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五十八章 鼓励大家保障利益(第3/3页)
所以这次正兴大队制定出来的《村规民约》,完全摒弃了那些套话,虚话。
直接就来个开门见山:
敬告各位社员:
为了让我们大家的生活更加美好,为了更好的约束我们骨子里的一些不良欲望。
本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基本理念,现经全体社员共同讨论,特制定村规如下……
1,社员利益至上。
每个生产队的社员代表,至少需要保持在9名以上,由他们代表本生产小队,对大队部所有事物进行日常监督。
社员代表有权对大队干部提出质询,大队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拖延。
2,财务公开。
村集体收支账,必须做到每月一公示。受公示栏的篇幅所限,只开列收支大项。
具体详细账目,每个生产队的社员代表们,有权随时查阅。
如村集体不能做到每月一公示,第一次给与大队长警告、扣除当月绩效奖金,并责令3日内补齐告示内容。
第二次,大队长留职待查,扣除当年所有奖金。
此等失误不可超过三次,否则将会被认定大队长不作为,全体社员有权罢免其职务。
3,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大队部、生产小队每个月的办公支出不得超标,不允许未经超过80%社员同意,擅自修建楼堂管所。
生产队社员家,婚丧嫁娶不允许大摆酒席,更不可以收受超过当地工资5%比例的礼金。
否则该社员,将会受到加倍扣除分红金、正常工资的惩处……
4,提倡文明礼貌,遵守公序良俗。
全体生产队干部、社员,如有做出任何违反公序良俗,但不构成违法的行为,将交由“正兴大队道德规范评审委员会”进行讨论。
并作出具体的惩罚措施,具体实施细则另见“道德约束规范大纲”。
其惩罚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在公告栏公开展示犯错人姓名,其所犯的错误简介;召开村民大会,让犯错人上台承认错误,并做出检讨和保证;严重者,开除集体单位职务,不得享受集体企业年终分红等福利。
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等等……
正兴大队的《村规民约》还有很多很多条,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但不管它千条万条,其实核心理念,就是尽力在引导干部和广大社员们的日常行为。
尤其是在限制大队干部们的权力方面,规则实施的才制定的,那才叫一个细啊!
不仅规定很细,而且违反规定之后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都是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几条村规民约,最终被正兴大队全体干部和社员们都接受了:一看这些条约,根本就不像别人家的村民条约这个严禁禁止、那样严厉不允许。
那么多条条框框,基本上全是针对社员们的。
而正兴大队制定出来的这些规则,则完全不一样:大多数条条款款,基本上是在约束大队、生产小队队长们权力,而尽量保障大多数社员们的权益。
因为只有大队部和生产队,他们做到了没有私心杂念,各项工作才能做的更好。
社员们也会更服气,才更愿意接受大队长和生产小队长的日常管理。
所以说这事儿,社员们肯定开心啊!
而至于说社员们遇到婚丧嫁娶的时候,不允许任何人大操大办,其实大家伙儿心里,对此还是非常支持的。
这一规定,还有很详细的附加条件:谁要想大操大办?可以。
但就是不允许他收重礼。
因为按照礼金标准,不得超过村集体开班的企业月工资的5%。
这样一来,要想大办宴席的主人家,他收到的礼金,一般来说不会超过1块5毛钱。
如果他非要打肿脸充胖子,要大操大办,要来个九大碗什么的……那就让他只管去办好了。
看看能不能赔死他!
而主家大操大办要想不赔钱,那就只能提高礼金标准了。
也可以……只要不怕村集体没收他的年底分红,那他就只管放开手脚去干。
最终看他会不会哭晕在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