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大钻戒(第3/3页)
我一直都记得,在云南一个小镇上,陆景重单膝跪在我面前,帮我穿上了鞋。
他拉着我的手起身,走到房间里的大镜子前,顺手在我的头发上,别上了一个亮光闪闪的发卡。
陆景重指着镜子里的我:“我发现你很衬这种大红色,脸很白嫩。”
我撅了撅嘴:“我都一个月没贴面膜了……还有,”我顿了顿,踮起脚尖站起来,用手比了比自己的高度,“这双鞋有个弊端,我要这样仰着头看你,本来你就比我高,这样太不平衡了……”
我一句话还没说完,陆景重就到手搂着我的腰向上一带,将我双脚放在他的鞋上,我紧紧地贴着他的胸膛。
陆景重搂着我的腰:“现在呢?是不是高了?”
我伸出双手搂着他的腰,耳畔能听到他胸腔里强劲有力的心跳声。
陆景重带着我的腰,他双腿移动一步,我就跟随着他的双腿迈动一步。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这种感觉,一起走,一起躺在床上,甚至他压在我身上那种厚重的感觉。
陆景重细密的吻落下来,落在我的额头,眼睑,鼻尖,脸颊,嘴唇,一点一点的啄,好像面对的是最珍爱的工艺品。
忽然,陆景重贴着我的唇瓣,说了一句:“佳茵,我喜欢你穿红色。”
我“嗯”了一声。
陆景重吻在了我的耳边:“等我们婚礼的时候,到这里来办,好么?”
我一下子愣住了。
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陆景重会说这样的话。
从他黑曜石般的瞳孔中,映出我的模样,脸颊肯定已经绯红了,哦,不仅仅是绯红了,恐怕好像熟透了的番茄了。
这是什么?这是在向我求婚么?
陆景重刮了一下我的鼻头,看穿了我心里的想法:“嗯,就是在向你求婚,你愿意么?”
这一瞬间,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点了点头。
手指上一凉,不知道陆景重什么时候已经准备好了戒指,手臂抬起,指环套在右手的无名指上。
陆景重说:“你还在上学,就没有准备太贵重的,等到你毕业的时候,我给你补一个大钻戒。”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陆景重说:“等回到家,我带你去见我妈妈。”
手指上,铂金的光芒闪耀,陆景重吻上我的手指。
这个晚上,就算是做爱,也是慢条斯理的,好像远离了那个快节奏的c市,心都静下来了一样。
…………
其实,这两天在镇子上玩儿,我挺对不住李峥科的,本来带着人家孩子来这儿玩儿了,结果,去警局跑了两趟,跟陆景重两个人溜出去逛了两次,加上周峪森和乔初都各有各的事情要做,李峥科好像完全被忽略了一样。
不过还好,李峥科比较大度,就算是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吃泡面玩游戏,也没有什么怨言。
所以,今天就打算先去了警局,等到回来,带着李峥科去镇子上最大的市场上逛逛。
但是,又偏偏出了一件事情。
因为已经了解到玉秀做保姆的那个地点是个狼窝,所以就专门去玉秀家里找了她一趟,想让她换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