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工会(第5/5页)

“或许应该查一查。”

于谦跟个小大人一样,认真地思考后建议道。

“缺乏的是相应的制度。”

姜星火沉吟片刻,说道:“我在大明行政学校,曾经讲过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蔡京医药的变法,而今天看到了被冻死的乞丐的时候,我也在思考……如果用货币手段,来初步建立起商业化的互助组织,或许会比官府来做要强一些。”

事实上,在姜星火前世的带英,就给出过解决方法,只不过是反面教材。

带英的《济贫法》,目的更像是剥夺人的尊严,而非物质援助手段……该法规定一切救济只能低于社会上的最低工资,只能在监狱般的济贫院内提供,而且要强行拆散丈夫与妻女,为的是惩戒贫困,并防止他们繁衍下一代。

不过怎么说呢,《济贫法》因为太过缺德,所以从未完全履行过,因为凡在穷人势众力大的地方,他们都抵抗这种极端措施,可是带英在缺德这方面,是从来不让人失望的,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前,英国人中至少有十分之一,都属于要靠《济贫法》领取救济的穷人,而这些在带英本土混不下去的,一般都被《济贫法》逼迫的润去了殖民地。

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济贫方法,显然是跟姜星火一贯的理念背道而驰的。

但目前以大明朝廷的组织能力、廉洁程度,想要搞整体的济贫,那跟天方夜谭简直无疑,这也是为什么以前历朝历代没有搞的原因,一是规模大搞不起,二是没这能力。

所以开展受大明银行监督的商业保险,反而更靠谱一些,毕竟钱庄还是可控的,或许会有这样那样的不便,但再怎么说,保险业只要能正常发展,一些起码的保障还是能做到的。

而且钱庄的商业保险,也能控制规模,毕竟这是自愿的事情。

不管怎样,可以预见的是,私下的互助组织是不可能断绝的,工人们对于商业保险,也必定会有本能的抗拒,一部分人会宁愿选择手头多存些工钱。

不过无论如何,给大明新生的工人阶层多一种选择,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