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下本书(第2/4页)
他有给两个孩子带一些玩具,其实也就是漂亮的石头,小木棍什么的,不过两个孩子把石头往上扔再接住,都能玩许久。
不过这样也很无聊,或许他可以去买一副棋,教他们下五子棋。
黎青执往砚台里加水,开始磨墨,写接下来的剧情。
跟朱寻淼说话到底花了不少时间,黎青执这日上午只写了八百字,但他的字……他瞧着比之之前,已经好了许多。
眼瞅着吃饭的时间到了,黎青执带着两个孩子直奔厨房。
朱家的管事吃猪肉居多,今天吃的就是红烧肉,约莫两指宽的肉一人一块,此外,还有大头菜油渣汤,以及咸菜煮葫芦。
就是葫芦娃的那种葫芦,崇城县的百姓几乎都会种。葫芦嫩的时候可以吃,等老了还能做成葫芦瓢或者装酒装水的容器。
那红烧肉闻着就香,黎青执打算将之带回家给金小叶刘老根吃,晚上那份荤菜,他倒是可以和两个孩子分吃。
只是黎青执刚坐下,厨子又给他端上来一碗红烧鸡块。
“这是?”黎青执有些惊讶。
厨子道:“黎先生,这是少爷吩咐的,说是以后他们的菜分出一些给你补身体。”
朱寻淼和黎青执聊过之后就去了厨房,让厨子每次给他们做荤菜的时候多做点,分一些给黎青执。
这鸡肉就是厨子多做之后分出来的。
朱寻淼真是个好人!
黎青执把大半的鸡肉装起,这才开始吃饭。
那红烧肉就是酱油炖的肉,味道一般,但这鸡肉是厨子做给朱家人吃的,放了糖闻着就香。
金小叶多半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鸡肉。
“爹,这鸡肉真好吃!”黎大毛黎二毛就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鸡肉,一脸惊喜。
“好吃就多吃点。”黎青执一边说一边吃,又吃了四碗饭,然后用获得的能量来调整自己的身体,让自己的手臂更加有力。
同一时间,朱寻淼的两个同窗来到朱家,拜访朱前。
两人言语间对朱前极为推崇,说了许多夸赞朱前的话,还表示他们会好好读书,定要像朱前一般,做出一番成就来。
朱前……朱前没怎么听懂他们的话。
这两人说话文绉绉的,还引用了一些典故,他听的云里雾里。
幸好黎青执写的书不这样!
不过即便如此,朱前还是热情地招待了他们。
但他没将黎青执介绍给这两人。
朱寻淼得知黎青执想考科举之后,特地叮嘱过朱前,让朱前不要跟人说黎青执的事情。
黎青执帮他父亲写书的事情就算被人知道了,也不会影响黎青执参加科举,但若是有人以此攻讦黎青执,说黎青执写文章谄媚商人……这到底不是什么好事。
朱前跟朱寻淼的同窗聊天总觉得不自在,也就没有多聊。
得知徐启飞已经将他这书前面的内容誊抄了一遍……吃过饭,朱前就带着那誊抄好的书,去见了自己的一个好友。
朱前有钱之后,希望所有人都知道他有钱,因而喜欢穿华服,喜欢佩戴昂贵的饰品。
他从不吝啬于展露自身的财力。
这让一些读书人看不起他,觉得他满身铜臭味。
但在崇城县,还是有跟他志同道合的人的!
他的好友丁喜,就是其中之一。
丁喜的父亲是个行脚商,带着货物到处做生意的那种。
他娶了丁喜的母亲,生了孩子,却又在外面有了相好的女人,对丁喜母子也就非常不好,一年给不了几两银子。
普通农民家里有地,一年若能有几两银子的外快,可以过得很好,但住在城里的人要买米买菜买柴火,再加上其他开销……那么点银子根本不够花。
丁喜的母亲只能靠帮人织布挣钱。
在崇城县,有些有钱的人,会买几台织布机放在家里,请人来家中织布,丁母做的就是这个。
然而即便丁母能挣钱,丁家的日子依然艰难,一开始是因为丁母送了丁喜去学堂,后来么……
丁母病了,偏丁喜还长得格外壮实,格外能吃。
为了填饱肚子,年仅十四但个头已经跟成人一样的丁喜开始在码头扛货挣钱,又因为他长得壮实,被人挑走当了镖师。
有一回他救了一个商人,得了一笔感谢费,就用那钱当本钱成立了一个镖行,还顺便做点生意。
二十年过去,丁喜如今的身家比不上朱前,但也极为有钱,手下镖行里还有很多膘肥体壮的镖师。
见到朱前,比朱前高了一个头的丁喜几步上前就拍了一下朱前的肩膀:“老朱,你怎么有空来找我?”
朱前要不是肉厚,肯定会被拍疼,他皱眉道:“老丁,你别老动手动脚,你自己的手劲你不知道?”
“我根本没用力,是你这身子太弱了!”丁喜摸了一把自己留长的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