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第3/3页)

神父很注重洁净,每天晚上都会去用香叶水洗澡,教堂里的人昨天姗姗来迟,为神父带来了干净的修士服,于是神父又将自己严严实实地穿着打扮起来。

黑色的修士服没有任何可观赏的价值,直上直下地将人包裹成一个直筒,布尼尔好多了,也换上了干净的修士服,拖着病体和神父一起为病人安抚、祈祷,同样的修士服穿在不同的人身上,给人的感觉却是截然不同。

神父的脚步在躺着的病人中间穿梭,他时不时地弯腰、俯身、蹲下……每一个动作被兰德斯的余光捕捉,都仿佛别有深意。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一切应该都只是出自他的臆想。

兰德斯已经二十六岁了,他的兄弟们就算是比他年纪小的也已经结婚有了妻子,唯独他这孤僻而丑陋的怪人与一切浪漫绝缘。

他深信自己才干出众,思维过人,有足够的手腕能够统一已经分裂的大陆,但他同时也不觉得自己会得到某个人那方面的爱。

当然,如果他想有妻子的话,亲王夫人的头衔会让无数人趋之若鹜,可褪去那些光环,有谁会爱一个被烧伤的瘸子?

亲王对自己的能力极度自傲,对自己的外表却是极度自厌。

这两者都是出于他对自己客观的评价,倒也谈不上自卑,他不在乎自己的外貌如何,压根也没有讨好任何人的念头。

不知不觉中,兰德斯抬起手摸了下自己的脸,手上粗糙的触感令他浑身一颤地将手放了下去,随后他想起他与神父初次见面时,他同样下意识地做了这个动作……

能令从来毫不在意自己丑陋外表的亲王忽然想要遮丑,那能是因为什么呢?

兰德斯的脑海中像有几百辆火车轰隆隆地碾过。

上帝啊,他难道是对那神父一见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