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他不是神!

卡伦拿起勺子,舀出一勺炼乳加入咖啡中,随后倒入了些牛奶撒上了撮糖粉,最后,用勺子开始搅拌。

其实,原本他是想做个图案的,但又觉得自己做出来肯定不会好看,倒不如直接搅拌混匀告诉自己这才叫真的纯粹。

托盘上除了这杯奶咖,还有一个茶杯,茶杯里放好了茶叶;

一碟葡萄干、一碟方糖、一碟果脯;

右手端起托盘,左手则拿起一个刚灌满的热水瓶,卡伦走上了三楼。

恰好此时,三楼挂钟开始敲响。

当卡伦走到爷爷的书房门口,正准备放下热水瓶时,原本趴在窗台下的金毛起身过来,撑起身子,用爪子压下门把手,门向外打开。

门往外拉的同时,它爪子依旧搭在把手上,两个支撑着身子的后腿不停地往后蹬跳着。

最后,当门大开时,金毛撒开爪子,身体失去平衡,向后栽倒,翻了一个滚。

“呵呵呵。”

卡伦被逗笑了,在挂钟最后一声敲响时,走入了爷爷的书房。

金毛马上爬起来,也跟着进入书房,用后脚勾了一下书房门。

“咔嚓。”

门被带上了。

正当金毛准备露出可爱的笑容向主人摇尾巴时,却看见已经在书桌后坐下的卡伦双手很自然地放在正躺在书桌上的普洱身上。

普洱就安静地躺在那儿,任凭卡伦将自己当作暖手宝,同时还带着些许不屑地瞥了一眼坐在地上的金毛。

金毛甩了甩脑袋,走到书桌脚下,靠着书桌躺了下来。

捂完手后,卡伦翻开了狄斯放在书桌上的这本黑色硬皮的书。

书名也是《秩序之光》,但刊印时间应该比狄斯送给自己的那本要早很多。

书里有夹着信,而且不止一封。

卡伦翻开第一封的位置,恰好这一卷的书中内容是描述秩序之神在成神之前的故事,只不过这里倒是出现过光明之神的描述,但没有说是光明之神唤醒的秩序之神,而是指的是双方曾一同联手镇压过一尊邪神。

不过,这已经比自己那一刊要好很多了,自己那一刊里,光明之神根本就不存在戏份。

打开狄斯夹在这里的一封信,字体很严谨,是狄斯的风格。

这信应该是最近才写的,不是以前的“读书心得”,应该是专门为自己写的。

信中内容:

“在我年轻时,曾认为秩序是一条无法逾越的分割线,它将这个世界分出了黑白,将神的世界以及人的世界完成了隔离。

神的事,交给神去做,人的事,则交给人去做。

秩序,则是神与人之间的界限。

有了它后,

神就不能再粗暴地干涉人,人也就不用再诚惶诚恐地畏惧神。

神可以继续高高在上,人则能够抬起头,去欣赏神。

秩序之神就诞生于上个纪元,那个诸神争相现身的时代。

神与神在斗,

崇拜神的人之间也在相互厮杀,

以神为名义的战争,凌驾于国家与民族,成为了无法否定的必然因素,因为神,不允许自己被亵渎。

而秩序之神,

是唯一一个会选择自我惩戒的神;

他将自己犯了错的女儿投入凶兽之口,任其嚼碎,以这样一种方式,点亮了秩序之光。

或许,

这就是秩序之神的魅力所在,在那个神高高在上的时代,他身为神,却给神定下了规矩!

也是我信奉他,信奉秩序的原因所在。

在秩序之光的照耀下,

卑微的人类,第一次有机会,在神的面前,挺起胸膛。

神,

对于秩序之神而言,应该是一种实力的象征,而非身份的象征。

但渐渐的,

我发现我自己错了。”

……

“根据《秩序条例》,你被指控有叛教、背离秩序侮辱信仰等罪,现在我正式宣布对你提出质询;

狄斯,

你是否承认上述指控,是否承认你所犯下的过错!”

狄斯就站在教堂台阶上,看着前方的拉斯玛。

在拉斯玛的身体两侧,飘浮着两本书,一本是《秩序条例》,另一本,则是《秩序之光》。

秩序神教不是一个国家,但宗教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衍生出世俗和高端;

神殿的存在,就是真正的高端,神殿长老们掌握了秩序神教真正的隐秘,同时也拥有对秩序之神意志的传递和解释权。

身为大祭祀的拉斯玛,则是秩序神教世俗巅峰之一的存在,在教会运转的这套体系中,拥有名义上的最高决策权。

但在神殿长老面前,他只是一个在父母外出工作时留在家里帮忙照看弟弟妹妹的大孩子。

所以,包括秩序神教在内很多大教会的运行体制,就是真教合一;前者掌握一切,后者掌握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