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本质还是二法之争(第3/4页)

学生们个个是羞愧不语。

“这脑子要活一点,死记硬背,算不得本事。”

张斐摇摇头,又道:“很明显,这条律例只有惩罚,没有保护,那么依据法制之法,是否要修改?”

学生们点点头。

张斐问道:“如何修改?”

学生们是两两相望。

“不是教过你们方法么,先考虑什么?”

“……?”

“嗯?”

张斐皱眉看着他们。

蔡卞忙道:“我们首先要考虑有没有直接、且严重危害到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真是吓死我了,再次提醒你们一遍,要不先考虑这点,你们就会出大问题的。”

张斐松了口气,又道:“如果危害到国家和君主的利益,势必要给予刑罚。那此案例的妻子,闹到官府去了,会不会直接危害到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大家摇摇头。

“当然不会,可能还会增加官府的公信力。”

张斐又问道:“但如果说一个妻子跟丈夫争吵,然后被打了一个耳光,就跑去官府告状,这会不会直接且严重的伤害到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学生们显得非常犹豫,这好像伤害了,但又好像没有伤害。

蒋之奇看得非常着急,开口言道:“若是纵容这种情况,违反纲常之理,乾坤颠倒,势必会伤及到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张斐笑道:“蒋御史的意思,寻求官府做主,是会严重伤害国家和君主的权益?”

蒋之奇立刻道:“我可不是这意思,我是说如果允许妻告夫,就是鼓励妻告夫,此不符合纲常伦理的思想。”

张斐道:“我也没说允许啊!”

蒋之奇问道:“那你是何意?”

张斐向一干学生道:“给你们一个表现的机会,你们谁跟蒋御史解释一下。”

蔡卞起身道:“蒋御史,我们讨论的不是该不该给予惩罚,而是在讨论该给予什么惩罚,是否要用刑罚来解决此类问题。

而判断的标准就在于此类事会不会直接、严重伤及到君主和国家的利益,如果会,必然是要采取刑罚,但如果不会,则是根据情况,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

蒋之奇就问道:“如何维护?”

蔡卞又解释道:“如果是丈夫无故殴打妻子,根据法制之法就理应保护妻子的权益。”

蒋之奇哼道:“怎么保护?是惩罚丈夫吗?”

蔡卞如实道:“那得视情况而定,如果没有伤及国家和君主的利益,或者情节较轻,就不会给予刑罚,可能就只是给予丈夫口头教训,亦或者事警告。但如果妻子无理,同样也是如此。”

蒋之奇脸都黑了。

不少大臣的脸色也都不太好看。

你这不等于是脱了裤子放屁,你都不给惩罚了,那就是允许啊!

两头还是平等的呀!

我们要求的是不平等,不是在讲道理。

懂?

我懂!你们别急。张斐突然问道:“如果是妻子打大丈夫呢?情节也不是很重。”

蔡卞当即是呆若木鸡。

只觉那些御史跟老师比起来,就是一个屁。

张斐啧了一声:“你们倒是别发呆啊!还是一样的推理,先考虑,有没有伤害国家和君主的权益?”

大家下意识地摇摇头。

“没有?”

张斐一翻白眼道:“这妻子都已经打丈夫了,肯定有违纲常,怎么可能不伤及国家和君主的权益,你们都在想什么。”

蔡卞道:“那妻告夫也有违纲常啊。”

张斐啧了一声:“那是在法家之法下的官府,上堂课我们不是提到过这个问题吗。为什么百姓都不愿意去官府,因为官府唯一能够给予他们的就是惩罚和报复,所以妻子去告丈夫,就是一种报复行为,这当然有违啊。

但法制之法下官府是有保护百姓权益的意思,妻子是去寻求保护的,又不是说要报复丈夫,伤害丈夫,怎么就有违纲常?”

对呀!这一点怎么给忘了。哎呦……我们这脑子……

这大冬天的,学生们个个都是满头大汗啊!

以前上课,也没这种情况,只要老师说过,很快就能够记住,并且运用自如,怎么一上这课,就什么答不上来,还非得老师点拨。

要这么解释的话,一切都合理了,确实也不有违纲常。

丈夫打妻子,妻子去告官,是寻求保护,这不有违纲常吧。

可反过来,妻子打丈夫,这就变成有违纲常,就是属于刑罚犯罪。

所以区别还是有得,就还是男尊女卑,但是多了一层保护。

张斐又问道:“妻子殴打丈夫,依法制之法,又该怎么惩罚?”

叶祖恰道:“自然是要严惩?”

张斐目光一扫,“有其它答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