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卖版权(第2/4页)
如今,别人还会多关注一下何晓雅,等过了一年两年呢。
是,作家出名了,基本上后续也不会太差,但这不代表他们就能一直有名下去。
何晓雅当然也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搬上荧幕,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不是说要跟大哥合作的吗?”谭彦之疑惑。
“用别的小说。”何晓雅道,“如果电视台买了版权去,还能拍好,这是最合适不过的。说是电视台买,其实也不算,就是有人跟电视台合作了,他们有关系,这才这么说的。有电视台牵线搭桥,电视剧后续售卖也不是问题。我总不能说不让那个人来,让我哥来吧,这不行的。”
这里面的水很深,不是一句两句话就能说得清楚。
电视剧还需要很多投入,成本很高。
何晓雅不可能去得罪那些人,那些人又不是把她所有小说版权都买了去,他们现在就是试试水,先买一本小说的版权。在这个期间,何晓雅和云言煜还是能继续合作。
而且,有了前面这一个小说版权的卖出,也算是双方相互成就。
在云言煜拍摄好电视剧要卖的时候,还能宣传阿雅的其他小说卖了版权,说有电视台也是要播放的。
“我不管那些弯弯绕绕,东西卖出去就可以。”何晓雅道,“我也没有对不起我哥。”
何晓雅不是商人,却也知道有些事情不是都能顺着他们自己所想的发展的。
在何晓雅的前世,有影视公司就是基本用一个演员组,拍的电视剧也基本都是一个系列的,前面那些电视剧都还播放得挺好的,可是等到后面有电视剧拍摄出来没有过审没有卖,公司就破产了。
就算是云言煜,何晓雅也不可能让她哥把所有的钱都砸在她的小说上。她是有超前段思想观念,也容易写出一些与众不同的故事,爆火率也高那么一点,但这不意味着她每一次都能成功。
“鸡蛋还是得放在两个篮子里,我哥也一样。”何晓雅道。
杜编辑的速度很快,她都顾不上吃饭就带着合同过来。她这些天都在跟人谈合同的事情,把合同里的每一项都说清楚,版权的年限是多久等相关问题都弄得清清楚楚。
这个时候,何晓雅跟谭彦之正在吃饭。
“吃饭了吗?”何晓雅道,“坐下来一起吃。”
“不吃了,你看看,看完之后,可以的话就签字。”杜编辑道,“我还得回去。那些人拿了合同之后,他们也得回去首都。说是出来这么久了,也该回去了。”
“这么着急?”何晓雅道。
“不着急不成,除了他们,还有别的人问你的小说版权。”杜编辑道,“在我们出版社出版的,我都还能说几句。不是我们出版社出版的,我也得先问问你,看看是不是要我帮你谈。”
杜编辑离何晓雅比较近,加之一些版权都还是在何晓雅的手里,别人也就觉得找杜编辑更加方便。
“可以谈。”何晓雅道,“他们想买,就可以谈。”
“你不是要跟你哥合作的吗?”杜编辑问,“还是你都卖出去?”
“哪里能有那么幸运,能把所有的影视版权都卖出去呀。”何晓雅觉得杜编辑真的是太过高看她了,“有的人就是凑凑热闹,不一定就是真的想买的。何况,我跟我哥合作,又不是非得要这些小说,也可以直接写剧本。在拍摄的时候,我还能把剧本整理成小说出版。”
何晓雅都想过了,她和她哥真的没有必要盯着小说。小说固然是好,但是要是有别的好本子,那也不错,人不能把自己的路给限制窄了。
“我还有别的笔名的小说。”何晓雅道,“成绩没有这么好,但也可以的。”
“……”杜编辑差点就忘记这一点,何晓雅曾经披着马甲写过一些十来万字的言情小说,那些言情小说还再版过,很多人都很喜欢。而阿雅这个笔名下的小说则是比较严肃一些的,也偏向普通民众生活的。
马甲写的言情小说,那真的就是天马行空,还有各种情感拉扯,有种游离于普通民众生活的感觉。
何晓雅一年写十万字的言情小说,她能来个三四本,而用阿雅笔名写的文章和严肃一点的小说,她一年产量就很少,一年有一本就不错了。
以至于何晓雅马甲写的小说篇数都比大号阿雅的多,别人又不知道这一点,别人知道了,他们也是觉得阿雅的名气大。何晓雅的马甲号就显得太过俗气了,俗不可耐。
这年头,谁不搞一两个马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