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要女儿(第4/4页)
有清脆的女声叫庄裕的名字,我闻声抬头看过去,是一个穿着打扮都十分张扬的女孩儿,对方一头精致的短发齐肩,个子很高,化的妆不算浓但口红颜色却十分艳丽,她凑过来贸贸然坐在苏冉旁边,笑着问庄裕:“这是你妹吧?”
然而不等庄裕作答,我就嘴比脑子快脱口而出的那句话连我自己都有被吓到。
我说:“我才不是他妹,我是苏冉——我以后是要嫁给他的。”
这样宣誓主权的一句话,原来,竟如此直白地泄露了我的秘密。
我喜欢庄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静悄悄地出现在我的梦里,掀开我洁白的头纱,他说他真的等了我好久好久,等我长大。
庄裕没有对我这句话表露出任何情绪,甚至没有接这一句,他眼看着我碗里的冰粉已经见底,去收银台买了单就拉我站起身往外走,后头冲那女孩儿笑说:“小丫头年纪小,还不懂这些呢,说这些也不脸红。”
我突然就有些不开心了,瞪着她不走了,我说:“我马上就十六了,怎么不懂?”
“你懂什么?”他玩味得看着我,眼睛仿佛会说话。
我偏头不去看他,小声说:“我看得出来,刚才那个女生,她喜欢你。”
庄裕笑声爽朗,过来帮我把帽子扶正,像是哄小孩子一般和我解释:“看来你还是不懂,没事,以后我来教你。”
“教我什么?”
“教你喜欢我。”
“喜欢你……很难吗?”
我心里紧接着的这句话并没有说出口,因为我知道,这并不难。
夏天傍晚路边映出两个人影,庄裕个子比我高大半个头,走路的步子可以放慢为了等我,我与他并排走在巷子里,路口有棵很高大的梧桐树,这个月份树上的叶子还没有开始掉,但叶片已经开始泛黄,月亮影影绰绰地看到点轮廓,我莫名就想起来欧阳修的那两句诗——“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我想几年之后,如果我们再一起走在这条深巷里,也许,他的手是会牵着我的。
我突然间第一次无比欣喜地意识到,我身边的这个人,他就是我以后的人生伴侣。
不是“可能”,是“就是”。
好像突然之间,“被安排”也变成了一件幸事。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终其一生可能都遇不到自己的爱情,而我庆幸,我在很早很早以前就认识他了。
他是我的庄裕。
庄裕有一张和我阿尧哥一起拍的照片,被我偶然间看到以后偷了过来,照片里他的头发略微有些长,皮肤白里透红,眉毛密长,左眼眼角与眉之间有一颗痣,窄窄的不容易分辨的内双显得他整个人有些神秘。
我很喜欢那张照片,于是就偷偷藏在我最喜欢的这本《小王子》里。
《小王子》这本书我前前后后读了六遍,一遍比一遍多读懂一些。
我理解小王子离开玫瑰花去到新的星球探索,理解玫瑰花明明不舍却还是言不由衷地和小王子告别,理解小王子在遇到狐狸之后怀念的还是他的玫瑰花……
去独独不能理解庄裕,不能理解为什么后来那些年,他要亲手折了他最心爱的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