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通感(第2/3页)
明华章挑眉:“凶手杀迟兰的时候,你竟然就在不远处?”
明华章只知道她见过迟兰,没想到两地距离竟然这么近。明华裳这时候才意识到,她曾离死亡那么近。
明华裳脑中灵光一闪,猛地想明白一件事:“我或许知道他为什么要在我们的院子里放尸体了。”
明华章不置可否看着她,明华裳快走两步,停到一处柱子前,仰头看着房梁。
太平公主想息事宁人,早就把痕迹清理了,地上的血字、廊柱上的血点都被洗掉了。明华裳当时从后面跑过来,一抬眼就看到一具空荡荡的尸体,当时她没觉得有异,现在想想,这里是宴会厅的后殿,常理来说,面朝宴会厅那边才是正方向。
那迟兰被挖去的眼睛,为什么没有朝着来路方向,而是正对着后方呢?
仿佛,对方知道明华裳和任遥在后面,刻意想让她们看到这一幕。没料到另一个小姐和丫鬟偶然过来,先她们一步看到了死尸。
明华裳豁然开朗,刚才堵住的思路通畅起来。
明华章一直观察着她的神情,问:“怎么了?”
“二兄,我明白了!”明华裳激动,她顾不得男女有别,拉住明华章的手臂道,“你看那个侍女挂在这里,像不像一面旗帜?”
旗帜?明华章没注意明华裳过分接近的距离,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他现在还记得尸体的长短、角度、形态,以前他一直在寻找细节,现在脱离局部,从整体看去,果真有很多新发现。
作为凶杀案,凶手将死者挂在这么显眼的地方,本身就很不符合常理。除非,凶手是故意为之,故意想让更多人看到。
明华章拧起眉心,问:“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尸体越早暴露,他被发现的几率就越大,他为什么要自找麻烦?”
普通人出于自保,杀了人应当百般遮掩,为什么要如此招摇呢?明华裳试着模仿凶手当时的心态,说:“人犯事之后都会害怕,绝不会广而告之,除非他不害怕。他有什么做底气,为什么不怕呢?”
明华裳眼睛焦距放长,她仿佛重回凶杀案当天,迟兰在“她”眼前失去了呼吸。然后,他将迟兰的眼睛挖出来,前后都有人,他有些慌乱,匆忙将迟兰吊起来,在地上写了字就落荒而逃,连地上的血迹都没来得及收拾。
回去后,或许是因为没人发现凶手是他,或许是那些王孙贵族脸上的恐惧取悦到他,或许是什么人鼓励了他,他再次狂妄起来。第二次他将目标选中了魏紫,她容貌更美丽,最重要的是身份更高,乃是太平公主身边的得宠侍女。
他内心满足感更甚,同样自信心也膨胀了。这次,他将现场做得比第一次更细腻,地上几乎没有血污,而且考虑到很多细节,连血字都让魏紫自己写。
他从魏紫恐惧的眼神中获得愉悦,她以为照做后他就会放过她,乖乖写了。然后,他在她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杀了她。
他得到一种至高无上的、操纵别人命运的快感,他给她换上红色衣裙,言行举止宛如公主郡主的魏紫也得乖乖服从他,穿他喜欢的衣服。然后,他挖去了她的眼睛。
明华裳感受到一种不快。是的,不快,凶手在给魏紫换了红色衣裙后,挖眼时必然是不高兴的。这是他的女人,他精美的收藏品,挖眼完全毁去了她们的美感,可是,他不得不为之。
不知不觉,明华裳已经走到第二个案发地点。她停在树木前,不久前这里有着一行血字,可惜如今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树皮不知被谁下令挖去了。
明华裳手指抚上光滑的树干,这个高度她看正好,明华章看就需要弯腰。明华裳指尖冰凉,隔着无边夜色,她仿佛感受到一天前魏紫战战兢兢在这里写字时,手指的温度。
明华裳冷不丁说:“二兄,挖眼和杀人是两个行为。”
明华章不打扰她,但一直跟在她身后。闻言他轻轻偏头,表示疑惑:“嗯?”
“杀人,准确说操纵那些富贵美丽的女子才是他想做的,挖眼是另一个人的想法。甚至我觉得,杀迟兰,也不是他想要的。”
迟兰的死亡现场和魏紫相比,实在太简陋了。而且从容貌上讲,迟兰也远逊于魏紫。
这可能是因为第二次作案,凶手更有经验、更镇定了,但明华裳却觉得,是因为这两个女人压根就不是一回事。
魏紫才是符合他审美的猎物,迟兰,不过是意外、强制,甚至任务。
明华章挑挑眉,冷清的眸子默然盯着她,问:“理由呢?”
“我说不出来。”明华裳呼了口气,她没有说谎,她是真的说不出原因,“就是有一种感觉。”
明华章意识到明华裳对心理状态的感知非常敏锐,堪称奇异。他没有追根究底,问:“还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