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Flower.孤勇(第2/3页)

“他前两天来了学校,好多同学去找他写了赠言。我不想后悔,也不想遗憾,所以把信给他了,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我做到了。你呢?”

我这才确认她说的是封信。

我也曾想去找他写赠言的,班上的女生很多都去了,我拿着本子,远远的看了他一眼,突然就失了兴趣。

我已经有了一本封信的幸运课本了。

这是我最温柔的秘密。

我的手按着试卷下的那半本数学书,它已经被我细心的包好,从外表看,不会被任何人发现异样。

连我妈都发现我最近恨不得吃饭睡觉都抓着那本数学书,感动得她连着给我熬了几天鸡汤。

我的数学成绩一向不好,但我有一种隐隐的感觉,一定会好起来的。

因为这本书里,有他那么近的气息。

有一页画了一只非常萌的小鸡,胖乎乎的身体正在用力啄米,头顶上好大一滴汗。

下面是他的字:勤劳的小鸡有米吃。

我仿佛看到他露出少年调皮的笑意,那是平日里的他少见的表情;

整本书页干净整洁,但并不新,每一页几乎都划满了记号,备注和提示无处不在。

我又仿佛看到在闪亮的光环下,他深夜伏案刻苦认真的身影;

如果说过去的封信是站在阳光里微笑的影子,那么现在他已经是悄然坐在我身边的邻人,有时会做个鬼脸,有时会皱起眉,有时会拍拍我的头。

程安之,我就在这里。

我会在前方等你。

我常常会被自己臆想出来的声音吓一大跳,但是接下来,却会有以前从来不敢想象的狂妄心愿钻进脑海。

我从小就是个乖巧的平庸的孩子,我从来没有过自己想要的东西,我的人生里只有被告之必须去做的那些事情。

是封信,让我荒芜的青春开始燃烧。

我蠢蠢欲动,居然想浴火重生。

我再次仔细看着唐嫣嫣递来的纸条。

我想,那么羞涩内敛的她,竟然主动告诉我这件事,应该是心里已经想明白了吧?

鼓起勇气,给青春里做过的梦画一个句号,仅此而已。

有一天回忆起来的时候,可以微笑着说,啊,那就是我青春里的故事。

这样的故事没有开头,就已经结束,它们青涩,迷茫,纯白,幻想。

我猜,这是青春的心动里,大多数人最后的选择。

但是,我不。

我知道,一直知道,我不美丽,不聪明,甚至不够勇敢。

但那时我渐渐开始确认一件事,我喜欢封信,一定会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加长久。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天涯海角,永不言弃。

我在纸条上回唐嫣嫣:“嗯,我也去。”

画个笑脸给她,我们算和好了。

9、你不如去校园里裸奔一圈,他会记得你天长地久永垂不朽

“你真的要去做这么傻逼的事啊?”孟七春趴在我的课桌上有气无力的摇晃脑袋。

她最近不顾校令烫染了头发,虽然不是什么夸张的造型,但微曲的粟色短发仍然让她增加了几分这个年纪少有的妩媚与明亮。

那一个瞬间,我不知道为什么,滑稽的想起了一件事。

几个月前的校运会上,女子八百米长跑项目,七春参加了。

发令枪一响,大家都狂奔出去。这时,不知道是哪个班的广播稿从大喇叭里清楚的播出来:“枪声响了,运动员们犹如脱缰的野狗奋勇向前……”

本来在参赛前号称有着必胜把握的孟七春明显的听到这句后踉跄了一下,节奏一乱居然左脚绊到右脚跌倒。

然后所有人就震惊的看到迅速爬起来的她甩开长腿调转方向横跨整个操场直奔广播台。

她没有做什么暴力的事,她只是细心的跑去看了看那份广播稿上的署名。

校运会结后,邻班某个男生“野狗”的外号已经传遍上下几年级。

但是更狗血的是,野狗同学不但没有为七春赐予外号而生气,反而成为了七春最热烈的追求者。

校运会后有一次他跑过来送玫瑰花,只有一朵就算了,最惊人的是当他像上世纪的偶像剧里男主角一样一身白衣面带深情把背在身后的手突然伸到七春面前时,还来不及念他的台词,那唯一的一朵玫瑰就在众目之下整朵从枝头掉落下来。

花朵整个儿砸在七春的小鞋面上,深红的花瓣顿时凄凉的散开,而光秃秃的花杆还握在野狗同学的手上。

明显打折的玫瑰不靠谱。

毫无疑义这一幕在短暂的静默后被围观群众集体捶地疯狂哄笑。

那一次七春操着把椅子从野狗从此班追到彼班,野狗的嚎叫惊动教务处。

“老娘这辈子最怕傻逼,尤其是傻逼中的战斗机!”她愤愤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