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第4/4页)
成瑶如今仍旧不明白借条怎么没了,她似乎是没有错的,然而仔细想来,这确实是自己的疏忽,如果她能在离开座位时就把案子的材料锁起来,就不会出现这种事了。其余同事都丢在桌上显然并不是脱罪的理由,毕竟大家都做的事,未必就正确。做律师这一行,再谨慎再细致都不为过。
虽然很惨痛,但这也是实践给成瑶上的又一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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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开庭,吴婕自然对此不能接受,几乎用市井大妈所掌握的最粗俗的语言把成瑶骂了个遍,成瑶对此,除了认真道歉外,一概不反驳。
“事情就是这样,很抱歉弄丢了证据原件。”成瑶的态度十分诚恳,“吴阿姨,请您先别发火。首先,即便没有原件,我也会争取这十万,而且一旦这个官司因为我弄丢了借条,这十万块没能获得支持,那我个人赔偿您这十万,绝对不会让您因为我个人的原因而有任何损失。这是我草拟好的承诺函,我已经签字了,请您过目。”
“我真是没见过你这种律师,聪明面孔笨肚肠,长得好看不中用,都是什么玩意儿,毛没长齐就出来骗钱了,做律师可真是门槛低!别说专业能力,竟然连我给你的借条这么重要的证据都弄丢了,脑子里面是糊了屎?”
吴婕非常生气,态度也十足恶劣:“你都把证据丢了,还指望那死老东西承认这笔借款?还‘我也会争取这十万’,你用什么争取?用你糊了屎的脑子吗?”
吴婕还有些骂骂咧咧的,但成瑶的承诺书总算安抚住了她的情绪,在成瑶的保证和不断道歉下,她总算收拾好了情绪,和成瑶一起上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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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瑶压抑着情绪,虽然借条丢了,但她并不准备轻易放弃。
主审法官宣布了庭审纪律,并确认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身份,告知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权利、庭审组成人员,并询问是否有申请回避的情形后,就正式开始了庭审。为了查明真相,确认事实,原告宣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后,便是举证和质证环节。
“吴婕代理人主张婚前十万元的借款,相关借条的复印件已提交对方当事人,请问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是否对此事实有异议?”
在成瑶的关照下,吴婕保持了情绪的稳定,两人都没有流露出借条原件灭失的表现,成瑶更是镇定自若。
胜负在此一搏了!
“没有,我方承认该笔借款,无异议。”
仿佛冥冥之中听到了成瑶的祈祷,吴婕丈夫的代理律师,在不知情借条原件已经灭失的情况下,对应诉时成瑶提供的借条复印件,进行了认可!
至此,成瑶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法官开始进行质证流程:“请被告吴婕方出示借条原件。”
历来应诉时,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则在庭审中向法官出具,由法官与复印件核对是否无误即可。
成瑶站起来:“对不起法官,我们的原件灭失了。”
而几乎是同时,一如成瑶所料,吴婕丈夫和他的代理律师低头商议了起来。
没多久,吴婕的丈夫便站了起来,改了口:“法官,我想澄清一下,我不承认这笔借款,实际这笔借款根本不存在,这借条是吴婕婚前说想要个恩爱保证金,强行让我签字的,实际根本没有这笔债务。”
任何律师,一旦知晓了对方当事人证据原件灭失,恐怕第一反应便是让自己的当事人否认该证据的真实性,毕竟原件没了,死无对证,复印件的证据效力,一向比原件差得远了,完全可以说是伪造的。
吴婕丈夫的律师果然也是这样做的。
成瑶不紧不慢地出示了吴婕的转账记录:“这是我当事人借出十万的证据,完全可以证明该笔债务真实存在。”
吴婕丈夫的律师自然反驳:“这笔钱是吴婕对我当事人借款的归还,而非她出借。”
成瑶也并不让步:“我完成了我方借款转账的举证责任,您主张这十万是我方当事人对您当事人借款的归还,那还请您对您当事人当时出借十万的事实进行举证。”
对方进一步狡辩:“当时这十万给吴婕用的是现金。”
……
法庭辩论,你来我往,针对婚前这十万块之后,成瑶和对方律师又对婚后财产分割进行了辩论,最终两方都完成了各自的陈述,一切尘埃落定,只等法官择日宣判。