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2/2页)

好在答案应该是明确的。

换做一个渣男,背后的意思可能是:虽然不合适,但我还是这么做了。

而孟鸥不太像那种人。

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都一千天了,怕是人是鬼都不知道了。

可向悠为什么总觉得他没怎么变呢。

她想想,又问道:“那你后来谈了几个?”

孟鸥又开始不好好回答问题了。

他屈肘抵在桌面上,食指和拇指圈起,对着她晃了晃。

向悠逐渐瞪大了眼:“十、十个?!”

虽然和她没关系了,但是不是换得太勤了点?

孟鸥一瞬间也满脸惊讶:“你家‘十’是这么比划的?”

向悠迷茫地伸出手,握了个拳:“这不是十吗?”

孟鸥的一双眼少有地瞪得溜圆,又晃了晃手:“是我中间那个洞圈得不够大?”

向悠一点点松开攥紧的手,看看他的,又看看自己的。

“零?”她问得有点犹豫。

“不然你觉得是几?”孟鸥放下手,靠回椅子上。

“不可能。”向悠笃定道。

一千天,一个没有?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其实当初他们在一起时,孟鸥说他之前没谈过恋爱,向悠就不相信。

多少小姑娘给他告白,她可是看在眼里的。

如果因为喜欢她拒绝了那些告白,向悠是信的。

那他们在一起之前呢,他又不可能是一夕之间变得受欢迎的。

更何况,她看过他之前的照片。

又拽又臭屁,要么斜着眼看镜头,要么笑得贼不正经。

但再怎么嫌弃都必须承认,这张脸是好看的。

只是,向悠确实没找到过任何他谈过恋爱的蛛丝马迹。

包括偶尔两人遇上他从前的同学,从对话里也听不出端倪。

后来向悠直白地问他,为什么之前没有谈过。

他说他那时候觉得恋爱没意思。

他身边有朋友谈恋爱,每天跑来跑去给女朋友当佣人使,天天带水带早饭,帮着上楼下楼买东西,女朋友写不完作业还得帮着写。

有这个时间,他不如和朋友打几局游戏。

“后来呢?”向悠问。

“后来……”孟鸥“嘿嘿”笑了笑,“后来我发现,看见你第一秒,我就想给你当佣人使。”

“什么啊……”向悠推了他一下。

又不是封丨建社会,还什么主人佣人的。

更何况,她也没把他当佣人使过呀。

他自己主动要带早饭,要帮她跑腿,要帮她背包,她可没要求过。

“别把我辞了啊。”向悠就轻轻推了一下,他退得老远,又臭不要脸地粘了过来,“我可不想失业。”

不过最终,她还是把他辞退了。

那之后呢,他真的没再找到第二家吗?

脸还是好看的呀,尤其在周围一帮发福的同龄人里,多少算是鹤立鸡群。

性格倒也依然讨厌,但不至于一个姑娘都遭不住吧。

不过,如果现实一点来看。

对,就以她前任的角度来审视。

学历是高的,工资也还可以,可到底不是a市本地人。家里或许可以给他扶持着买个房子,但应该还要过上很多年。

大抵他和她的前任一样,需要一个本地姑娘来扶持,可本地姑娘又看不上他。

这么一想,一千天没寻着个伴,倒也不无可能。

向悠突然有点儿心酸。

从前她觉得那么好那么宝贝的人,原来也是被别人嫌弃着的。

虽然她不该为自己的前任而心酸。

“怎么不说话了?”

孟鸥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看她的眉眼突然弯下去,好像很伤心的样子。

他没再谈过,她伤心什么呢。

“没什么。”向悠摇摇头,挤了个勉强的笑。

孟鸥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知道她藏了一堆话没说。

“你就没有想再问我的了?”

向悠的心里有点乱。

像是沸腾的水,“咕噜噜”直冒泡泡。

要说吗,不能说吗,为什么要说。

算了,说吧。

反正今晚他就回a市了,这次是一千天没见,下次说不定就是一万天了。

所以,也没什么好尴尬好怕的了。

“你真的打算一直留在a市吗?”

你真的不愿意回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