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年少无知的季二少不知人心险恶, 看到他哥进来还很高兴。
他麻溜地从地上站了起来,然后像拎鸡拎鸭一样提着被绑起来,不甘地扑腾着翅膀的大雁对季秀才道:“大哥,你看这只大雁。”
“《科举修仙》话本里说, 缔结灵兽契约最简单的方式, 便是将自己的血滴入灵兽的灵台,也就是额头的地方。而指尖直通心脏, 所以指尖血效果最好, 我刚刚正想试试呢,可是咬破指尖一听就好痛。”
“大哥你说我能不能用鼻血啊?”
因为季二少前些日子偷喝了季老爷的补品,留了好多鼻血, 所以他才有此一问。觉得流鼻血顶多就是晕晕的,不疼。
季秀才:“……”
因为江州和柳州相隔不远, 一日便可抵达,所以柳州小报总是很快就流传到江州。作为江州年轻读书人里的佼佼者,他同样看过《科举修仙》话本。
但用鼻血和大雁签订契约?
闻所未闻!
是以季秀才深吸一口气,沉声问道:“那你既然要试,怎么不选厨房的鸡鸭,而是选了我用来做聘礼的大雁?”
他在‘聘礼’二字上加了重音。
但季二少没听出来, 反而理直气壮地道:“鸡鸭不会飞啊,而大雁会飞。大哥, 试验成功的话我要骑着它上天的,当然是大雁最好。”
“我特意挑了最好看的这只。”
说完季二少还一手抓着一边翅膀, 将自己精心挑选的大雁展示给哥哥看, “你看, 它可精神了,我一眼就相中了!”
季秀才沉着脸, 气得半响没说话。
而这时,季老爷等人已经过来了,季老爷听完小儿子的话后顿时心头火起,抄起鸡毛掸子就往小儿子的方向冲去。
“不像话!”
“竟敢霍霍你大哥的聘礼。”
“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季二少手一松,大雁便掉到了地上,整个人也开始在屋内抱头鼠窜,“哎呦,疼疼疼,爹你别打了别打了。”
“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爹……”
季秀才冷哼一声,弯腰将没什么精神的大雁捡起来递给管事,吩咐他好生照料,然后也慢条斯理地撸起袖子,准备好好地教训一下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至于后一步赶来的季母,同样脸色铁青。
“反了天了。”
“竟然连你大哥的聘礼也敢动!”
……
而类似的场景,别的地方也有。
刘昌淼在看到话本里的陈六使出御剑术的时候,顿时眼睛一亮。
他喊来自己的小厮。
“快,我的剑呢?”
“把我的‘云霄剑’、‘奔雷剑’、还有‘重云剑’统统拿出来。我也要学御剑术,我也要御剑飞行,傅先生在话本里说剑修是最厉害的!”
同样看过了《科举修仙》的小厮飞快点头,从八宝架上取下了之前买《重生之藏宝图》这篇话本附赠的‘重云剑’,以及另外购买的‘云霄剑’及‘奔雷剑’。
“少爷,您要哪一柄?”
刘昌淼沉吟片刻,“我都试一试。”
说着他便让小厮将剑捧在自己的面前,然后他三根手指并拢,只余食指和中指竖起,然后念口诀:“人剑合一,二气同元,以气御剑……’
“疾!”
“咦,怎么没用呢,疾!”
“疾——”
……
游东礼对灵兽不感兴趣。
他反倒好奇起话本里描写的风景,感叹道:“云从手中过,星辰在眼前。这是何等壮阔的一幕啊,也就跟我去年登上泰山的感受差不多了吧。”
这样一想,他顿时又想出门了。
……
唐家
因为唐员外是开元书坊幕后东家的缘故,所以他比其他人更早拿到了《科举修仙》这篇话本的新章节。
然后父子俩便一起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唐一善忽然好奇问道:“爹,科举真的有这么好吗?他们为什么都想科举,考了秀才还不够,还要考举人和进士?”
唐员外看着主动表达出自己想法的儿子,心中一片柔软,他详细解释道:“话本里的科举能让人延年益寿,甚至得道成仙,所以他们想的不是科举,而是成仙。”
“至于我们柳州城,甚至是天下的读书人为什么会参加科举,则是希望能做官,做官不但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还能为百姓做事。你不是很喜欢话本里的那位‘包大人’吗?他便是通过科举,才能成为一地父母的。”
唐一善若有所思。
……
傅文钰并不知道自己的话本让某个小少年遭受了混合三打,也不知道刘昌淼打算找他问一问世界上是否真的有剑修,更不知道唐一善的心中已埋下了科举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