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新大都督vs马志超,各自出招!
大都督府,
‘君臣奏对’继续……
大都督:“蔡元祺经常对马志超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怎么回事?”
陈安心汇报道:“我留意了蔡元祺很久,他多次对马志超的一些嚣张行为,视若罔闻,无动于衷。例如,半个月前,有一次会议,副处长卓景全会议上跟马志超起了争执,然后马志超直接拿茶杯砸卓景全,导致卓景全受伤,最后这事不了了之。”
大都督罗便臣顿时起了兴趣:“那岂不是说,我可以扶持一下这卓景全?对付马志超?”
陈安心:“……”
沉默了。
最后幽幽说道:“卓景全因为跟大毒枭勾结,然后已经入狱了,被判了100年监禁。”
罗便臣惊讶:“……”
他还不死心:“证据确凿吗?不会不会是马志超栽赃陷害的?”
布政司长陈安心:“铁证如山!”
罗便臣无语了。
卓景全是什么货色?真踏马垃圾!
回到蔡元祺身上,
罗便臣问道:“那蔡元祺这个人,你认为是否跟马志超有所勾结?”
陈安心很坚定地点头:“纵观多次对马志超的放纵,并且此次提拔马志超到警务处行动部负责人,大都督是十分主动的,所以我认为,蔡元祺这人跟马志超是有所勾结的!”
(蔡元祺大哭:我是真踏马冤枉啊!)
蔡元祺并没有跟马志超勾结,他只是躺平了而已。但没想到却被上级陈安心认定为——跟马志超有勾结!
冤枉啊大人!
“好,既然如此,那这个蔡元祺就应该要调走,让他调到布政司,明升暗降。”罗便臣拍桌,然后看向陈安心:“你觉得调走蔡元祺之后,谁合适担任警务处处长职位?”
陈安心想了想,回答道:“警务处这个部门有点特殊,如果从布政司找人接任,恐怕整个警队都不服气,到时候反而不利于钳制、打压马志超。所以唯一能想的办法是,从警务处内部的人员中寻找合适人选。”
罗便臣:“你觉得谁合适?”
陈安心严肃强调道:“大都督先生,马志超在警队的实力、威望,除了蔡元祺之外,是无人可比的,无论选谁,都未必能与马志超抗衡。如果说一定要里面找出一个人,那只有警务处副处长曾向荣!”
然后,陈安心把曾向荣的履历,跟罗便臣汇报了一遍。
“1943年曾向荣生于港岛,1963年加入警队,1966年晋升为督察;1982年晋升为总警司,1984年晋升为警务处助理处长,1989年晋升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1993年晋升为警务处副处长。曾担任过刑事情报科副主管,O记主管,东九龙总署署长,获得过帝国的:殖民地警察劳绩奖章、女皇警察奖章、殖民地警察长期服务奖章、不列颠帝国司令勋章……”
然后评价道:“此人的性格,机智多谋,为人低调,更加重要的是,他对帝国比较忠诚,而且曾经在刑事情报科、O记两大核心部门都担任过领导职位,于此同时还做过东九龙总署长,有丰富的一线经验,以及深厚的人脉……”
最后陈安心总结一句:“除了他之外,没人合适了。”
“听着好像不错……”罗便臣点头,然后又带着疑惑:“不过,这么优秀的人物,你为何还认为比马志超差?毕竟马志超才一年,根基应该并不算稳。”
陈安心毫不犹豫道:“因为马志超的保安公司,很强大,情报能力非常恐怖。我一直认为人无完人,曾向荣一定有他的弱点,很容易被马志超抓到弱点。而马志超,目前没有弱点。”
罗便臣越听,越觉得马志超此人很棘手!
不过也更加坚定他要除掉马志超的决心!
他暂时定下了三条计策:
1:窃听:此次他来,还悄悄带了20名情报方面的高手,隶属于军情处。用来窃听、跟踪马志超的核心人员。如今看来,保护伞公司是他所需要窃听的重中之重!
2:刺杀……额,想了想,罗便臣划掉这一条。上次王牌保镖吃了大亏,还有特种兵也都吃了大亏,想杀死马志超难度还是有点高了。而且还要防止马志超反扑,万一把自己杀了。所以,犯不上这么冒险。
3:法律:首先,要废除那条名存实亡的《保安持枪条例》,废掉马志超的持枪保镖。其次,要动用反垄断法律武器。保护伞公司不是很厉害么?我就当你是垄断企业,你必须拆分,卖出去。
……
……
罗便臣跟布政司长陈安心谈了2个小时,终于结束了谈话。
然后,
罗便臣召集了律政司司长马富善。
客套一番之后,罗便臣便开始说起了正题:“那个《保安持枪条例》,我认为十分不妥当(至于为什么不妥当,你律政司长负责找理由),所以我想问一下,是否能够废除掉这一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