司的给予相应的补偿赔偿。
以上……
就是相关的诉求。
……
在面对苏白的陈述,陈大义有一些不知所措。
在整场的庭审上,他都显得格外的被动。
从苏白的陈述中,能够明显的看出来。
顺安地产有限公司不仅在法律的义务上没有做到位,而且处在舆论的下风。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顺安地产有限公司凭什么不给相应的法定补偿款?
凭什么进行强征?
这两点他都不能够做出相关性的回应。
但是苏白就是抓住这两点,步步紧逼。
甚至要求法院能够采取强制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