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第2/3页)
也许连伪装都不需要,看的人自己就会误会。同为犬科动物,当收起攻击性的时候,狼和狗表达爱的方式并没太大区别。还没开始捕猎就在石头上磨砺的爪子也可以用来表示依恋,尖利的牙齿可以通过咬啮来表达亲昵。还有那双用来窥伺瞄准的利眼也可以用注视来表达一种不容拒绝的热情。
这误会没持续多长时间,于戡很快暴露了。狗是可以快乐地接受主人的投喂的,他更接近于那种把辛苦打来的猎物分享给另一半的动物。
当谭幼瑾和上一任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到期,她主动提出和于戡再签一份新合同,她付房租给他。于戡的表情好像无法理解她的话,“以我们现在的关系,你付房租给我,你不觉得很荒谬吗?”是有那么点儿怪异,但是不付房租,就变成了她住在他的房子。如果将来分开,需要收拾行李从这里搬走的就变成了她,那大概会让这分手变得更艰难。
但这个理由她却没对于戡说,直觉他会不喜欢听。
他仿佛那种传说中的年轻人,对永远有一种执念。但她即使年轻的时候,也是觉得一切都在变化的,连她自己也每年都不一样。他那些片子里只有少年人的感情是准确的,但他把镜头对准中年人的时候,总是违和,明明编剧署名的是别人,但只要是他拍,即使是最疲惫失意的中年人,也一腔执拗,有开着破车冲向悬崖的勇气。这些表面上胡子拉碴眼神疲惫的中年人,仿佛被于戡给夺舍了,本来是爱咋咋地你说了算别烦我让我歇会儿,但却表现着和他们能量不符的冲动。他的自我太强大,甚至片子里完全和他两样的人也投射出了他的影子。
他的缺点也是他的优点。谭幼瑾很愿意和像她自己的人做朋友,但绝不会爱上像她的男人。她只会被热情的人打动。只有足够的热情才能烧掉她的理智防备,让她坦然地面对自己的欲望。
那些跟她约会的男人们,总以为一开始是他们的才华、风度、音乐上的品味或者干脆是他们的身体本身的魅力打动了她,其实她不过是因为他们表面的热情。等到她发现他们的热情不过是一种套路,平等地奉献给每一个他们感兴趣的女人,她就彻底失去了兴趣。
每当有人想要更加深入地想要进入她的生活时,她都会想起小时候同学们自由组队的情景,在她智力和体力都完全弱势的情况下,没有一个同学心甘情愿地想和她组队。她有时候会想,如果她晚上一年或者两年学,表现得没有那么格格不入,她现在对关系可能更有安全感。但是没有如果,这个场景深切地植入了她的记忆。
以至她将每一个想要进入她生活的男人,都下意识地置入她的童年,想这个人会不会在她弱势的情况下选择她。没一个人通得过她的考验。
事实上和假设中,通过考验的只有她的父母,因为血缘的牵绊。而且选择了她,不意味着这爱没有任何要求,她一直被提醒,越优秀越值得被爱。
她知道这种考验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她没有权利将任何一个人置于一个假设性的环境,然后得出一个主观性的结论。但是她没办法阻止自己这么想,如果她最弱的时候不能选择他,其他时候也不是那么必要。
她很早就意识到,她无法从跟不同的男人交往中获得快乐,她知道有的人是可以的,如果一个人不能满足她的所有需求,就从这个人身上取一些,从另一个人身上凑一些,最终拼成一个圆。但她不能,她不能把今天的温度和明天的温度相加减,凑成一个让她舒适的温度。
于戡是个例外,她从没将于戡置于想象的情境中去考验。他比她小八岁,就算真回到那时候,好像也是他更需要保护。
谭幼瑾还是坚决把房租转给了于戡,给他的理由是这样她住着会更开心。他接受了她的转账,没两天,她收到了他送她的礼物,一条比房租贵得多的项链。她记得他很久前对她说过,他绝不会买那些溢价的奢侈品,除非他疯了。
谭幼瑾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起于戡看她时的眼神。
她看着他眼睛的时候,总觉得他热情又脆弱。即使她在他眼里看出了不容拒绝的占有欲,仍觉得他脆弱。她甚至觉得,狼比狗更脆弱。强大是前者的本分,弱肉强食写在本能里,终其一生,都被一种恐惧变弱的不安感所环绕,仿佛一种不能逃脱的宿命。而小狗,是能坦然地接受自己作为弱势的身份,笑嘻嘻地接受别人的投喂的。
他们很多地方不像,唯独这一点他倒是有点儿像她。她不好意思自怜,于是在心里放心大胆地怜悯于戡。
但她怀疑,这也许不过是她的错觉。爱一个人的时候,总觉得对方敏感脆弱,怕一不小心就伤害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