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6页)
赵勇走了之后,叶同尘也跟着赵勇去了村子里,她想知道这个干亲有没有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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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后,赵勇就把这件事和族长、兄弟说了,一大群男人坐在棺材旁商量这件事,女人们在忙着带孩子做晚饭。
他们自家人什么话都方便说,就有人说了一句:“凤仙不是在有钱人那里住几天把人住矫情了吧?回来走两步路说几句话就动胎气了?村子里哪个女人不是干活到生孩子那一天?也没见这么娇气的。别日子到了她心野了不回来。”
赵勇不高兴的说:“她不是那种女人,估摸是听见咱们商量要她继续再典一段日子了。”
“那不是为她好吗?就她现在这个身子要是跟咱们走回老家不得死半路?”那人说。
赵勇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问老族长。
老族长说:“典妻这件事本来就是咱们老赵家对不起凤仙,她是个好媳妇,要不要把她留在燕京之后再来接她,你们两口子自己拿主意,但这个干亲可以认。”他说:“一来章福安是个没根没后代的,认干亲也是想有人给他养老送终,不会亏待了孩子。”
“他那么多的钱说不定死了全是你和凤仙的。”有人玩笑一样说:“这买卖划算啊。”
赵勇踢了他一脚:“我赵勇不贪别人的钱。”
老族长也点头:“不是为了贪人家的家业,是这孩子以后多个干亲帮衬也好。”又说:“二来,你不是说怀的是个女孩儿吗?女孩儿入不了赵家族谱,就算章福安真要孩子跟他姓也没什么。”
叶同尘站在外面,听着一群自认为老实的人在商量着如何一女多吃,她使用禁术来到这里是不可以改变“过去”发生的事情,一旦插手就会影响很多人的一生,发生想象不到的蝴蝶效应。
但她这一刻真的很想让王凤仙听听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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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半个月王凤仙都在卧床保胎,白天平安照顾她,虽然嘴上凶巴巴的,但一见她要下床就生气让她赶紧回去,给她煎药做饭,一点儿没偷懒。
怕她闷还会时不时的进屋来做木雕陪她,他已经做了一个小木马和一个小娃娃,嘴上不承认是给王凤仙肚子里孩子的,但这些小玩意还能给谁?
章福安晚上从宫里回来就陪着她,有时候会教她认字写字,她经常不好意思说自己太笨。
章福安却说她很有天赋,要是早点识字如今说不定也能留洋去读书了。
王凤仙是不敢想那样的生活,如今她已经幸福的像是在做梦了。
立冬以后天越来越冷,她不能下床也没闲着,给章福安和平安一人做了一身新棉衣和棉鞋。
章福安试上之后,左看右看高兴的舍不得穿,怕她走了以后再也没人给他做这么合身暖和的棉衣了。
王凤仙很想说,她不想走,可又说不出口。
她叫平安进来试,平安搓着手进来看着床上的新衣服不敢信:“还有我的?”
“过来。”王凤仙招手叫他来,亲手替他试上新棉衣,又要为他去脱鞋子试鞋子。
平安忙躲开说:“我自己来,我的脚很臭。”
王凤仙就笑了,“能有多臭?”
平安却揣着鞋子不肯在他们面前试,一跛一跛的跑出去躲到自己屋子里试去了。
“这孩子,多久了还跟我见外。”王凤仙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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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已经把平安当成自己的弟弟了,知道他这人嘴硬心软。
“他不是跟你见外。”章福安过来把新棉衣收起来,叹气说:“他是怕你瞧见他的腿嫌弃他。”
王凤仙想起他的跛腿。
章福安说,平安那条腿是生了怪病,全是脓包,从腿到脚溃烂的不成样,当初他把平安从冰天雪地的街上救回来时就是那样,平安那时候很瘦,跟个小猫儿似得倒在雪地里皮包骨头。
这么多年他找了很多大夫给平安看腿,但很奇怪,他那些脓包怎么治也不愈合,骨头都是黑的,上了多少药还是一年年的溃烂。
后来平安嫌花钱就不愿意治了,还编瞎话骗他说:他上辈子是神山上天师养的灵猫,威风凛凛的狮子猫,做了些逆天而为的事情这辈子才做了乞丐,腿上这些脓包是他的“恶果”,看不好的,得受几辈子罪才能消除他的罪孽。
王凤仙听的神奇,“真的假的?他还记得上辈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