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4更)(第7/8页)
这是预估模型。
风华娱乐知道《霍元甲》最终投资肯定不值这个,风华娱乐也不愿意惹上帮派势力。
加上风华娱乐也觉得《霍元甲》在多方势力打压下,如果只能在内陆上映的话,这个票房最终不会超过10亿,所以对顾宁安提出来的要求,风华娱乐都答应了。
风华娱乐还是不敢拍,最终江大少就说要买了林少底下的子公司来拍。
林少最终思考半天,还是拒绝将《霍元甲》全卖了。
所以最终三方资本坐下来商量,由江大少直接投资3000万进来,占比2成,风华娱乐自己投资1000万进来,然后同顾宁安的寰宇娱乐一起合拍《霍元甲》。
83年6月-9月前,叶欢就在香港拍摄《霍元甲》,等到开学的时候她回去参加了几个考试,最后才回来将剩下的部分拍了。
《霍元甲》全部戏份是在83年年底全部拍完的。
等《霍元甲》全部拍完后,风华娱乐的人都认为这部剧要砸的。
林少的秘书还忧心忡忡道:“少爷,这个《霍元甲》得罪了这么多帮派势力,我们这个上映排片怕是要受影响。”
林少揉着太阳穴,才道:“所以《霍元甲》只会在大陆上映,不会在香港上映的。”
秘书愁啊,愁的发苦:“如今我们得罪了帮派势力,又明星得罪了明昭电影娱乐公司,他们现在拍了跟我们同类型的剧《功夫大侠》,这下,我们要成为整个香港的笑话了。”
“尤其是到时候,两个电影的票房差距太大的话,这就是要彻底沦为笑话了。”秘书道。
林少说:“我们公司不是还拍了两部剧吗?到时候还比不过明昭电影吗?”
秘书心底没底,明昭电影多牛啊,全香港最牛的经纪人林经纪人就在明昭娱乐,这次《功夫大侠》就是明昭娱乐的的剧,他们要是两部剧加上一部《霍元甲》都打不过对方的话,那风华娱乐的笑话怕是要写满整个香港娱乐小报了。
不过即便如此,风华娱乐和江大少投资《霍元甲》这个明显火不了的剧,还是被香港娱乐小报嘲笑个底朝天了。
当然,同一年还被笑话的还有国际大牌Dior公司也被群嘲了,作为全球顶级的大牌,这一年居然选择了明显得罪了人的叶欢作为品牌方的新品代言人。
要知道,《霍元甲》注定是在香港上映不了的,结果Dior方的负责人却选择了叶欢代言产品,这可不就是判断失误吗?
叶欢就是在这样一种群嘲中,年底拍完Dior新品代言广告后,她又倒回去拍了临城的广告代言。
外加南市的城市代言人代言广告。
这次男人去了南市后提了几个理念,一个是在全市弄‘中草药产业园种植基地’,旅游文化业,另外将南城的兰花和茶叶等扩大到南市。
于是,叶欢去南市拍代言广告时,一共拍了四个广告。
可现在叶欢在上大学,她没有作品出来,刚拍的《霍元甲》又被诸多势力打压。
就在众人都以为今年找叶欢代言的Dior和南市城市代言,这次都要栽时,到84年春节档的时候,众人又一次惊呆了。
84年春节档的时候,叶欢演的《武则天》再一次以黑马之资,彻底红透国内外和港澳台的大江南北。
这一次叶欢的收视率一直霸屏在国内和港台榜首的位置,直接将首都电影制片厂的《昭君出塞》彻底按在地上摩擦了。
而被叶欢代言的Dior,临城的罐头,外加南市的花,茶叶和南市今年所有虫草,人参灵芝等全部被一抢而空了。
甚至以前寂寂无名的南市,都因为《武则天》继南城后成为第二大出名城市,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人去南市投资旅游,带动新一轮的经济飞速发展。
众人都呆了。
顾烨霖烨也因此在市委一战成名,成了整个南市最受欢迎的市长又暂且不提。
……
《武则天》和《昭君出塞》都是首都电影制片厂投资的两部宫廷剧,首都电影制片厂是拨款了几千万拍摄的《昭君出塞》。
而《武则天》因为关导一夜孤行,非要用外边的演员,因为不符合规定,所以领导直接放弃了《武则天》,最后只投资了100万,谁知道最后打脸打的这么狠。
当初谁都没想过《武则天》能卖超过10亿的收费的。
谁知道最后的结果却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
《武则天》一共是50集,因为中央台直接参加了投资的,所以分股份,并没买首播权。
首播全被南省电视台买去了,每集是以120万买的,50集就卖了6000万。
再加上全国别的电视台买重播权也差不多卖了将近1400多万,总共就有两个多亿了。
当时因为叶欢《上海滩》和好莱坞《魔戒1.精灵》的爆红,所以这次《武则天》的首播权还在港台也卖出去了,这边还卖了将近2个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