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抽丝剥茧,锁定真凶(第2/2页)

我就说嘛,既然唐三两和吕青在此,那么,他们身后的常三思也绝对脱不开干系。

那老梆子最攻心计,平日里遮遮掩掩的,似乎实力不算太高。

但我还记得,当初他刚来兴庆府那会的事迹……他拿手功夫,正是牵丝戏。”

这捕头身形矮胖,满面笑眯眯的,长得像弥勒似的,是兴庆府三大捕头之首,[滚地龙]陶方。

这个外号,一是形容他的身材,很是圆滚;

二就是说的他的拿手本事了。

陶方精擅一套[地斩刀],把一套江湖三流武学,练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十分难缠。

由于功法的原因,平日里恨不得走起路来,都是滚来滚去的。

性格也是极好,基本上不得罪人。

要不然,也不会成为捕头之首。

还有,他这名头,之所以被叫响,是指他遇到高手了,就连滚带爬,逃得飞快……

兴庆府知府都过了三任,他这个捕头还当得稳稳当当。

可想而知,这滚地功夫有多厉害。

“常三思有这么强?”

高岳眼神微厉,一丝杀机不经意间弥漫,让人心中发冷。

“我也不知他有多强……八年过去了,他基本上没在人前出过手。

只是,八年前,他曾经拦住一辆冲出城门的马车,救了一众流民。

当时双马奔腾,他一只手就拦住了。袖底飞针如雨,毙杀慌不择路的黑风山三位当家。

因此,被七色堂收罗麾下,直至如今……

此事发生之后,常三思[一臂挽双马,掌中藏剑,剑底飞针]的美名,还传扬过一阵子,此人深懂蹈晦之道,非易与之辈。

当然,若是高馆主亲自动手,自是手到擒来,杀之如屠鸡狗。”

“那还等什么?

事不宜迟,不管此事是否他所做下。擒下来问问,不就知道了。”

高岳冷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