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3更)(第2/2页)
领导也不相信《武则天》没钱能拍摄,他就允许了关导的申请,并且还拨了100万给《武则天》,让关导主动回去找领导服软。
所以这才有何导给叶欢打的这个电话。
何导想了想,说:“应该还差好几千万吧,领导都认为我们拍不了,偏偏关导不愿意回去认错,你问下乐购电器商场愿不愿意来投资,要是愿意的话你也可以直接来谈分成约。”
叶欢:呃……
顾宁安就在妈妈边上,他就看着妈妈,问:“妈妈,你有多喜欢拍这个电视剧?”
叶欢举起两只手,数了8个手指头,“大大概8分。”
顾宁安抱了抱妈妈的手臂,道:“好,那妈妈,我们去一趟首都。”
*
80年12月的时候,就在《武则天》剧组陷入一片危机中时,突然天降大款直接投了5000万经费进来,对方只有一个的要求,就是要将叶欢的片酬换成分红约。
顾宁安5000万投入进去,占有《武则天》一半的股份。
同时,当未来《武则天》拍摄完成后,以后不管卖到国内各大电视台,还是卖到港澳台或者是国外所有国家,叶欢要分总收益的1%,如果未来《武则天》总价能卖到1亿以上,则要分多出部分20%,如果多出3亿以上,则多出部分则要分30%。
几人就坐在关导办公室里,听到顾宁安递出来的合约,关导最后想了想,道:“如果到时候卖不到5000万,我们不赔偿。”
顾宁安点头,“当然。”
要真能卖出5000万到1亿,叶欢片酬也就50万到90多万,虽然也多,但是也不是不能接受。
至于说价格能卖到1亿以上,3亿以上,关导根本没想过,什么电视剧能卖到1亿以上,那得是什么大爆剧才行?
所以关导最后签了这个合同。
谈合约的时候,叶欢不在现场,所以最后她签合约的时候,她只知道她签了个分成约,大概是10%的片酬,最终能拿的片酬是50万左右,她已经很满意了。
这总比每天拿3块钱的工资拍电视剧好多了,只是她也不知道,儿子去谈合约的时候,还定了个超过1亿和超过3亿,多余部分还能拿20%和30%的额外分红。
就是说,假如最终《武则天》卖到了3个亿的总金额的话,她一共能拿到的钱是1个亿的10%,是100万片酬。
1亿到3亿区间20%的分红,0.4亿的分红就是4000万。
如果超出3个亿部分则还有,就是只要能到3个亿的总额,她一共能拿片酬加分红是4000多万。
加上顾宁安投资5000万的话,占一半的股份就是1.5个亿的分成,就算抛除各种成本的话,也是1亿多。
关导当然不觉得《武则天》能卖超过3亿的价格,所以就痛痛快快将合同签了又暂且不提。
只是最后的结果,就连关导和首都电影制片厂领导都没想过,《武则天》能红成那个样子,要是早知道的话,首都电影制片厂领导就是将自己敲晕,他都不会同意私营资本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