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们赢了(第6/11页)

中年男子被骂了也不恼,仿佛已经习以为常了,而是看着女儿红肿的脸心疼不已,心想这张脸可不能毁了啊!

黝黑苍老的手替女儿擦去眼泪,不知道是手劲太大,还是粗糙的皮肤刮到了她,女孩哭得更凶了。

中年妇女的叫骂声,女孩儿的哭泣声,男人的反驳声……混合在一起,几乎要把方诩的脑袋都吵炸了。

方诩冷着脸,声音大了些道:“你们能不能不要吵了!”

中年男人一顿,拿正眼瞧了瞧站在旁边的男生,浑浊的瞳孔缩了缩。

容貌精致,身形修长,染着一头放诞不羁的灰白头发,穿着白白净净的衬衫和黑色修长的衬裤,背着双肩包,脚边还放着一个高大的行礼箱。

若不是那白色头发,看着倒像是刚放暑假回家的高中生,和自家女儿年纪没差多少。

“你,你是……”男人瞪大了眸子打量了起来,总觉得方诩面容好像在哪见过似的,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方诩神色微微缓和,露出一口大白牙,道:“我叫方诩!”

“方诩?”秦见山皱了皱眉,不仅人看着熟悉,连这个名字也熟。

可他打了一夜的牌,脑袋混沌着,实在想不起来了。

这时秦见山身边红着眼睛的女孩,突然兴奋地看着方诩道:“你是……我二哥吗?就是城里的那个二哥吗?”

秦见山也立马想起来他是谁了,拍了拍自己已经开始秃顶的脑袋,热情大笑道:“哦!我说你怎么那么眼熟呢,你就是我那个在城里长大的亲儿子方诩啊!”

“快进屋,站在门口做什么,进去说话。”秦见山自来熟似的,伸手拍了拍方诩的肩膀说道。

方诩没来得及躲避,眼睁睁的看着他的黑爪子落在肩膀上,身体顿时紧绷起来。

秦见山打了一夜的牌,手上都是烟和汗的混合物,所以当他移开时,方诩白净的衣服留下了一个灰色的印子。

方诩的胃有些难受,似乎理解原主为什么不愿意回来这里了。

秦见山还不觉得有什么,见方诩不动作,油光发亮的手摩擦着下巴,偷偷的打量方诩,之后又啧啧出声道:“不愧是我亲儿子,比秦灼那王八蛋长得好看多了!”

“我就说嘛,那小子从小就长得不像我,怎么可能是我儿子,真是抱错了!”秦见山喋喋不休,自言自语,话里话外都是对秦灼的嫌弃。

丝毫没注意到一旁的夏春娇听到他说的话后,手紧了紧,脸色变得阴沉起来。

而方诩的嘴角也抽了抽,秦见山说秦灼不像他,可他觉得自己这张脸也和秦见山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

秦见山个子本来就矮加上驼背,才堪堪到方诩耳朵处,脸像似被风摧残过的岩石一样粗糙,暗淡无光,没有一点亮眼的地方,不明白模样姣好的夏春娇看上他哪里。

秦见山没有一点陌生感,热情的拽着方诩往屋里带,顺便招呼女儿秦烟把他随身行李箱拿进去。

那箱子一看就是名贵的东西,可不能放在外头被人偷了。

路过夏春娇身边,见她还像座雕像一样站在门口,不耐烦推了推她,怒道:“还站着干嘛?赶快收拾做饭去,方诩来了都不让他进屋,哪有当妈的样,真不知道养你有什么用!”

抱怨完,看到挡路的塑料桶,用力的踹开,好让方诩进屋。“连个家都收拾不好!”

夏春娇张了张嘴,想和秦见山吵几句,可看到他身边的方诩又把嘴闭上了,眸色深沉的盯着方诩明艳的脸打量。

方诩自然察觉到那没有善意的眼神,心下的奇怪感越发的深了。

夏春娇见到他,完全不是一个母亲该有的模样,甚至一开始根本不想认他,还慌张的想要把他赶走。

若是因为秦灼,那排斥他的到来还情有可原,毕竟那是养在身边十多年的儿子。

可在方诩的印象里,秦灼和秦家人的关系早就势同水火,从小被打骂长大,上了初中后,学费都不给他出,没有半分亲情可言,那肯定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那夏春娇的态度为什么是这样?

方诩迷茫了,想不清楚,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同时也发现自从他穿过来后,走上与原主不一样的路,触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隐藏剧情,让他这个了解原著走向的人,都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夏春娇闭了闭眼,将眼中几乎化为实质的恨意隐藏好,沉着脸拎着猪肉进了厨房。

客厅里,秦见山依旧在恭维方诩,就差把他夸出花来。

他越是这样,方诩心里就越难受,一口气梗在胸里不上不下。

秦见山看着像是老实本分的庄稼汉子,可那双滴溜溜转着满是精明神情的眸子,又与他的外貌不符,从头到尾都给人都是一种虚情假意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