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被判无期徒刑(第8/9页)

法官干脆道:“我认为,被告林巍具备能够以一敌多的说法事实成立。”

律师这才继续讲述着说辞。

双方针对事实的攻防让人不由大呼过瘾,林巍一方自始至终咬定一切都是检方编造的证据和事实,而杨东初则用自己掌握的一切证据咬定林巍当晚根本就不是遇到了崔斗日,而是故意制造了不在场证明而杀害了张夷帅的手下,是在处理黑帮争斗遗留的历史问题。

杨东初还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指控林巍要对张夷帅的失踪案负责,并坚持认为林巍参与了加里峰洞的黑帮斗争,犯下了累累血案。

杨东初拿出许多份口供笔录,甚至还叫出了多个证人。

有的是加里峰洞的小商贩,满脸畏惧的低着头说见过林巍在一大堆人簇拥下招摇过市。

也有的是曾经在张夷帅手下的混混,指认林巍曾和张夷帅发生冲突,道上的人都知道张夷帅是被林巍弄了。

诸如此类,光是双方举证,拉证人的时间就足足三个多小时。

检方和律师分毫不让的对立着攻伐,尹昌南作为证人也不仅仅在枪击案上予以人证。

在许多诸如尹炫优等人无法出庭的背景下,他要负责对检方提出的百分之八十的指控作为人证给林巍的证词提供证据。

法官都有点累了,揉着眉心试图放松一会,终于等到证据都拿完,在林巍的律师要求检方提供现在仍在调查中的尹炫优等人出庭作证之后,才终于开始憋不住了,直接反驳了律师的请求。

法官做出一副公正的模样,但事实上,却依旧十分独断的下达了结论:“由于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当晚林巍真实行踪,且针对现场也没有提供可靠的证据证明事件的发生。

而检方提供的证据,包括林巍本人在案发现场遗留的指纹、枪械上的指纹……”

在一段昂长的结束语中,法官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关于十一月……枪杀案,嫌疑人林巍犯罪事实成立,犯罪证据充足,检方控诉的蓄意谋杀与非法持枪罪成立……”

“我们要求再审!”律师怒道:“双方证词与证据有明显冲突,怎么能直接判处罪行成立呢!?”

“请不要干扰法官判断!”一位法官呵斥着,但担任审判长的大法官却只是面无表情的做出了结论:“同时,因证据不足,驳回检方指控的组织暴力……等罪名。”

在韩国是没有陪审团制度的,但公开审理的庭审可以旁听。

这些旁听的人此刻响起一些议论声——不少人都认为,法院的判决似乎突然有些加速,有些草率。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林巍犯持枪杀人罪,非法持枪罪,因罪行严重,手段残忍,数罪并罚,最终决定,判处无期徒刑……”

所有人都看得清楚,林巍仿佛在那一瞬间木然当场,而牟贤敏更是在这一瞬间泣不成声,律师大声辩驳质疑着法官的行为,而法官却只是在宣判了结果后,表情淡漠的转身离开。

他能怎么办呢?

他也没得选。

反正对方申请了再审,他能做的,也只有到时候再说。

以审判长多年的经验可以判断,这种案子,基本上不能看一审怎么判,而是得看,一审之后的形势怎么变。

反正证据是检方给的,也算充足,被告林巍也没拿出确切的,能够证明被崔斗日袭击,被韩强植严刑逼供或捏造证据的证据来,能提供的只有人证和几个交通监控录像……

但只有他自己清楚这件案子完全可以先休庭再说的,起码可以给被告方一个补充证据的时间,并且让检方交出尹炫优等人出庭作证……

等到法警推着林巍离开的时候,林巍看了一眼牟贤敏,对方正在擦着眼泪,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可在他离开时,牟贤敏还是哽咽着高声道:“我们会申请再审,不要怕!你不会出事的!”

“我是被冤枉的……”林巍还配合的大声说着,可警务人员不给他机会,匆匆让他离开了法庭。

律师一个个黑着脸立刻跟了上去,跟林巍保证一定能成功申请再审,百分之百不会让他被维持原判,而林巍却在回到房间之后,便恢复了淡定的表情。

他想和尹昌南再多说几句,可杨东初却及时出现,拿着调查令,带着检察官直接在法院就将尹昌南带走调查。

临走前,杨东初还不忘对着林巍露出一个微笑:“再见。”

尹昌南只是重重的对着林巍点了点头,什么话都没说。

林巍看着他离开,垂下眼帘,心中,却在冷笑着。

笑。

看看再审的时候,你还笑不笑的出来!

律师还在喋喋不休着,林巍却无心再听,他扭头看向窗外,淡淡道:“回医院吧,我身体不舒服,脑袋很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