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合议庭的争执,审判长:你想把我送进去?!(第3/3页)
“这才是他的真实目的想法,所以这也就驳回了检方所陈述的陈斌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和事实依据。”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陈斌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
苏白陈述完毕,简单的收拢了一下资料。
庭审台席位上。
宋远辉对于检方和苏白的陈述进行了总结。
首先从检方的陈述角度来讲,检方认为的是,陈斌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因为当时李飞和其他人,没有对陈斌实施不法的侵害。
这种不法的侵害,主要针对的是陈斌与何丽娟两人的人身安全上。
并且通过陈斌的口供不足以形成证据链来反驳陈斌,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
但相对而言。
苏白的反驳更为犀利。
苏白的反驳主要针对的是合法权益。
吕安描述的合法权益单单指的是人身安全。
而苏白则是从何丽娟遭受到了羞辱,遭受到了污言秽语的恶心。
并且面对李飞与徐冰两个人暴露隐私的拉扯,人身自由和尊严上面来进行的合法权益的答辩。
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陈述了陈斌有报警行为。
也就是说,陈斌在自己母亲受到侮辱的杀人意图后,依然进行了报警行为。
那么从这一点,可以对陈斌的主观意图进行判定。
为什么?
因为哪有想要杀人,但是去报警的?
即,从这一点来反驳了检方提出来的只有口供的证据。
在听完双方的辩诉,以及将其总结完毕后。
宋远辉心里面有了判定的想法。
但是……
在双方的陈述当中,这里面还涉及到了一个重要的因素。
那就是执法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