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第3/3页)

最后事情就变成了这样。

母女俩在民警的见证下,当场签了协议,李琦承诺帮李言喻找个新的住所,供她读书,每月汇款到指定卡号。

李言喻撤案,王志明一身轻松地回了家,临走前,还朝她露出个得意洋洋的笑。

能有什么办法?

那已经是她能想到的,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了。

当晚,李言喻在派出所的长椅上躺了一晚,睡不着,玻璃窗中装着一轮圆月,美得不真实,泠泠月光洒进来,浇在人身上,却叫人感到冰冷。

她的日子黑暗,这月亮却这么圆,这么湛亮,实在是冷酷得不讲道理。

再晚一点,所里的人看她可怜,给她带了饭和冰块,宽慰她一定要好好读书,千万不要因为别人的错处惩罚自己,长大了有了能力才能远离这些糟心事。

她听进去了,先是感谢,然后笑,接着眼泪才往下掉。

第二天就回去收拾了所有东西,李琦跟她爸沟通好了,让她放假的时候去奶奶家借住。平时在学校也是住校,高中也没多少时间能回家。

李琦去送她,路上还在嘱咐她以后不要把贴身衣物晾在显眼处,在别人家里少和男性单独相处,要举止得当。

这大概就是她人生里最不幸的一段。

认清了妈妈,失去了妈妈。

怀疑自我,怀疑人生,怀疑一切。那时候她不懂,总觉得她妈说的或许是对的。

很多年以后,她看见舒尔茨的研究才明白,受害者的能动性可以为加害者的性欲免责。

“你穿成那个样子,不就是让我来上你吗?”

“你就没错?为什么不搞别人偏搞你?”

这套话术再熟悉不过,有人的地方就听得到。反正在这套话术里,穿得骚被骚扰了就是活该。其实仔细想想,这些话何其恶毒,何其愚蠢。

人们不会听抢劫犯说“金子太诱人了所以我才抢劫,金子应该负全责”,也不会听偷猎者说“熊猫长得太可爱勾引我去打一只”,只会让他们吃枪子。

可到了人身上,竟然成了受害者的错?

那些加害者巴不得受害者把过错揽到自己身上,这样他们就没有任何罪恶感,可以继续堂而皇之地寻找下一个猎物。

猥亵、强奸没有任何成本,反正说来说去都是女人骚,那男人为什么还要约束自己呢?

受害者有罪论成了加害者的保护伞,穿长衣长裤不会保护女人,反而将女人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有些女人没有接受教育,主动或被动地变成了加害者的帮凶,但并不意味着她们那些行为就值得原谅。

真正该加大力度处罚的,恰恰是这些耀武扬威的加害者。化学阉割不现实,成本太高,直接物理阉割,一刀省事。

如果真的有了阉刑,他们还敢再犯吗?

十五岁的李言喻不懂这些,她只能一边哭一边跑,坚强又脆弱,像个洒水车。

然而即便是这样,李琦还是出尔反尔,高中毕业之后就没给李言喻打过一分钱,她全靠日复一日地打工和助学基金完成了学业。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自此以后,李言喻性情大变,什么也不关心,一心就只想着好好学习,彻彻底底地远离这一切。大概命运觉得她有点太惨,所以才在往后的日子里,安排了个周意。

尽管她最开始讨厌他,讨厌他的优越,讨厌他那没受过生活苛待的模样,可还是在那些巨细靡遗的温柔里逐渐被感化。

大概没有他,她也很难在那样走钢丝一样的日子里坚持下去。

说起来,这也不过是千千万万个真实人生中的一种,再往后,没有奇迹,也没有道歉,没有救赎。一切遭遇都是非常冰冷的现实向,她全凭着一股韧性,努力抓住一切机会,不让自己在人生任何节点懈怠跌落,终于终于终于得到了一个普通人生。

然而王志明还是找来了,要把她往地狱里拖。她不会放弃的,还要活到亲眼看着李琦和王志明遭报应。她不是十五岁,再也不会为这种事哭。

她擦干罗勇的喂食器,喝了杯水,打开手机看了眼,四十多通电话。

是周意。

赶紧回拨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