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2/2页)
好在答案应该是明确的。
换做一个渣男,背后的意思可能是:虽然不合适,但我还是这么做了。
而孟鸥不太像那种人。
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都一千天了,怕是人是鬼都不知道了。
可向悠为什么总觉得他没怎么变呢。
她想想,又问道:“那你后来谈了几个?”
孟鸥又开始不好好回答问题了。
他屈肘抵在桌面上,食指和拇指圈起,对着她晃了晃。
向悠逐渐瞪大了眼:“十、十个?!”
虽然和她没关系了,但是不是换得太勤了点?
孟鸥一瞬间也满脸惊讶:“你家‘十’是这么比划的?”
向悠迷茫地伸出手,握了个拳:“这不是十吗?”
孟鸥的一双眼少有地瞪得溜圆,又晃了晃手:“是我中间那个洞圈得不够大?”
向悠一点点松开攥紧的手,看看他的,又看看自己的。
“零?”她问得有点犹豫。
“不然你觉得是几?”孟鸥放下手,靠回椅子上。
“不可能。”向悠笃定道。
一千天,一个没有?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其实当初他们在一起时,孟鸥说他之前没谈过恋爱,向悠就不相信。
多少小姑娘给他告白,她可是看在眼里的。
如果因为喜欢她拒绝了那些告白,向悠是信的。
那他们在一起之前呢,他又不可能是一夕之间变得受欢迎的。
更何况,她看过他之前的照片。
又拽又臭屁,要么斜着眼看镜头,要么笑得贼不正经。
但再怎么嫌弃都必须承认,这张脸是好看的。
只是,向悠确实没找到过任何他谈过恋爱的蛛丝马迹。
包括偶尔两人遇上他从前的同学,从对话里也听不出端倪。
后来向悠直白地问他,为什么之前没有谈过。
他说他那时候觉得恋爱没意思。
他身边有朋友谈恋爱,每天跑来跑去给女朋友当佣人使,天天带水带早饭,帮着上楼下楼买东西,女朋友写不完作业还得帮着写。
有这个时间,他不如和朋友打几局游戏。
“后来呢?”向悠问。
“后来……”孟鸥“嘿嘿”笑了笑,“后来我发现,看见你第一秒,我就想给你当佣人使。”
“什么啊……”向悠推了他一下。
又不是封丨建社会,还什么主人佣人的。
更何况,她也没把他当佣人使过呀。
他自己主动要带早饭,要帮她跑腿,要帮她背包,她可没要求过。
“别把我辞了啊。”向悠就轻轻推了一下,他退得老远,又臭不要脸地粘了过来,“我可不想失业。”
不过最终,她还是把他辞退了。
那之后呢,他真的没再找到第二家吗?
脸还是好看的呀,尤其在周围一帮发福的同龄人里,多少算是鹤立鸡群。
性格倒也依然讨厌,但不至于一个姑娘都遭不住吧。
不过,如果现实一点来看。
对,就以她前任的角度来审视。
学历是高的,工资也还可以,可到底不是a市本地人。家里或许可以给他扶持着买个房子,但应该还要过上很多年。
大抵他和她的前任一样,需要一个本地姑娘来扶持,可本地姑娘又看不上他。
这么一想,一千天没寻着个伴,倒也不无可能。
向悠突然有点儿心酸。
从前她觉得那么好那么宝贝的人,原来也是被别人嫌弃着的。
虽然她不该为自己的前任而心酸。
“怎么不说话了?”
孟鸥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看她的眉眼突然弯下去,好像很伤心的样子。
他没再谈过,她伤心什么呢。
“没什么。”向悠摇摇头,挤了个勉强的笑。
孟鸥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知道她藏了一堆话没说。
“你就没有想再问我的了?”
向悠的心里有点乱。
像是沸腾的水,“咕噜噜”直冒泡泡。
要说吗,不能说吗,为什么要说。
算了,说吧。
反正今晚他就回a市了,这次是一千天没见,下次说不定就是一万天了。
所以,也没什么好尴尬好怕的了。
“你真的打算一直留在a市吗?”
你真的不愿意回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