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第101枚银币(第2/3页)

而朱高煦此时也觉得有些不对劲,他问道:“刚才在‘倭寇分银’里,姜先生说要赢者通吃,朝廷按理说要拿全部的100枚银币。如今姜先生又说央地税制分离,这不符合赢者通吃的原则啊。”

姜星火摇了摇头。

“你既然说了,刚才说赢者通吃,是因为那是在【绝对理性】的情况下,才能做出朝廷拿100枚银币,地方和士绅一无所有。”

“而在现实情况下,朝廷需要找到第101枚银币,让这枚银币,完成博弈的转向。”

姜星火站起身来,望着一碧如洗的晴空。

“朝廷是赢者,赢者就要通吃。”

“那么,你们的思维为何如此地狭隘?”

“为什么一定要从这100枚银币里进行划分?”

“其实,我的学生们。”

“朝廷只需要1枚新的银币,就能让地方和士绅开始博弈啊。”

夏原吉心中震动,似乎隐约想到了什么,脊背上的汗毛都开始炸起。

“回到我们博弈论的最初。”

姜星火点着地上的△,指道:“三方博弈,博弈的对象,从来都不只是朝廷和地方、朝廷和士绅。”

“你们难道忘了,还有一对博弈的对象?”

“地方,和士绅!”

话音落下,夏原吉脑海里的那一层窗户纸,被骤然捅破!

央税,这100枚银币我全都要!

地税,你去跟士绅争第101枚新的银币!

这才叫做真正的,赢者通吃!

……

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从朱棣的肩头蔓延到躯体。

朱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原来,一切的答案,早在姜星火在地上画出哪个△的时候,就已经给出。

而他们的目光,始终局限于中央和地方、中央和士绅。

从来都没有考虑过,中央可以赢者通吃,可以拿走全部的100枚银币,但同时还有办法,能够让另外博弈的两方不再与自己博弈,而是转向互相博弈!

“蹇尚书、茹尚书,你们怎么看?”

从巨大的思维误区中刚刚转折过来的蹇义和茹瑺,此时对视苦笑。

还能怎么看?

姜星火已经明明白白地把思路告诉他们了。

国家现在的税收,1枚银币都不少!

而在博弈论里,最让他们二人感到思维层面的震撼的,便是那隐藏的第三方博弈!

矛盾转移!

如此一来,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反对呢?

“可是,这第101枚银币,从哪出呢?”

蹇义轻声问道。

须知道,历朝历代,能开发出来捞钱的税种,早就被开发过了。

哪还有新的税种,能满足地方官府需求的同时,还做到全新开发呢?

这个问题,朱棣也同时想到了。

而道衍,也一扫懒散的样子,认真地看向墙壁。

显然,这第101枚银币从哪来,他也非常好奇。

……

姜星火的手中出现了李景隆遗留的八思巴文银币。

“这枚银币,你猜猜是从哪里找出来的?”

朱高煦自然不知,只是摇头。

夏原吉则回忆片刻,顺着刚才的思路说了下去。

“既然姜先生举了晚唐的例子,那在下献丑,继续梳理一下地方和中央在两税三分法中,财源的差异。”

“请说。”

夏原吉边想边说道:“刚才讲了,盐税、茶税、酒税、青苗钱等收入直接划入中央,两税则由中央与地方共享,也就是说,在晚唐,田税是地方与中央共享的。”

“而姜先生既然说要找出那第101枚银币,换言之,就是排除掉这些旧有的税种。”

这个推论很合理,朱高煦也跟着点头。

“两税三分法推行以后,随着唐朝后期中央与地方围绕财利分配此起彼伏的明争暗斗,广大税户其实成为这场斗争的受害者,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将个中耗损转嫁到税户身上……唐廷中央不仅长期不更新户籍及个人资产等信息,更是随意加征各类赋税,地方官府亦不遑多让巧立名目非法夺取。”

“这些巧立名目的税种,正如晚唐检校户部尚书李翱所评价:则钱帛非天之所雨也,非如泉之可涌而生也,不取于百姓,将安取之哉?故有作官店以居商贾者,有酿酒而官沽者,其他杂率,巧设名号,是皆夺百姓之利。”

翻译出来便是说,钱财不是天上的雨水,也不是地上的泉水,并非凭空出现的。如果不从百姓身上获取,又从哪拿呢?所以开店的收店税、酿酒的收酿酒税,其他各行各业,也一样巧立名目收税,就是官府在争夺百姓的利。

说到这里,夏原吉顿住了,说不下去了。

是啊,天下各行各业,晚唐地方为了收‘留州’的税,早都想尽办法了。

朝廷还能从哪变出这第101枚银币,留给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