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以和为贵(第2/3页)
索菲亚的声音、声线等都很好,尤其是超凡的体质,更能把歌曲诠释出来。
仿佛百灵鸟在歌唱,仿佛空灵的山中濛濛细雨。
这在以前那两首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和喀秋莎中有了很好的体现,而现在……
When I was young
当我年少时
I'd listen to the radio
我喜欢听收音机
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
等待我最心爱的歌曲
……
钢琴上架着一个麦克风,美丽的女孩一边弹奏着,一边唱着这首非常经典的歌曲。
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是在她在贫民区体验生活回来的时候。
那天下午,她从淤泥坑中爬出来,和沈渔一起去吃饭,沈渔请她喝罗宋汤,注意到了她的疲惫。
她在污泥坑里面呆了整整一天。
为了一块钱就能出卖肉体的站街女,没有任何征兆伤害别人的小混混,毫无廉耻的一些人,小孩子也是未来的罪犯。
虽然说提前做了心理准备,但是却还是不由自主的被污染了,那里面的种种问题,让她有心无力。
“怎么,不高兴?”
吃完了饭,男人带着她来到了附近的包房里,阳光还没有消散,从窗户中洒落,男人坐在了钢琴前,弹着曲子。
“送你一首歌。”
沈导演的歌唱水平和乐器水平很一般,但是他弹奏的旋律很好。
“这是什么歌?”
“这首歌呀……是我本来为这个杀手不太冷准备的主题曲,可是后来想一想,这首歌更适合哥谭第一季。来总结发生的一切。”
“嗯。”
“对了,这首曲子,我送给你,希望你喜欢。”
一缕夕阳,照在了沈渔的身上,他开始弹奏曲子,然后开始唱了起来。
一曲终了,索菲亚心中某根弦被触动了。
昨日重现,昨日重现!
小时候的她,无忧无虑,在父母的关心下茁壮成长,那是如同蜜糖一样快乐的日子。
少女时候,她被测出了超凡体质,于是主动提出执掌长剑,为国家效力,那些训练和汗水虽然很艰苦,但是却是很好的回忆。
她今年二十五岁了,也是大姑娘了,身边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可是,他们留给她的快乐、温馨和照顾,却永远的留在心中。
她的家庭老师,她已经不年轻了吧,说不定头发已经全白了,那些小学中学的同学们,她们在哪里?
就连她,那个倔强却又高傲的小姑娘,也已经长大了。
她坐在了钢琴前,一边弹奏,一边唱着这首歌。
不知不觉,她也成年了,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有了爱人,有了求之不得却又无比甜蜜的回忆。
她的眸子落到了沈渔身上,想到的却是在美国那段时光。
他用三首歌打动了她,然后让她沉沦了进去。
音乐流淌在指下,昨日的一切,她都不后悔。
然后,她站起了身来,周围欢声雷动,而她来到了萧俪珠的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
对不起,萧姐姐,我错了,我今天只是控制不住我自己。
我真的不应该阻止你。
对不起,我输了,我就是那只金毛败犬,再见。
……
女孩流着泪,在萧俪珠面前鞠躬道歉。
这个小插曲,周围的人看到了,都点点头。
十三岁的小姑娘,喜欢上一个天才横溢的大哥哥,一颗心系在上面,大哥哥没有训斥她,而是很包容的和她相处,然后让她明白,两个人的不合适。
沈渔,他是一位君子。
不少人这样的想着,现在,女孩低头道歉了,这不是一段佳话吗?
就连冯老爷子等,也不由自主的低下了头。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而自己这些人干的什么事情?
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小插曲。
女孩鞠躬完就离开了,大家更关心的是,沈导演的这个曲子,到底叫做什么名字?怎么创作出来的。
真正经典的作品,不会因为语言等关系而不被欣赏,相反,大音希声的典故大家都知道,能够被所有人理解。
“这首歌,叫做昨日重现。”
沈渔在纸张上,写下了这首歌的英文和明文歌词,然后让大家传阅着。
“这首歌,是哥谭系列第一季的主题曲,希望大家喜欢。”
喜欢,怎么能不喜欢呢?
大公主的声音极好,而且这首歌也真的很好,这首曲子,在另一个世界里,是前三甲的超级炸弹!
而且它的旋律歌词等,悠扬动听,正好契合这个时代背景!
“第一季的主题曲?”
有个女歌星,眼巴巴的看着沈渔。
一首好歌多么难得,她当然知道,她是识货的人,恨不得直接直接去唱,却也知道没有这种可能,沈导演很明显是为了这个俄罗斯小女孩铺路,让她青云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