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提起监督审查,检方:我推荐死刑,苏白:我做无罪辩护(第3/3页)

“下面开始宣读案由:”

“本案案由,由检方作为起诉犯罪嫌疑人陈斌,犯故意杀人罪,造成两人死亡,三人重伤。”

“申请法院进行裁判。”

“案由是否属实?”

检方吕安在听到审判长的问话以后,点了点头:

“审判长,案由属实。”

“确定案由属实。”

“本案由北都中级法院审理,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宋远辉,审判员史家明,孟浩组成。”

“针对合议庭成员,各方是否申请回避?”

吕安:“不申请回避。”

苏白:“不申请回避。”

受害方诉讼代理律师:“不申请回避。”

“各方不申请回避,那么开始进行庭审的下一环节。”

“请检方开始陈述你的上诉理由。”

“好的审判长。”

吕安稍微整理了一下材料后,将目光放在了被告当事人陈斌的身上,不过是停留了几秒后又重新看向自己的诉讼材料。

“审判长,我方的上述理由如下:”

“第一:我方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斌,在自己家中,主动持有家中的刀具对李飞和徐冰两个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导致其死亡的结果。”

“其中李飞当场死亡,徐冰则是在救护人员到来,将其拉往医院的过程中,停止生命活动。”

“经过法医鉴定,这两人死亡的主要因素和主要责任都是由陈斌造成的。”

“同时,还有三人重伤,经过医院的诊断,证明表示三人都达到了法定的重伤程度。”

“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和材料中有详细的说明。”

“另外……我方认为,在这一过程中,陈斌的主观性就是为了进行故意伤害。”

“并且造成了两死三重伤的后果,已经构成了相当严重的故意杀人。”

“即,我方认为陈斌涉嫌故意杀人,申请法院进行判决。”

“推荐刑期:死刑。”

“审判长,检方陈述完毕。”

吕安在陈述完以后,微微抬头看向被告方诉讼代理人席位。

对于这种案子,对方基本上没有什么可以反驳的余地。

杀人是事实,陈斌的杀人行为又不是在李飞和徐冰两个人的攻击中进行的。

他就不信对方还能搞一个正当防卫。

说白了,就是他不认为这场庭审对方能够胜诉。

吕安对苏白的相关信息有过了解。

因为齐丰案就是对方胜诉的。

并且高院还以正当防卫判处了齐丰无罪。

可以说苏白的诉讼水平很高。

可是……

这个案子和齐丰案可大不一样……不可能用正当防卫这种理由和借口来进行反驳吧?

吕安认为,对方极有可能会用激情犯罪和情绪性犯罪以及情理之间来对陈斌进行辩诉。

不过这些只能稍稍的减缓一下陈斌的刑期。

最多也只是判定一个死缓。

至于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根本不可能。

吕安在看向苏白时,心中默念着。

苏白注意到了吕安的目光,笑了笑,随后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审判长席位上。

不可能?

那等到审判长开口让被告方陈述的时候,你就知道可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