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章 人性(第2/2页)
道理很简单,无非就是同工不同酬而已。
相比当郑国元在泉林厂和优民厂合作不同,现在的合作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当时郑国元的合作是作为产品代工合作,而现在司特和新优民厂的合作等于是新优民厂对司特方面的劳务输出性质的合作,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前者只是进行产品代工,除去在生产环节由泉林厂派驻的人员进行品控,同时把控原料采购和整体销售环节外,优民厂在管理上还是有一定的自主性的。
但后者不一样,现在的劳务输出方式等于直接把自己的员工派驻在了对方的企业中,和对方的职工干一样的活。可问题就在于在干一样活的情况下,所获得的报酬是完全不同的。
就像现在新优民的职工在司特工作,按照司特的职工收入和福利相比,他们的收入却是由新优民厂来决定的。
江大海在根据人员的数量和工作岗位和司特方面折算劳务工时,按照工时获得劳务报酬,这部分劳务报酬直接由司特公司和新优民厂结算,打入公账。
司特方面的劳务报酬是以司特人员的岗位来制定的,这点并没有克扣。但新优民厂是绝对不可能把这些劳务费用全部给派遣的劳务职工们,如果这样的话新优民厂和江大海本人算什么呢?
虽然目前新优民厂自己的生产已经停工了,但设备的维护和日常开销总得继续支出吧?再加上江大海等留守厂子的干部们,他们的日常工资福利也总得保证吧?这些钱又从哪里来?在目前新优民厂实际已经停产的情况下,已经没有自己造血功能了,这些钱的来源不就是从整体劳务费用里支出么?
此外,还有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医疗费报销等等,这都是钱啊!江大海再有本事又不是神仙,哪里变得出这么多钱来?自然也都是从劳务费用里进行支出。
再加上司特的薪金标准和新优民厂原本的薪金标准是完全不同的。司特是合资企业,新优民厂是国有企业,合资企业的薪金标准自主比较灵活,也不需要进行目前规定的工资级别来计算。
打个比方,司特普通岗位的熟练工人每月收入在150元左右,可同样岗位在新优民厂的收入最多也就50元左右,哪怕加上奖金福利也相差甚远。
这样下来,劳务费用的结算就有了空间,打个比方,江大海同司特的劳务结算是按150元收入结算,但实际给员工发放工资福利却是按原来的标准结算。
其中厂子就直接拿走了个人大半的劳务收入,这些收入作为厂子日常支出、退休工资、医药费报销甚至江大海等人自己的工资放发使用。
这个模式在江大海看来毫无问题,不仅解决了企业内部的困难,还能有一些结余。可对于职工个人来说就不怎么样了。
要知道司特和新优民厂的合作同之前泉林厂和优民厂合作的模式有本质上的不同,现在新优民厂的职工可是全部在司特上班的,平日里劳动管理和工作分配也是按照司特的人员来执行的,大家干的也是同样的活。
大家既然做一样的工作,付出相等的劳动,可最终到手的报酬却远远不如司特的员工。这种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会在这些人心中造成强烈不满,当这种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爆发出来。
对于这样的情况宋援朝早就想到了,也是乐于看见的结果。而现在,情况也在他预料中的方向发展。
“江大海那边是什么情况?”宋援朝问了一句。
“他?他明年就退休了,现在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您觉得呢?”郑国元回答道。
“这倒也是,我这位老领导接任厂子就是来救火的,他现在最看重的就是安安稳稳退下去,如果能临退休解决一下级别问题就更好了。这样吧老郑,这个事也用不着急,等过几个月再说,看看我这位老领导的反应,说不定到时候他会自己找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